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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留你全屍

    今日得了隨意,蕭權走路生風,在昆吾閣呆了一天,出來之時,已經是漫天晚霞。

    落日的餘暉柔柔地灑在街道上,行人匆匆回家備晚飯,一路上孩童歡聲笑語,賣貨郎的聲音此起彼伏,這煙火氣息讓人十分愉悅。

    白起提着劍,虎虎生威,腰桿都直了許多。

    崑崙奴中當護才後,所得的武器都是精挑細選,大多主人會選不貴又實用的武器。唯有蕭權衝着京都最好的劍去,拋下重金,以學識爲籌碼,還力排衆議,在衆目睽睽下,爲他配上了隨意。

    白起跟在蕭權後面,亦步亦趨,無比感慨,內心暗暗發誓要護好主人。

    “不用太感動,我應該做的。”

    大搖大擺的蕭權抱着手道,白起一路上沒有說話,恐怕此時感動得眼淚汪汪的,又不好意思讓他看見,所以也不像平時那樣和他平行。

    “主人......如此爲我,恐招禍端。”白起一開口,眼睛就紅了。

    蕭權擺擺手,一笑:“禍端?多你一個不多,我不怕!”

    白起囁嚅着,還想說什麼,蕭權回頭,一字一句,鏗鏘有力:“白起,我方纔在昆吾閣未開半個字的玩笑!你乃英雄,當配此劍!以後,無論誰與你再提出身,你只需要記住,你在我蕭權心裏,必將是未來的英雄,一個威風凜凜的雄將!”

    白起一愣,他在蕭權心中竟是這等形象!

    蕭權凝重地看着他:“你既認我爲主,便要與我同心!同念!永遠、永遠不要再提你不配三個字!你此生此世都要記得,這天下萬千榮華、萬千好物,你白起配!我蕭權配!你白起當得起!我蕭權也當得起!沒有人有任何資格說你、說我當不起!秦府不能,易歸不能,誰都不能!”

    此話如千鈞重的巨石,在白起的胸口中猛地炸開,發出驚天動地的巨響,將白起的血骨通通清洗了一遍!

    他握着隨意,低頭道:“遵命!”

    蕭權點點頭,他看着高遠的天空,沉聲道:“人,即使被深埋在泥裏,也該有破土劈天的志氣。”

    否則,他恐怕就像第一個來大魏的華夏兄弟,只能留下一把把劍。其他,再無痕跡。

    想必,當初那位大兄弟也想改變大魏,只是有心無力。

    大魏就是一片束縛人的深泥,他必然破土而出,不用是劍、用筆、還是用手,他都要立於大魏之巔,帶着白起,揮着隨意,斬盡擋住他前路的妖魔鬼怪!

    曹行之說得對,大魏之路不好走,可蕭權也沒有想過能好好走,他的筆一定是沾滿鮮血才能揮灑出無盡詩篇,他的劍一定是沾滿腥氣才能立於山巔、怒指日月!

    若他的筆不沾血,劍不沾腥,別說漫長的前路,就連前面十步,蕭權都走不下去。

    因爲眼前冒出一個人,路這麼寬,他非站在了道路中間,擋住了蕭權的去路。

    此人衣着華貴,殺氣凜凜,扇柄一直敲着手,他上上下下打量蕭權,不屑地笑了笑:“我當我要殺的人是何等人物,原來只不過是一個寒門子弟!哈哈,殺雞焉用牛刀,罷了,你自盡了事,免得旁人說我欺負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

    方纔在昆吾閣,此人一直在人羣當中看熱鬧,那逼人的殺氣正是來自於他。

    毫無疑問,這是個高手。

    相隔十來步,此人眸中凌厲的殺氣在餘暉中顯得冰冷刺骨。

    “你這麼急匆匆,是要回家用晚膳?”那人搖搖頭,嘖嘖嘆道:“可惜了,有人要我砍下你的雙手。你死後當鬼,恐怕也喫不成飯、寫不成詩。小小一個寒門子弟,從未見識過何爲權貴,竟敢在京都出風頭,你真是......”

    蕭權伸出手,打斷道:“不好意思,請問公子姓甚名誰?”

    那人明顯一愣,眉目幾分不爽:“你竟不知我叫什麼?”

    蕭權認真地點了點頭。

    那人挺直腰板,冷聲道:“別人說你狂妄,我原本不信,這京都竟然還有人沒聽過我沈揚之名,看來你什麼人都不放在眼裏。”

    沈揚,由於長得幾分俊俏,又有些才華,人稱玉面小郎君。他混跡在京都大大小小的酒館,和世家公子來往甚密,專爲世家子弟辦事。

    沈揚靠着這麼多年積攢下來的人脈,在京都當了一個小官,官位不高,不過七品,但由於消息通達、爲人靈活,處事仗義周到,名氣很大。

    即使只有七品,他依然是朝廷官員,位雖不高,辦很多事反而方便許多。

    比如,誅殺蕭權連仕途都未入的小魚小蝦,通常是他找個由出手,便能輕鬆完事。

    死在他手裏的人,沒有上百也有數十。這些年來,一個個寒門子弟做着入朝爲官的美夢,卻不知這條路,他們根本就走不下去。

    他們千里迢迢來到京都,妄想憑着一腔熱血和才華精忠報國,卻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幾斤幾兩,權貴豈能容得下這些清流入朝和他們抗衡?

    這麼多年來,多少才華橫溢的舉人在會試前不是重病就是失蹤,甚至是暴斃,朝廷就算想查,也查不出個所以然來。

    這麼光明正大處理蕭權這麼個舉人,沈揚還是頭一回,誰讓蕭權有護才?

    身爲朝廷命官的沈揚也有護才,只需要找個蕭權衝撞他的由頭,便可將蕭權主僕倆雙雙誅之。

    沈揚打開扇子搖了搖,笑道:“蕭權,你從我這裏過,我可以考慮考慮,留你個全屍。”

    說完,他悠悠地打開雙腿,以前那些膽小如鼠的舉人就是跪下來,一步步從他身體下過,哭着喊着求他饒命,可惜啊,他怎麼會放過他們?

    “我有個習慣,你可能不太瞭解。”蕭權冷聲道,安靜地看着他。

    “什麼?是跪下來之後,還習慣磕個頭嗎?那也不必,禮太重了。”沈揚微微一笑,他已經準備好接受的蕭權跪地求饒了,畢竟他是個沒骨頭的贅婿嘛!

    蕭權眸中之光宛若利箭,語氣凌冽如冰:“我的習慣是,既然答應母親用晚膳,無論路上有多少畜生擋道,蕭某都會回到家拿起筷子,準時喫飯。”

    那個拿字,蕭權咬得很重。

    沈揚笑意褪去,收起腿:“是嗎?看來今天你要失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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