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唐雪凝將一張離婚協議書拍在了桌子上,協議書下方,已經清清楚楚的簽上了名字。
“以後果果的事情與你無關,拿着協議書趕緊給我離開!”
“雪凝,果果的住院治療費,我會想辦法湊的……”
“滾,我不想再看到你!”
唐雪凝臉色冷漠,擡起右手指向門外。
砰!
門重重的被關上了,林凡無奈的搖了搖頭。
剛纔說話的的女人是自己的妻子唐雪凝,膚白貌美,身材高挑,上市公司銷售經理,年薪數十萬,無數人心目中的夢想女神。
三年了,林凡跟唐雪凝結婚三年多,想當初兩個人恩愛有佳,雖然林凡一窮二白,但唐雪凝絲毫不嫌棄,甚至不惜與父母吵翻爲代價。
可就當唐雪凝十月懷胎,馬上就要生下林果果的時候,林凡卻不辭而別。
爲此唐雪凝抑鬱難產,導致林果果降臨後,便身染重疾,三年未曾治癒,如今病情加重這才住進了醫院。
林凡輕輕嘆了口氣,他現在需要做的是要湊齊一百二十萬的治療費。
難!
如此鉅款,對林凡來說,簡直比登天還難!
這足夠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不喫不喝工作十年!
就算是像唐雪凝這種經理級別的員工,也無法一下湊出這麼多錢。
更何況,這些年給女兒果果治病,早已花光了所有的積蓄,爲此甚至還欠下了不少債務。
這要如何是好?
林凡想到了借錢,他立刻撥通了朋友的電話。
“兄弟,我哪能有餘錢,先掛了還有個飯局。”
“借錢?上次不是借你三百塊了?嬸給你出個主意,去街頭拿個破碗賣賣慘,來錢快。”
“誰是你室友?畢業都好幾年了,死窮鬼,別特麼惹晦氣!”
難。
這年頭,借錢比登天還難,更何況還是一百二十萬的巨資。
林凡絕望的閉上眼睛,浮現出女兒甜甜的笑容。
“不,我不能倒下!”
這時,他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來電話之人是楚留香KTV上班的老闆趙志剛。
“林凡,你死哪去了,趕緊給我滾回來上班!”
林凡一怔,平時老闆對他不太好,但畢竟是財大氣粗的大老闆,包個嫩模都買房藏嬌的。
自己乾脆找老闆借錢試試?就算把後半輩子都籤給他幹活,只要能救女兒,都不虧!
一想到這個,林凡答應下來:“是,趙哥,我這就過去。”
很快,林凡便來到了楚留香KTV的經理辦公室。
剛走進去,就看到一個體態肥碩的中年油膩男端坐其中,正是趙志剛。
“林凡,我原本以爲你就是個入贅的軟蛋,沒想到你還是個懶蛋,趕緊跟我伺候客人去!”
看到林凡,趙志剛神色頗爲不悅。
“好,趙哥。”林凡急忙應下,隨即問道,“對了,趙哥,我……我想跟你借點錢,我女兒病的很嚴重,需要用錢……”
“借錢?老子的錢是打水漂來的?借給你這種廢物,還能有的還?”
“趙哥,只要您借我一百二十萬,我會拼命打工還錢的!”林凡耐着性子說道。
“不過,現在倒是有個大佬點名要你伺候,要是伺候好了,沒準賞你個百十來萬也說不定。”
點名伺候?
一聽這個,林凡點點頭。
他服務態度好,確實常常被人喊着開酒,要是伺候好了大佬,說不定這錢有戲!
“行,那我跟您過去。”
隨即,趙志剛帶着林凡便來到了一間包房之中。
這間包房是楚留香KTV中最爲昂貴的皇家貴賓大包,來這裏的人全都是企業老闆,土豪富商,非富即貴。
走進後,趙志剛立刻彎下了身體,低眉哈腰,彷彿換了個人一樣。
“王總,這是您點的皇家禮炮以及雞尾酒,還有,林凡也來了。蠢貨,還不趕緊給王總上酒!”
“是。”
林凡彎腰點頭,迅速開始幹活,開酒、端酒……
爲了拿到錢,林凡在努力。
“王總,您喝酒……”
正當林凡雙手捧着一瓶人頭馬,恭恭敬敬的舉到王總面前之時,他不禁一驚。
“你……你不是……”
站在他面前的人是王睿聰,唐雪凝的大學同學,更是林凡的大學室友。
王睿聰年輕帥氣,家中有錢有勢,是一個名副其實的高富帥,追求他的女孩不計其數。
想當年,唐雪凝和王睿聰兩個人當年號稱青州大學的校花校草,無數人追捧的對象。
因爲陰差陽錯兩個人沒能走到最後,可王睿聰卻絲毫不氣餒,一直沒成家,只爲等待唐雪凝。
今天的王睿聰衣着阿瑪尼定製西服,左手帶着一塊歐米茄限量手錶,在燈光照耀下顯得格外耀眼。
而坐在他身旁的,有四五個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妖豔女郎,她們正一個個擺弄姿態,以博得王睿聰的歡心。
“林凡,沒想到會是我吧?”王睿聰嘿嘿一笑,頗爲玩味的望着林凡,“今天叫你來沒別的意思,就是想讓你伺候伺候我……”
說完,隨手扔過去一沓錢,看上去約莫萬把塊。
“老趙,乾的不錯,賞你的!”
接過錢,趙志剛笑的合不攏嘴:“王總,應該的,應該的!林凡,說你蠢你是真夠蠢的,還愣着幹什麼,趕緊倒酒啊!”
“是。”
雖然林凡對王睿聰十分不爽,可看到他出手闊綽,也就沒有多說什麼。
正準備倒酒,王睿聰身旁的幾個女郎嘰嘰喳喳起來。
“王公子,你認識他?這鄉巴佬是誰啊?”
“一個清潔工來這裏幹嗎?”
聽到她們的話,王睿聰輕蔑的一笑,嘴角閃過一絲不屑。
“我給大家隆重的介紹一下,這位是林凡,我的大學室友,是個上門女婿……”
衆人原本看到林凡長相普通,衣着破爛,就算在服務員裏,也是低人一等的那種,早就瞧他不起。
再聽到王睿聰的介紹,都紛紛嘲笑起來。
“哈哈,還真是頭一次見到倒插門,誒我說,有手有腳的,當個乞丐也至少有點骨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