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兇案現場撿了個男朋友 >第一百九十六章 我知道你不是
    “從看到視頻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不是你。”

    白馬望固執地看着範語薇,說出來了自己的心聲。

    其實,他們目前所住的0701室裏,兩室兩廳的那個廳,全部被範語薇用來做衣帽間了,白馬望有幸進去觀賞過一次。

    雖說沒有綠都裏範語薇的衣帽間誇張,但是,也不容小覷了。

    到處都是不靈不靈鑲着鑽的包包和鞋子。

    所以,她還直播帶什麼貨,那賣出去的燕窩怕是不值她一件衣服的價錢吧。

    “(⊙o⊙)…”

    “啊?”

    “對了,薇薇,她這麼冒用你的身份,你要不要告她,來維權?”

    白馬望提議道。

    “不,”範語薇卻搖搖頭,她先前是想要直接將這個“笑笑子”告上法庭的,但是後來,她又覺得不想那麼做了,“現在暫時不要這麼做。”

    白馬望洗耳恭聽。

    “我想要讓這個消息愈演愈烈,事情鬧得越大才好,最好鬧到人盡皆知,然後,我再出手,一擊斃命,讓她永世不能翻身。”

    範語薇說着,還摩擦了一下自己的手掌,已經迫不及待,躍躍欲試了。

    範語薇:其實我是個好人。

    “好,你想做的,我都支持你。”

    白馬望保證道,不過,他覺得還是不夠彷彿自己的身份一點都沒有用場似的,補充道:“只要手段合法。”

    範語薇:“......”

    她心裏頭的那點兒感動,瞬間就煙消雲散了。

    白馬望啊,你可太直男,不會說話了。

    不過範語薇倒也沒有放在心上,生活還是按部就班,只不過,她往鄰居們那裏跑的越來越勤快了。

    只是,還是沒有能夠得到關於段迎夢同居男友的身份信息。

    “咳咳。”

    範語薇和白馬望打開了段迎夢的家,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住人了,這裏有些烏煙瘴氣的。

    還好白馬望有先見之明,出門前用門口的報紙給他和範語薇一人做了一頂報紙小帽子。

    “她這房子怎麼有點兒奇怪。”

    不過,她還說不出哪裏奇怪。

    範語薇小聲地嘟囔了這麼一句,白馬望的眉毛揚了揚。

    “我去臥室看看,”範語薇堂而皇之地“指揮”道,“你去,嗯,你去廚房看看吧。”

    段迎夢的臥室出乎意料的乾淨,粉色的四件套乾乾淨淨地放在一旁,牀頭櫃上的照片也是段迎夢的燦爛笑容,照片旁還放着一本書《追風箏的人》,櫃子裏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

    範語薇學着電視上偵探們蒐證時的樣子,把牀底下翻了個底朝天。

    然而,除了吃了一嘴的土,她什麼也沒有得到。

    範語薇乾脆放棄了牀,繼而將重點放在了牀頭櫃左側的單人衣櫃上面。

    衣櫃裏倒是有一件不屬於女生的白色襯衣,範語薇小心地拿下來查看了一下。

    不錯,確實是男款的。這件男款的某大牌襯衣,範語薇曾經在範向笛的衣櫃裏看到過,是他們那個年紀會用到的品牌。

    只不過,範向笛嫌它穿起來太硬,連標籤都沒剪,丟在了一旁,範語薇沒有見到他穿過。

    這件衣服的價格有些小貴,聽段迎夢的好友說,她最近很缺錢,可以從這間房子裏看出來,幾乎沒有任何奢侈品存在過的痕跡。

    包包,鞋子,衣服......

    都不是她家裏的那些牌子了,設計雖然簡單有型,但是一眼就能夠看出來,是價格較爲親民的小衆品牌。

    這件男士襯衣,大概是段迎夢半個衣櫃裏衣服價格的總和吧。

    這件衣服,應該就是段迎夢的那個同居男友的。可是,衣服是誰買的?

    他們沒有查到這筆消費記錄。

    這間臥室被範語薇翻完了,她除了襯衣沒有找到別的線索,佇立在原地,看着這間不大不小的房間,總覺得,她似乎遺漏了點兒什麼。

    範語薇試探地走上前,將牀上的枕頭抖了抖。

    “哐啷哐啷——”

    枕頭裏邊傳來異物的聲音,範語薇立馬就衝着門外的白馬望喊道:“快來!我發現東西了。”

    “撕拉——”

    白馬望小心翼翼地將枕頭從中間撕開,爲了能夠不破壞枕頭裏頭的東西,白馬望是小心小心又小心。

    “是一個本子,日記本?”

    白馬望很快就從枕頭裏拿出來了一個本子,還有一把鑰匙。

    “或許,我們可以叫它爲段迎夢的祕密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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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我們在段迎夢家的枕頭裏發現的日記本,經過筆跡鑑定,可以充分斷定,這本日記本的主人屬於段迎夢。”

    白馬望拿着日記本,在會議室裏對着所有人說道。

    “日記本里,有很多篇段迎夢的心情描述,經過一夜的討論,我們認爲,段迎夢的日記轉折點出現在去年的十月,注意,我提醒一下大家,段迎夢的母親懷孕的消息被她知道的時間,也是去年十月。”

    “十月?”

    一片譁然。

    “十月十五日,多雲,我的媽媽不再是我的媽媽了,她竟然要生二胎了,可我都十八歲了,她,爲什麼要生一個拖油瓶來呢,讓我多麼尷尬。”

    “十月十八日,小雨,怎麼會有男生這麼溫柔呢。他是我的擦肩而過,也是我的命中註定。或許,我們是前世修來的緣分吧,讓我在這個雨天,認識了他。他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我稱他爲‘wa

    g先生’。”

    “十月二十三日,晴,他竟然像我表白了!!!天啊,我要不要答應他,可是,我現在好窮,家裏已經斷了我的生活費,我,談不起戀愛。”

    “十一月一日,晴,我們,同居了。我好快樂。他會做家務,會照顧我的心情,一切以我爲主,只是,他好像不是每天都在的樣子。”

    ......

    “一月十日,陰天,我們吵架了,他好像外頭有了別的女人。我讓他不要再進我的房子了,雖然房子不是我的。”

    “明天,我們就出發吧,離開這裏。”

    日記已經漸漸接近尾聲,那個段迎夢所說的明天,也就是大年初七,同時,這也是段迎夢的最後一篇日記。

    初七那天,她就再也沒有出現在過人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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