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在霍格沃茨讀書的日子 >爲什麼是格蘭芬多。
    清晨,一縷陽光透過窗簾上的空隙,映照在少年沉睡的面龐上。艾伯特還未醒來,但很快就會被喚醒。

    二樓靠樓梯的房門被人悄悄推開,棕發女孩把腦袋伸了進來,一雙褐色的大眼睛盯向牀上還在熟睡的少年,輕聲喚道:“艾伯特,該起牀了。”

    見牀上的少年沒反應,女孩不滿地撅起小嘴,推開房門走了進去,身後還跟着一隻英國短毛貓。

    “湯姆,拜託你了。”女孩把短毛貓抱上牀,輕輕拿起貓尾巴,在少年的臉上掃了兩下。

    原本,還在熟睡的艾伯特伸手撥開放在臉上的貓尾巴,睜開眼睛看着自己調皮的妹妹,伸手捂住了一個哈欠,打了聲招呼,“早上好,妮婭!”

    “爸爸說,今天要帶我們去倫敦。”妮婭眨了眨眼,看着艾伯特說,“去幫你定製伊頓公學的校服,順便購買清單上的物品。”

    “好的,知道了,我換衣服。”艾伯特又捂住了一個哈欠,抱起正在被單上伸展爪子的短毛貓,將它放到地上,伸了個懶腰,開始換衣服,然後洗漱前往客廳喫早餐。

    “昨晚又熬夜了?”黛西把豐盛的早餐放在艾伯特桌前的盤子裏。

    “兒子,我們最好動作快點,今天的行程有點滿。”赫伯把前幾天伊頓公學寄來的信件攤開放在桌上,臉上堆滿自豪的笑容。

    衆所周知,在英國私立學校纔是培養精英人士的地方,伊頓公學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想進入這間學校必須符合兩點:有才和有財。

    安德森一家在英國屬於中產階級,夫妻二人經營着一間律師所,家裏還有一筆積蓄。

    至於艾伯特,更是大家眼裏的天才,不僅成績優秀,還參加過許多次學校間的競賽並獲獎。

    艾伯特究竟是不是人們眼裏的天才,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知道。

    天才?

    不,艾伯特從不認爲自己是什麼天才。艾伯特有個不爲人知的大祕密,他是一名穿越者。

    至於,爲何會被冠上天才之名,他自己也莫名其妙。

    一個不知魔方是何物的孩子,卻能輕鬆拼好了打亂的三階魔方。

    在多數大人眼裏,這便是天才。

    其實,能拼好魔方,那是因爲他前世玩過,知道魔方的祕訣,所以知曉該怎麼才能夠拼好它。

    至於,如何維持天才的形象,艾伯特倒是一點都不擔心自己會暴露,因爲他有傳說中的金手指啊!

    穿越者自帶金手指,網絡小說誠不欺我。

    這事說起來,還是在艾伯特七歲那年,他發現自己的大腦裏忽然出現一個面板。

    面板有兩大作用,接受任務與技能加點。

    有時候會刷出一些任務,完成任務後便能獲得經驗或技能點,經驗可用來提升技能,而技能點則是直接提升1級技能。

    艾伯特擁有的第一個技能是英語精通,他花了好些年,才把這個技能升到3級。

    如果說,尋常英國人的英語精通是2級,普通的英語老師就是3級。

    只要把科技方面的技能加到max,艾伯特便能成爲天才科學家。

    當然,艾伯特從沒想要成爲科學家,前世也沒有這種願望。

    上輩子,他喜歡看書,最後成爲一名普通的網絡小說家。

    寫過幾本書,也算是有一筆小積蓄,生活無憂無慮,每天都做着自己喜歡的事情。

    也就是說,上輩子其實是一條鹹魚。

    至於,他是怎麼穿越的?

    說起來慚愧。

    有一天,他靠在沙發上看憨豆先生的電影,隨手拿了個蘋果邊啃邊看,因爲電影實在太好笑了,忘記自己嘴裏還咀嚼食物,結果被蘋果塊給噎死了,享年三十歲。

    重新醒來後,發現自己變成嬰兒,在這個家迷迷糊糊地過了好些年,又重新養了一隻貓,同樣取名叫湯姆。

    當然,這個名字其實來源於那部貓與老鼠的動漫。

    七歲那年,遊戲面板忽然出現,讓艾伯特開始懷疑人生,甚至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某遊戲裏的NPC。

    後來,一直都沒發現玩家這種生物,便把面板當成穿越者自帶的福音了。

    把穿越與金手指串聯起來,就等於人生贏家。

    艾伯特沒什麼大志向,他覺得自己最好能在成年後談幾場戀愛,大學畢業後有份簡單而輕鬆的工作。最好在三十歲前結婚,並賺足能夠揮霍百年的財富,讓他自由且無憂無慮地度過剩餘的人生。

    爲了實現這樣的未來,艾伯特已經有了自己的規劃,他準備畢業後進軍美國的華爾街。依靠點到max的經濟技能,外加前世殘存的記憶,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賺到大把美元。

    然而,面板技能並不好升,特別是二級後,每一級都需要大量經驗。

    艾伯特需要做任務賺經驗與技能點,被伊頓公學入取便是任務之一。

    “兒子,你在想什麼呢?”赫伯用餐刀切着盤裏的牛排,看向正在發呆的兒子。

    “我在想,以後要做什麼?”艾伯特把荷包蛋塞進嘴裏,嚥下後纔開口道。

    “那你以後想做什麼呢?”黛西好奇道,夫妻很少聽孩子提起自己的夢想。

    “金融。”艾伯特不假思索道。

    “我們還以爲你會想成爲一名科學家或者宇航員。”安德森夫婦面面相覷。

    “金融是什麼呢?”妮婭很不高興自己被家人排斥在話題外。

    “金融好賺錢。”艾伯特擡頭道,“這次順便幫我買幾本關於經濟方面的書籍,就當做提前預支生日禮物了。”

    “兒子,別誤導你妹妹,只有厲害的傢伙才能在這領域賺到錢。”赫伯的臉皮一抽,握拳捂嘴輕咳一聲,“而且,我們家也不算窮。”

    “好了,喫早餐,少說廢話。”黛西打斷道,“妮婭,牛奶記得全部喝光。”

    “哦!”妮婭不太喜歡喝牛奶。

    重生後的生活一切都很美好,有個可愛的妹妹,和諧的家庭,富足的生活,還有能讓他走向人生巔峯的金手指。

    如果說,唯一讓艾伯特鬱悶的,絕對是英國的食物。

    以前,網上說英國是美食荒漠,他還半信半疑,畢竟英國人大多喜歡簡潔舒適的生活。

    然而,在親身體會後,便不再懷疑那些描述的真實性了。

    結束用餐後,幫忙收拾餐具,關好門窗,安德森一家便準備集體出門了。

    艾伯特剛打開福特的車門,準備鑽進汽車後座,忽然聽到旁邊的妮婭發出驚訝的聲音,“快看,是貓頭鷹?”

    安德森夫婦疑惑地朝着女兒手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一隻貓頭鷹朝這邊飛來,掠過衆人頭頂時,將一封信扔在艾伯特的腳邊。

    這一刻,安德森一家人臉上的表情都僵住了。

    貓頭鷹,送信?

    什麼時候,貓頭鷹也開始兼職郵差了?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