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金手指很好喫[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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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喫?什麼喫?

    頸喉傳來野獸的口中呼出的腥風讓琴酒很快明白,這個“喫”是標準的動詞。

    最普通的動詞,不加任何隱喻的那種。

    所有生物都會有的日常舉動的那個“喫”。

    琴酒以最快的反應咬碎了藏在牙齒裏的特殊藥劑。

    體力在頃刻間得到了恢復。

    猛然朝着旁邊一滾。

    饒是如此,他依舊丟了一條左臂。

    強忍住劇烈的疼痛,琴酒不管傷勢,直接直起身體,把槍對準襲擊他的“人”。

    卻看到一個衣着華麗的華裔男子,身邊一羣奇裝怪服的人。

    其中最前面的那個腦袋上帶着羊角的年輕人,正在舔着嘴角像是品嚐着什麼意猶未盡的美味。

    他看自己的眼神是紅果果的食慾。

    自己手中依舊很穩的槍,對於他們來說,就像是玩具一樣,毫無威懾力。

    可野獸呢?

    那一瞬間牙齒的撕咬感覺不是假的。他感受到擦過耳邊的毛絨的觸感不是假的。

    缺失的左臂傷口,也的確是猛獸撕咬的痕跡。

    怎麼回事?那隻咬自己手臂的野獸呢?

    “阿澈你動作好慢。”

    “急什麼,他能跑得了?”

    “可伯爵着急啊。”

    幾個奇裝異服的少男少女繼續嘻嘻哈哈的說話。

    他們包圍着一個穿着中式旗袍的男子,笑鬧着說話。

    七夕的月光並不明亮,僅憑藉着這點月光,琴酒只能勉強的看清他們的衣着。

    伯爵這一身足夠顯眼的繁花刺繡旗袍立刻讓琴酒想起了BOSS給他的資料。

    “您就是巫先生嗎?我是受我家主人所託前來拜訪您的,並沒有惡意。”

    琴酒衡量了一下雙方“實力”。

    顧忌那不知道去哪兒的野獸。

    於是痛快的把槍放下。

    伯爵這邊:…………

    嗯,怎麼說呢,他們是動物,他們的心思不如人類複雜,但是不代表他們是智障。

    這個國家他們和伯爵來過好幾回了。

    雖然不禁槍,但是對於槍支管控超級嚴。

    連本地黑幫火拼用的都是棒球棒和菜刀,你拿着槍就代表絕對不是普通人。

    如果搶是用來防身的,那麼滾在旁邊的行李箱裏,傳出的炸彈和毒藥的氣味是怎麼回事。

    阿澈懶得和琴酒廢話,正想上前把剩餘的部分吞了,伯爵微微擡手阻止了他。

    “你的主人是誰?”

    伯爵一問出來,所有動物們就都懂了。

    這裏的主人大概率是伯爵的同族,那麼就是自己人。

    爲自己人釣個魚……

    這個人不能喫。

    阿澈也不差這一口,身爲饕餮,他還是有點品味,喫起來還特別挑。

    要不是挑嘴,當年也不會被伯爵勾到(常年喫素的成年男子鮮美身體),然後被警察當做食人魔逮捕。

    就琴酒這口感……

    怎麼說呢,皮糙肉厚,菸酒不斷,身體裏還有一堆不知道什麼組成的藥物怪味。

    可以說是……一點都不好喫。

    若不是爲了給伯爵撐個場子,他剛剛就不是意猶未盡的舔嘴角,而是直接呸呸兩聲。

    琴酒自然不會就這麼把組織最大的祕密給說出來。

    剛剛還展示着持槍硬漢的風度分分鐘嬌弱給你看,

    不過,辛苦了一晚上,又遭遇了那麼多陷阱,還被咬掉了一隻手。

    琴酒如今的虛弱,完全是本色出演。哪怕有藥劑撐着,他的身體也已經是相當的疲憊了。

    “我的主人,擁有巨大的資源和難以想象的財富,他願意供奉您這樣的高貴的存在,我們是帶着誠意來的。”

    這句話也是實話。

    烏丸蓮耶是聽說了點風聲,派琴酒過來查查底。

    若是他之前就知道,外界的那點點傳言是真的。

    琴酒過來就絕對不是這個姿態了。

    想要供奉,也絕對是真心實意的。

    最終目的,是把巫鼎的一切吞爲己有,那也是真心得不能再真心的了。

    “人類啊。”伯爵輕聲的嘆息,異色的雙眸似乎在透過琴酒看着什麼。

    他親眼目睹過人類最骯髒,最卑劣,最惡毒的心思。

    他也親眼見證過人類最美好,最溫柔的,最純正的情感。

    曾經最強大的地球生物,稱霸了地球上億年,但是他們沒能對整個星球做出任何改變。

    而人類,僅僅是數萬年,就讓這個世界翻天覆地了。

    “能讓自己種族的名字,變成最複雜最讓人嘆息的形容詞,這也的確是人類的奇特之處了。”

    另一個聲音從外面傳來。

    比人先到一步的,是一朵朵散發着月白色光芒的小花。

    他們從空中飄零而落。有的停留在樹上,有的落在地面。更有的,飄着愉悅的“步伐”撲向了伯爵一行人,宛若見到了最喜歡的親人。

    “這是……迷穀?!”伯爵激動把飄落到手心的花小心翼翼的收了起來。

    這是他的方舟上都沒有留存下來的植物。

    這種又會發光,佩戴就不會迷路的好東西,伯爵常常聽神獸們懷念。

    這些漂亮的小花,像是剛開的電燈一樣,初時瑩瑩弱光,等過了一會兒就足夠光照四方了。

    雖然不說是恍若白晝。

    但是足以讓他們彼此看清對方。

    琴酒發現自己認錯了人。

    巫鼎確定自己找對了人。

    二十年過去了,伯爵看起來和年輕的時候的他沒有任何區別。

    歲月只停留在他們一族的眼眸之中。

    時光侵染着這雙眼睛裏透露出的閱歷和滄桑,卻不會讓那份容顏有半點變化。

    此刻的伯爵看着巫鼎,看着這個和自己穿着打扮極其相似的華裔。

    內心涌動的興奮,卻像是一個孩子一樣,雀躍而又不知所措。

    他一直是唯一的一個,也一直是最後的一個。

    他從來沒見過自己的族人是什麼樣。

    只能以自己作爲參考。

    巫鼎那張海報,重點的核心就是他抱在懷裏的朱獳。

    別人會看錯,錯認爲狐狸頸部的“魚鰭”是畫上去的。

    伯爵卻不會看錯。

    他一眼就看出了那是真的!

    這時候俊美的容顏和華貴的旗袍就是一層引導,再加上開寵物店,有貴族撐腰這種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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