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仙界第一臥底 >第二百七十五章 神兵有緣者居之(第五更)
    在林雲問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對方又一次沉默了。

    特別是林雲對話的時候,沒有看着張敬武的屍體,而是看着不遠處的黑暗。

    前方是一片深邃的黑暗,林雲的火把都照不穿,他心裏早有猜測,只是在九步的時候玩了一下心跳。

    其實,林雲並不確定這個跟他對話的是人還是魔,總不能你說你是張敬武我就信你,總得驗證一下唄!

    顯然,這魔心態不怎麼好,大概是等了一萬多年,也沒怎麼跟人交流過,之前又被林雲整的特無語,這會兒腦子也沒轉過來。

    沉默了一會兒之後,對方纔回答道:“過去了這麼多年,有神槍鎮壓,那魔定然也魂飛魄散了。”

    “這樣啊……那萬一他沒死咋辦?”

    “你不用擔心,只要你去將神槍拔起,得到槍王傳承,你就天下無敵了,何必再怕區區一隻魔族呢?”

    林雲:“……”

    這以前的騙子,水平也不咋的啊!

    就這還想騙我啊!

    看他這麼急切地想讓自己去拔槍,林雲知道,他急了。

    這最後的一步,是絕對不能跨越的。

    林雲將靈力運於雙目,就像他之前在大霧中看清方向一樣,這次,他也看到了不遠處的景象。

    只見一顆心臟被一杆長槍紮在地上,心臟上還套了個圈圈,儘管如此,那顆心臟仍然在跳動,只是有點慢。

    顯然,那顆心臟就是魔族了。

    他現在總算是明白外面的兩個大冰塊爲什麼那麼難打了,守護這麼重要的地方,那必須難打呀!

    而現在,自己把那守護者幹掉了,日後要是有人進洞來,卻不像他這麼聰明,過去拔了槍,把這魔放出來了,那他也沒辦法安心。

    也罷,來都來了,上次那魔龍不也被奶死了麼?

    林雲隱隱覺得,自己或許不用太害怕。

    他又不是沒見過魔族,像胡玉玲那樣的,一開始很囂張,電一下就老實了。

    實在不行,我還有小金!

    “你說的沒錯,或許,我就是你的有緣人。”

    林雲說罷,直接召出兩團金色的火焰,就站在那裏,朝着那顆心臟打了過去。

    “你……功德神火,你是什麼人,啊……”

    那個驚怒的聲音響起,伴隨着陣陣讓人頭皮發麻的哀嚎,林雲默默補了一道雷霆。

    反正他也不用非得走到十步,萬一走過去被蠱惑了怎麼辦呢?

    遠程法師就是要保持遠程纔對。

    “啊……快把火滅了!我願認你爲主!”

    林雲靜靜地看着那團金色的火焰燃燒,聽着那聲音在慘叫求饒,林雲也不爲所動。

    已經有一隻魔族女僕了,這個魔連個人樣都沒有,還是算了吧!

    林雲在張敬武的屍體不遠處等了約莫十多分鐘,火終於滅了,但林雲還是不那麼放心。

    又來了一波大火洗地。

    那槍和圈圈在火中沒有任何變化,只有那顆心臟,連灰都不剩了。

    林雲這才跨出那一步,這一下,也走到了封魔洞的盡頭。

    林雲撿起了那杆槍,還有地上的圈圈,這圈圈成淡藍色,變小之後有點像一個玉鐲子,拿在手裏,溫潤如玉,帶着些許寒意。

    這肯定也是好寶貝,先戴手上,男人戴玉鐲雖然有些娘氣,但林雲膚白貌美,若是穿上女裝,戴着玉鐲就不顯得娘了!

    “啊呸,還是送老婆吧!”

    林雲這麼想着,腦子裏就浮現了兩個人,一個是東方紅月,另一個就是林玉了。

    這……

    不患寡而患不均啊!

    “算了,就我這運氣,再到處轉轉,下一個寶貝說不定就有了。”

    林雲想着,又拿起了那杆銀白色的長槍,一時間也是愛不釋手,之前林雲都是練劍的,但剛纔和冰人打鬥,耍了一會兒槍,感覺還真不錯。

    現在撫摸着槍身上的紋路,便有了玩槍的想法。

    對了,拿到寶貝該認主了。

    花仙子說過,她拿到裂天的時候,自動就認主了,林雲卻沒什麼感覺,像是隻拿到了一把普通的長槍一般。

    “莫非,要走一波滴血程序?”

    林雲決定試一試,滴了幾滴血上去,血被槍吸收了,也沒什麼變化。

    “小青,取我火來!”

    林雲還就不信了,他口吐金蓮,開始燒起了這杆銀槍,終於,林雲感受到了神兵的意志。

    它已經有宿命的主人了。

    然而……

    林雲烤了一會兒,銀槍也軟了。

    它現在已經是林雲的神兵了。

    不僅如此,原本的銀色長槍,現在竟變成了一杆方天畫戟,杆子上的紋絡,赫然是一條蛇盤旋,但下方有一朵火蓮在燒。

    握着這杆畫戟,林雲腦海中也多了一些訊息,知道了這方天畫戟的來了。

    這的確是神器,名爲巧變,玄武之尾所煉,會根據主人的特性變成最契合的武器。

    所以,北地槍王拿着就是槍,林雲拿着就成了方天畫戟。

    瞧不起誰呢這是!

    不過,林雲拿着耍了幾下,虎虎生風,忽然感覺自己帥的一批。

    如果不是沒穿衣服,他可能會更帥。

    神兵中也有三十六式絕技,名爲天罡三十六擊。

    淦,有點像是山寨貨。

    林雲暫時沒練,將畫戟扛在肩膀上,又看了一眼張敬武的屍體,想了想,還是沒給他火化。

    留在這裏也挺好,至少這裏冰凍,只要雪山不倒,他的儀容還能保持完整。

    至於北地槍王的後人,林雲不認識,也沒有去認識的打算。

    就這樣吧。

    扛着畫戟準備走的時候,林雲又看到了地上的兩根冰錐。

    被火燒了那麼久不化,莫非這是萬年玄冰?

    想到自己跑錯了地方,這地方既然上萬年沒有人來過,那說這是萬年玄冰也是很合理的。

    不能浪費,打包帶走。

    林雲走到洞口,看到剩下的五根冰錐子,一併砍了下來。

    一家子冰錐,都整整齊齊的。

    就是搬運起來不太舒服,怪凍人的。

    好在林雲身體好,不怕冷。

    “以後必須要找個儲物裝備,不然看到寶貝兩隻手都不夠拿的!”

    林雲正遐想着,手裏還未認主的玉鐲忽然藍光一閃,扯着林雲的手,差點就要飛出去,林雲趕緊雙手合十,不想讓它跑了,玉鐲的藍光更甚,拽着林雲原地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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