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高興。”

    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

    沒人想看到用死人的血寫出來的祝詞,也沒人想收到做成炸彈形狀引發騷亂的禮花。

    更沒人想在難得獨處的深夜再度被打擾。

    “如果你現在去死,我說不定會高興起來。”我補充道。

    面前的青年,我的前任老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個滿嘴謊言的騙子,也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瘋子。

    如果罪惡之人在死後要下十八層地獄,那麼他一定會生活在第十九層。

    但是此刻,他渾身溼透,低垂着眉眼,反而像是一個被欺負的老實青年。

    “是嗎?”他歪着頭看我,輕輕眨了眨眼,“原來高興的只有我一個人。”

    我繼續按下最後一個“0”鍵,卻在此時收到了亂步的郵件。

    【清溪溪,這麼早就出門跑步了嗎?外面好像在下雨,你帶傘了嗎?】

    他大概是半夜醒來喝水,發現我不在家了。

    我立刻回覆他:【帶了。睡不着,出來走走,你別擔心。】

    “小姐——”便利店小哥杵在一旁,猶豫了一下說,“你就原諒他吧,我剛纔都看到了,你其實是在生男朋友的氣,所以才喊着要報警吧。”

    我被氣樂了:“你是愛情電影看多了吧。”

    便利店小哥邊撿起貨物放回架子上邊說:“這位先生在你之前就來我們店了。他說自己和女朋友吵架了,他很後悔,所以一直在到處找你。”

    我低頭看了陀思一眼,剛要動手揍他,就被便利店小哥擋住了:“他傷得很重,已經吐過兩次血了!”

    我冷冷地問:“你怎麼知道他吐的不是西瓜汁和番茄汁呢?”

    “咳咳咳——”陀思突然劇烈地咳嗽起來,肩膀一顫一顫的,他用手捂住嘴,有紅色的液體從指縫裏溢了出來。

    一股子血腥味,看來是真吐血了。

    便利店小哥急了,趕忙從口袋裏拿出手帕給他:“先生,需要我幫你叫救護車嗎?”

    陀思沒理他,反而擡起頭看着我,因爲咳嗽得太用力,他的眼眶都紅了,一雙紫紅色的眼眸蒙上了一層水氣。

    呵。

    看上去還真像個柔弱可憐又無助的美青年。

    便利店小哥一臉心疼地看着他,恨不得替他承擔這份生理上的痛苦,但我知道,他們認識的時間可能還不到一小時。

    “源醬,對不起。”

    他的道歉絕無誠意,也一文不值。

    我一個字都不信。

    “陀思。”與其在這裏傷及無辜,倒不如先離開這裏,於是我朝他伸出手,擠出一點假笑,“起來吧,地上涼。”

    做戲給外人看,我也會。

    便利店小哥緊皺的眉頭這才稍微緩和點:“這就對了,有什麼事好好商量。”他頗有一副過來人的經驗對陀思語重心長道:“女朋友要哄的。”

    陀思垂眸,低聲重複:“哄?”

    “對,要哄,好好哄。”

    “我會努力。”

    陀思將手放在我的手掌上。與亂步柔軟溫暖的手不同,他的手毫無溫度,冷得像塊冰。

    便利店小哥將我買的薯片和牛奶裝進袋子裏,陀思又把他手裏那瓶斯托利伏特加遞了過來。

    “源醬,我想送給你。”

    “送給我?”我覺得十分好笑,“但是要我自己付錢是麼?”

    陀思又不吭聲了。

    他的默認就像是一場鬧劇,但是旁觀者卻看得心酸。

    “小姐,這瓶酒不算錢。”便利店小哥再次同情心氾濫,“算我做個人情,你們講和吧,我給你薯片和牛奶也打九折。”

    一個便利店的小員工肯定沒有這份特權,他多半是從自己的工資里扣。我不是陀思,我不會算計陌生人,也不想欠別人的人情。

    於是我只能將斯托利伏特加買了下來。

    ……算了,反正也是我最喜歡的酒,我就全當自己買給自己好了。

    但是家裏明明還有亂步給我買的一整箱,沒有開封過,這錢是白花了……不,酒也不會過期,囤着可以慢慢喝。

    對我來說沒損失,但我就是很不爽,幾乎是被陀思全盤控制着行動的感覺令我很不爽。

    走出便利店的時候,便利店小哥還在朝我們揮手:“你們要和好啊。”

    我愈發覺得神奇,問陀思:“你是怎麼給他洗腦的?”

    陀思輕聲說:“我只是實話實說。”

    “哦?你說的是什麼實話呢?”

    “他知道我治病花光了錢,現在很困難。”

    “可你本來就沒付一點手術費。”

    “他還知道我是來找人的。”

    “那個人最好不要是我。”我邁開腳步,警告道,“如果你要去劫獄,建議你找伊萬,他是你的腦殘粉,至於普希金,就別放出來了。”

    “源醬。”陀思又叫住了我,“我現在只有你了。”

    這句話,他在十個月前進手術室時,也說過。

    能理解,畢竟老鼠雖然滿大街都有,但用的久的老鼠就那麼幾隻。

    除了他的腦殘粉伊萬和愛搞事攪屎的普希金,就只剩下我了。

    但我比那兩人現實多了。

    畫大餅和用愛發電這兩種鬼話我都不會聽的。

    陀思的臉皮也是真的厚,對我明明很差,現在還好意思裝可憐:“我沒有地方住。”

    “老鼠住在下水道里就行了。”

    任何一個把老鼠帶回家的人,家裏都會被破壞得亂七八糟。

    “也不知道該去哪裏。”

    “你能從俄羅斯苟到日本,說明你有自己想做的事。”

    “我是想見到你。”

    “好了,現在見到了,你可以回家了,孩子。”

    “也不知道往後的日子該做些什麼。”

    “你只要縮在下水道里,永遠別出來,就算是對世界造福了。”

    但是不可能的,只要他活着,永遠都會搞事。

    “源醬,我只有你了。”

    他再一次重複了這句話。

    我實在是受不了,解釋道:“不要再叫我源醬了,我已經不姓源了。”

    “誒?”陀思疑惑,“難道你父母不要你了,讓你被別人收養了?”

    邏輯感人,但這肯定是他裝的。

    “我已經結婚了,現在跟丈夫姓。”

    “你丈夫姓什麼?”

    “跟你無關。”我不耐煩地說道,“我要快點回家了,你不要再找我了。日本很大,你要想活下去,也很簡單。你神神叨叨的,當神棍完全沒問題,要是你願意給社會多輸點正能量,也可以成立個軟件公司,反正你也有技術。別再搞什麼死屋之鼠了,搞個活屋大白兔吧。”

    我用我僅剩的一點情誼,對他提出了一點真誠的建議。

    但我知道他不會聽。

    陀思爲什麼是瘋子?

    因爲他的理想太過瘋狂了,他覺得這個世界太糟糕了,他想要毀滅它,重建一個充滿幸福的世界。

    他不想當救世者。

    他想要當創世者。

    人只能成爲救世者,去懲惡揚善,去匡扶正義,去維護社會的和平,超過這個範圍的,就是神了。

    人妄想去做只有神才能做到的事,那就是神經病了。

    “源醬,我很懷念與你共度的時光。”

    “那我就送你去死好了。”我轉過身,從口袋裏摸出來的卻不是槍。

    而是一個……熱乎乎的烤土豆?

    我的槍呢?

    我擡起頭,看到陀思站在離我十米遠的地方,手裏握着中原中也送我的那把槍。

    我心情複雜地看着他:“你想清楚,你是打不過我的。”

    “你上高一那天,說想喫烤土豆,但我沒給你,現在補上了。”

    他舉起槍,對準了自己的太陽穴。

    “如你所願。”

    他扣下了扳機。

    “砰——”

    槍響的聲音穿透了整個黑夜,時光在這一刻被無限拉長。

    過往的記憶,在他說出那句“你上高一那天”開始,一幕幕被掀開了。

    我們曾在星光下露營,在沙漠裏種仙人掌。一起看日出看月亮看極光看冬雪降臨大地,看貝加爾湖深藍色的湖水和西伯利亞的春暖花開。

    最後這一切都抹去了。

    “你這個瘋子!”我罵道。

    如果我動作慢一點,子彈就會打穿他的太陽穴了。

    但他的額頭仍然受了傷,鮮血順着他的額角往下流,滴落在他白色的衣領上。

    他低下頭,眼神溫柔又略帶無辜,嘴角輕輕揚起。

    “你看,有人捨不得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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