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正派都不喜歡我 >第一千三百三十一章 司馬荒墳的來歷
    ‘土行孫’孫不恭經雪糕用‘攝魂迷心功’一做盤問,什麼底細都抖落了出來,犯下過哪些惡行,凌辱過何方女子都一一做了供述。

    逼問功法卻沒有結果,一涉及他的武功訣要,他就會猛然醒悟,又得再次施展‘攝魂迷心功’惑亂他的心智。

    他確實是不知道幕後主使人是誰,在九幽神君門下,他不是太得寵幸,學了一身武功都未得真傳,早早就被打發了下山,因好色成性,與獨孤威臭味相投,故而一同闖蕩江湖,四處爲惡,因緣際會,一齊受了司馬荒墳的招攬,成了十三兇徒之一。

    司馬荒墳的來歷孫不恭倒是知曉個大概。

    司馬荒墳原名司馬平,出身富貴的書香門第,命如其名,司馬平的人生果真平淡如水,每天被逼着規行矩步的死讀書,活得猶如傀儡,早被父母規劃好了未來,求的就是恩科及第。

    也就是現實裏所說的“雞娃”。

    十年如一日的環境,縱是任何精靈聰穎的孩童,被這麼逼着苦學,亦會變成行屍走肉般,迷失自我。

    直至一日,司馬平舉家搬遷,命運終賜給了他一個重生的機會。

    他一家子遇上了山賊劫道,家丁僕役盡數被殺,連他的母親,都死在了他的面前。

    他卻是首次發覺,刀子砍進身體裏的聲音,是那麼的悅耳,慘呼聲是那麼的響亮,便連流淌成河的鮮血,都是紅彤彤的,那麼的漂亮。

    在那一刻,他整個人癲狂了一般,他爹拼命護住幼小的他,奮力嘶叫着他快逃,換來的卻是他撿起兵刃的一記劈斬。

    一干山賊瘋狂殺人劫掠,收穫頗豐,也沒人將他着孩童看在眼裏,追殺的都是成年壯丁,抓拿婢女僕婦。

    終是發覺了他的邪門,提着刀四處劈砍屍骸,染得通體是血。

    全以爲他是嚇瘋了,意欲斬草除根。

    司馬平也是命不該絕,一位武林異人恰好途徑此地,在千鈞一髮之際,將他救了下來,殺散了一干山賊。

    孫不恭都拿不準,究竟司馬荒墳是積壓成癡,還是驚嚇過度,魔由心生,“弒父”之舉,他不以爲恥,反以爲榮,在屬下人前提起,這一天,他領悟到了生命的真諦,千真萬確的感到了由衷的快樂,一種強烈到深蝕骨髓的快樂。

    便連孫不恭說起這事,都有些齒冷,他雖作惡多端,但還會講究人倫親情,不會禍害親眷。

    這事情,那位叫南泰斗的武林異人卻是不知曉的,只覺司馬平遭逢大難,孤苦可憐。

    司馬平也將之隱瞞了下來。

    南泰斗本已退隱江湖,不問世事,卻因這一趟偶遇,心生同情,就此將司馬平帶返隱居之地天南峽,收之爲徒,授以絕藝。

    司馬平武學天資也是極高,得遇南泰斗,就好比千里馬碰上了伯樂,光芒得以盡展,十年之功,他已盡得真傳,更隱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之勢,但卻終日鬱鬱寡歡。

    南泰斗得此佳徒,老懷大慰,以爲他是心繫滅門血仇,致無法釋懷。

    爲解愛徒心結,南泰斗多方打聽,得知逃遁的那幹山賊的下落,便同司馬平追索了過去,直搗匪穴。

    卻料不到,這番愛徒之心,到頭來招致的是殺身大禍。

    一場殺戮,司馬平再染血腥,山賊巢穴無一人逃出生天,他竟是覺得不盡興,回過頭來,就盯上了南泰斗。

    殘害恩師後,司馬平就隻身踏上江湖路,從不斷的殺伐之中,他才能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還能亢奮,還能感覺到快樂。

    名聲不顯,全因他手下從無活口。

    直到他遇上了幕後的那位“大人”,被其收服,從此改名司馬荒墳。

    這名字就是要表明,他拒絕老套的死亡,不需棺木,不需入土爲安,墳墓與他此生絕緣,暴斃荒野,不得好死,就是最適合他的下場。

    在他的觀念裏,他追求的是激烈而震撼的死亡,作最燦爛的終結,但這不代表他討厭生存。

    生與死,是兩碼子事。

    他認爲,死,是代表着一段生命歷程的終局,更是肉體和靈魂的真正解脫,昇華至另一境界的開始。

    所以,他弒父殺師,是爲了幫助他們“昇華”,去感受生命的真諦。

    從他第一次接觸死亡開始,便深深被‘它’神聖的氣息迷住,這纔是人生中最爲動人的物事,便因死亡,他的生命不再灰暗無光,得見絢爛光彩。

    他不懼死亡,只怕死得不夠激昂,不夠暢快。

    不求善終,只求橫死。

    所以,他最得意的武功也是自血腥殺伐,死亡之樂中創出,橫死三擊。

    光聽雪糕的複述,風亦飛就感覺司馬荒墳這‘抖M’是個十足十的瘋子,就那麼殺了他還真是便宜他了,滿足了他的心願。

    不過轉念一想,又覺得司馬荒墳瘋狂中似也很清醒,他要真是追求震撼的死亡,怎麼不敢去惹武功絕頂的高手。

    多的不說,他要敢上權力幫,姐夫一拳把他轟殺,絕對滿足他的要求,死得轟烈痛快。

    骨子裏,說不準他也是不敢直面死亡的吧?

    嘖!

    這賤人!

    死都死了,風亦飛也懶得再作理會深究。

    本以爲,孫不恭要被押解上京治罪,損失了一份經驗。

    卻沒想到,他一身鐵甲都給崔略商剝了下來,給了雪糕。

    算是意外的收穫了。

    還是難得的套裝,名爲石鯪套,分爲護臂,胸甲,腿甲,靴子四個部位,那鐵靴也是鑄造得奇異,帶四個鉤爪的,仿如野獸的腳爪。

    沒有武器,那雙爪子是連在護臂上,有單獨的傷害屬性,及外功破防值提高356,且有個特效,刨地速度增長40%。

    但有個弊端,裝備這護臂,就不能再裝備拳套了。

    等於護臂上的爪子是沒有三圍屬性,護臂比諸單件裝備屬性要多幾條,但要說比較拳套加護手兩件,整體屬性就低了。

    套裝屬性做了些彌補,兩件套加500防禦,四件套提升力道60點。

    一貫喜歡甲冑類裝備的帶着你老婆卻是看不上這石鯪套裝。

    原因很簡單,穿起來太醜了,看着就像個死跑龍套的。

    尋常甲冑穿着都是威武豪氣,這石鯪套卻是背後一層層的厚實甲殼重疊,直包到臀部,團成個球的時候背上甲殼還能拉伸,因這緣由,背部會拱起一些,遠看好似背了個龜殼似的,要多猥瑣有多猥瑣。

    正面反而是除了護心部位是沉厚的鐵甲,其餘位置皆是細密的鱗甲。

    用帶着你老婆的話來說,裝備只是一時的,帥不帥可是一輩子的,裝備可以不強,但不可以不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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