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久沒見,再見林濤的時候,潘朝霞有些認不出來了。以前戴着眼鏡斯斯文文的樣子,現在卻有些……

    比之前身體健壯了不少,摘掉眼鏡,那雙眼睛的靈氣也消失殆盡了。

    言談舉止之間,也比之前豪放很多。跟鍾恭良說話的時候,時不時就會開句玩笑,似乎是在緩和氣氛,可鍾恭良和潘朝霞都有些不適應。

    飯桌上,林濤的侃侃而談,聽呆了其他的人。連潘朝霞都沒有插嘴的機會。

    “你們不知道,那個學校的姑娘都很漂亮。女老師也很熱情,其中有好幾個都想要跟我談戀愛。只是你們知道,我現在的狀態更適合單身。”

    幾年的時間,他身邊所有的親人都相繼離開了。所爲的孤家寡人,也就是這樣的狀態吧。

    端着酒杯一仰而盡,火辣辣的白酒穿腸而過,渾身都跟着血脈都跟着熱絡起來。

    他嘴上說的越是熱鬧非凡,內心就越是落寞獨孤。

    平安和東昊喫過飯回去樓上了。潘朝霞也起身走到一邊,把整個餐桌讓給他們兩個男人。

    哎,這幾年,林濤怕是一點都不好過吧。

    酒過三巡,鍾恭良也不任由他在那獨自飲酒。把酒壺放在一邊,夾了一個餃子放在他的碗裏。

    林濤眼睛呆愣愣的盯着那餃子,順眼淚如雨下。一個大男人,嚎啕大哭的樣子一點也不好看。

    眼淚鼻涕橫流,含糊不清的說的話誰都沒聽清楚是什麼。

    鍾恭良也不管他嚎啕大哭,在一邊坐着等他發泄完情緒。

    從他離開之後,也就只有逢年過節會給他打一通電話。其餘時間,林濤過的如何,鍾恭良都是從別人的嘴裏聽說的。

    聽說他又跟哪個女老師走的近了,又跟哪個女同志曖昧了。聽說他從進修老師變成講課老師了,聽說他講的課生動形象,很多學生都受益匪淺,學校那邊想留下他繼續當講師了。

    要是留在那邊當講師,至少比回來縣城當老師晉升速度更快一點。

    至少,鍾恭良是很高興林濤能留在那的。他一個人,想在另外一個城市生根發芽,也是很容易的事情。

    只是聽到他突然說要回來,確實是有些詫異。

    現在見到人,他就明白爲什麼林濤會選擇回來了。

    吳名縣是他曾經打拼的地方,曾經跟白萍生活的地方。即便已經物是人非了,可他的魂兒還在這。

    在外面不過就是行屍走肉,面子上過的再風光無限,夜晚回去家裏還是孤單落寞。

    “老鍾啊,白萍以前最喜歡喫餃子了。以前她最想喫豬肉大蔥的餃子,可我都沒讓她喫上幾頓。”

    喫一頓豬肉大蔥的餃子,他們就得喫好幾頓的窩窩頭。不是林濤不捨得,而是怕她喫窩窩頭難以下嚥。

    後來日子好點了,白萍終於能如願了,可卻不怎麼愛吃了。身子也越發的消瘦,可精神狀態好很多。

    家裏家外的事情都是白萍在管,他只負責教書賺錢就行了。

    那段日子,雖然大家都笑他妻管嚴,連他自己也覺得窩囊,可現在回味起來,竟然是他人生中最愜意的時光了。

    好不容易盼到有了孩子,可他連孩子的面兒都沒見着。

    本以爲這就是人生大悲了,後來接連的父母去世,竟然只剩他一個人了。

    “只有我一個了,以前熱熱鬧鬧的一家人,現在只剩下我一個人了。”

    潘朝霞在一邊低着頭,不管日子過的如何,一家人熱熱鬧鬧的纔是生活啊。

    “潘詩詩,能不能把你的衣服借我一件啊。”李嘉怡今天要跟班裏的同學出去逛街。

    可選來選去的,都沒有一件合身的衣服。她的個頭不太高,跟潘詩詩的身形差不多。

    李嘉怡最喜歡看潘詩詩搭配衣服了,普普通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可是漂亮了。

    “沒衣服就別學人家出去約會了。就這還想找對象呢,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蔣思伊從上鋪下來,把櫃子裏所有的漂亮裙子都拿出來放在牀上。

    想着在穿哪件出去呢,今天陸洋可以約她看電影呢。

    陸洋一向都是眼高於頂的,軍訓的時候蔣思伊故意靠近他,後來就裝作失去興趣的樣子疏遠了。

    男人果然是好奇心大的生物。之前蔣思伊靠近他的時候,愛答不理的。而現在她選擇冷漠了,他反而自己湊上來了。

    現在還主動約她出去,這不就表明對她有興趣的。越是這樣,她就越是不能輕易的答應他的表白。

    李嘉怡坐在牀上一言不發,沒一會眼淚就落在膝蓋上。

    “這有些人啊,有了衣服穿着還不是那樣。嘉怡,我的衣服都穿過了不合適,我有漂亮的裙子可以給你 穿。”

    潘詩詩從牀底下,拿出來那個裝着好多女孩子都向往的漂亮裙子的箱子。

    “不、不用了,那衣服、衣服太貴重了。”

    別說是李嘉怡了,就是蔣思伊也不敢輕易穿出去的。

    潘詩詩倒是不在意,反正放着也是放着,倒不如讓衣服也出去見見陽光呢。

    她說這衣服自己也不喜歡,打算留給家裏的妹妹的。喜歡哪件就穿着,回來之後再整理好放回去就行了。

    打開箱子,好多款式和顏色的裙子。李嘉怡拒絕無果,看來看去,最後挑中了一條乳白色的連衣裙。

    那裙子有點類似洋裝,穿在身上把整個人都襯托的很高雅。

    潘詩詩又給她梳了個稍微正式一點的頭髮,把李嘉怡白皙的脖子露出來。

    還真是漂亮,這天鵝頸不露出來真是浪費了。

    又從自己的小包包裏拿出來一個,從魔都的路邊攤上買的鎖骨鏈。

    “這鏈子不值錢,不過做點綴還是挺漂亮的。”

    給她收拾完之後,李嘉怡看上去簡直是脫胎換骨了。那氣質要說是現下最當紅的明星也不爲過的。

    果然是人靠衣裝,打扮起來太漂亮了。

    只是腳上的那雙黑色布鞋有些不搭了。“鞋子我沒有合適的。不過沒關係,誰說穿裙子就不能穿布鞋了呢。”

    這樣雖然沒把個字的高挑顯現出來,可那兩條大白腿還是明晃晃的呢。

    “謝謝你詩詩。”

    李嘉怡如癡如醉的看着鏡子裏的自己,不說是其他的男孩子看到,就是自己,都有些愛慕此時此刻的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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