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莫聞凡心盡歸塵 >第541章 莫林軒1
    就在將近一個星期前,一個平平常常的一天。

    晚上她準時到王朝俱樂部,準備開始這個夜晚的酒醉迷金。

    一個她認識的,應該說很熟悉的,年輕很帥的服務生,突然走到她身邊說了一句話。

    “小柒姐,101包房有人等你”

    101包房,這是整個王朝俱樂部最爲尊貴的包房沒有之一

    能在101包房的人,光有錢是不行的,還必須要有權勢,通天的權勢纔可以

    她懷着忐忑激動,甚至還帶着一絲期待的,在聽到包房裏面說了進來兩個字之後,她輕輕推開了101包房的門。

    包房內的燈光並不昏暗,也不迷離,很亮很亮。

    短暫適應了光線之後,他看到包房的豪華沙發上只坐着一個人

    那個久違了的,熟悉中卻帶着更多的陌生的人他,來了

    時隔多年,再次見到他。心裏說不上是什麼滋味,該死的平靜卻又該死的忐忑緊張不知道還是激動

    那天晚上的一絲一毫所有的對話,她還歷歷在目。雖然,是一個多星期前的事,還是不能忘卻,也不敢忘。

    “過來坐”

    男人的聲音很平靜,似乎也並沒有多年不見久別重逢該有的一點波動。平靜的可怕,淡然的讓人心驚

    她老老實實的走到沙發邊,在男人身邊合適的距離坐了下來。不遠不近,很合適,也很應該保持的距離。

    “做我的情–人吧別人眼中的”

    開門見山,沒有任何多餘的話。

    “好”

    自己想都沒想,直接點頭答應。

    雖然是別人眼中的情–人,雖然是名義上的,虛假的。可自己還是願意

    這麼多年過去,她還是喜歡他。可能這種喜歡,在對方眼裏一文不值。

    “去北京”

    男人淡淡的吐出三個字。

    “好”

    “不能交朋友,和別人保持距離。”

    “好”

    到此結束,當天夜晚連夜和對方乘專機直飛北京。

    然後,到現在僅僅一個星期。京城上流社會的大部分人,都知道了她,作爲莫少情人身份的卑微存在。

    也會有剛纔在宴會里,被那幾個上流社會女人奚落諷刺嘲笑的場景。

    她不問對方爲什麼要這樣做,爲什麼要找自己當情人,別人眼中的。

    以他的身份,完全可以找一個名正言順的,和他身份地位相匹配的女子做真正的未婚妻,而不是情人。

    她也不敢問,也不是那麼想知道

    今天參加這個讓她不舒服想逃避的宴會,不是自己想來的,是因爲那個男人說今天必須要來,自己就來了。

    一個人,男人自己沒有出現在這裏。儘管整個酒店,都屬於那男人的。到現在,男人依舊沒有出現。

    獨留她自己,一個人面對別人不懷好意鄙視諷刺的目光,以及嘲諷的難聽的話。

    大概是因爲整個大廳開着暖氣,此時臉上的水已經幹了大半,只有兩三滴水珠還掛在臉上

    雲小柒衝着鏡子,對着鏡子裏的自己強迫露出一個笑容。極盡的勉強隨手從一旁的抽紙盒抽出一張專門擦臉的紙巾,輕輕地將臉上的水滴用紙巾吸乾。再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面部表情,雲小柒這才從衛生間出去。

    出去衛生間的一瞬間,她又是別人眼中那個看不起卻又不敢得罪的,情人。

    舉辦宴會大廳的上面一層,也是整個東洋國際酒店的最頂層。

    頂層總統套房內。

    巨大的落地窗前,莫林鋒雙手插兜站在落地窗前臉上一如既往地冷漠,深邃的雙眸透過落地窗看向遠方的夜空。

    從後面看去,只能看到一個高大的背影,讓人感覺有些許落寞的站在那裏。

    莫林鋒此時的腦海裏,其實並不像外表這樣看上去平靜他在想事情。或者是說,在回憶

    他很少回憶的,可現在他卻在回憶

    他的腦海裏,浮現着兩張面孔。一張面孔上,那人有一雙乾淨單純的眼睛另一張面孔上,同樣有相似的一雙眼睛。

    這兩張面孔,雖然是兩個人。但卻有相似之處眼睛有七八分相像。

    除此之外,鼻子嘴巴也有些像。只不過沒有眼睛那麼神似

    其中的一張面孔,赫然是白小凡。而另外一張,是一個很陌生的人。

    京城上流社會,也分爲好幾個階級。

    一般有錢有權的算是上流社會中的底層,那些在各省爲一方大員的家屬子女爲京城上流社會的中層。至於上流社會的最頂層金字塔尖的那些存在,無疑自然是那些在整個國家最頂尖的人的子女家屬。

    這些人人數雖少,但卻是真正的頂流。沒有人敢得罪,只有奉承的份兒

    就是這一小撮人,他們只知道莫家到了這一代,只有莫林鋒一個男丁或者是接班人他們卻不知道,其實莫家原本有第二個男丁。只不過出了意外罷了

    這一小撮人都不知道,至於上流社會的中層和下層,更不要說一般的平民百姓,更是沒有人知道了。

    莫林鋒腦海中的第二張陌生臉孔,正是莫家曾經的第二個不爲人知,出了意外的男丁。也是他的親弟弟莫林軒。

    莫林鋒記得很清楚,當他六歲那年,他的弟弟在那年的冬天出生了。

    小小的一團,粉嫩可愛。他很喜歡,很喜歡有一個弟弟。

    弟弟剛出生不久,他每天跟着母親身邊,逗弄弟弟,每次看到弟弟咯咯的笑出聲,他也會跟着哈哈的笑起來。

    等弟弟一歲多會走路的時候,他已經上二年級了。每天放學回家,進家門之後的第一件事兒,不是寫作業。而是要先抱着弟弟吧唧的親一口

    然後纔會在老媽的催促下,依依不捨的把弟弟交給保姆,然後在老媽的監督下寫作業。

    等到弟弟三歲的時候,他已經是個大孩子了。

    可是每天放學回來,還是和小時候一樣。先找弟弟

    弟弟不是在某個房間裏,到處破壞東西。就是在後院的草地上趴在那裏捉小蟲子

    不論弟弟在哪,他都會第一時間找到他。然後在弟弟一臉嫌棄不爽的粘着雜草的小臉上,狠狠的吧唧一口。

    那時的他,感覺一天最幸福的事就是找弟弟然後親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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