諸位大佬都抱着雙臂在一旁看戲,等待着齊崑崙表態。

    於顯昆也是笑吟吟地看着齊崑崙,問道:“齊副會長,不會動了惻隱之心吧?我們和聯勝,最講究的可就是賞罰分明!”

    齊崑崙在這個時候擡起頭來,呵呵笑了笑,說道:“這都什麼社會了,還用刀?我不喜歡用刀。”

    諸位大佬聽到這句話之後,又是一陣鬨笑,看來,這個新來的副會長還真是沒見過什麼血的人。

    於顯昆裝作詫異的模樣,道:“哦?那麼齊副會長覺得,應該用什麼?”

    “用刀太麻煩,我喜歡用槍。”齊崑崙笑眯眯地說道,“不知道,於會長這裏,有沒有槍?”

    於顯昆是抱定了齊崑崙不敢殺人的想法,立刻拍了一下手,道:“有有有,我這裏還收藏着一把大格洛克呢!好久都沒開過火了,這就給齊副會長拿來。”

    說完這話之後,於顯昆又繞到辦公桌後去,打開抽屜,拿出個盒子來。

    “哦......因爲太久沒用,槍我就給拆了,齊副會長,會組裝的吧?”於顯昆把盒子擺到桌面上來之後,一下打開。

    齊崑崙走上前去,說道:“好東西,Glock-17,沒想到於會長還喜歡收藏這些玩意。”

    “哦,齊副會長很識貨啊!請吧!”於顯昆聳了聳肩,把盒子推到齊崑崙的面前。

    盒子裏,裝的都是槍的零件,還有十來發子彈。

    齊崑崙認識槍,於顯昆並不奇怪,現在的有錢人就喜歡追求刺激,到合法靶場去打打靶子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再想玩得野一點的呢,可以收購一批黑貨,然後到深山老林去打獵。

    齊崑崙從盒子裏拿起零件,直接就組裝了起來,動作不快,但也不慢,給人一種行雲流水,有條不紊的感覺。

    “看來,這也是個經常去靶場裏打槍的傢伙,黑市上可是很難買到格洛克的。”於顯昆眯了眯自己的眼睛,看着齊崑崙。

    也就短短三十秒左右,齊崑崙把手槍組裝好了,然後拿起子彈,押了兩顆進彈匣裏面去。

    一個大佬就笑道:“用槍雖然便利,但也未免讓他們兩人死得太輕鬆了,他們賣出去的毒品,不知道禍害了多少人呢。”

    於顯昆卻是呵呵着道:“用槍用刀效果都是一樣的,社會在進步,現在的年輕人跟我們這些老傢伙的想法可不一樣。當年我兩把西瓜刀砍三條街,現在,人家拿出槍來,給你十把西瓜刀都沒用啊!”

    這位大佬便搖了搖頭,不再說話。

    “齊副會長,動手吧?”於顯昆對着齊崑崙笑道,這是他給齊崑崙的下馬威。

    齊崑崙面無表情走到兩個瑟瑟發抖的反骨仔身後,擡手就是砰砰兩槍,在場的大佬只覺得耳朵嗡嗡作響,來不及反應,就看到兩個人倒了下去。

    這兩槍打的角度很刁鑽,從後腦進去,甚至沒見什麼血花,腦漿子也沒飛出來,兩個人一倒地之後,瞬間就死透了。

    法警們槍斃罪犯都是很講究射擊角度的,從哪個角度把子彈打進去,不會濺自己一身血,同時能讓罪犯最快時間內死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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