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格局的改變不僅僅是政治、經濟格局的改變,還有一個最主要的問題也發生了改變,這就是人口問題。

    作爲世界上的人口大國,當初國家要發展經濟,所以搞了計劃生育,這個政策,在當初是正確的。國家太窮,老百姓也窮,養不起那麼多人口。

    可是,人口的增長是控制下來了,可是逐漸顯現出,社會進入老齡化階段,年輕人少了。而且,經濟發展了,生活壓力加大了,再叫上世界走上了進一個軌道,年輕人更不願意結婚生孩子了。這進而導致下一代的孩子減少。

    這不僅僅是一個國家的問題,而是整個世界都出現了這樣的問題。

    爲此,很多國家面對人口問題,都紛紛開始修改法律和政策,鼓勵婚姻和生孩子,最直接的就是給錢。

    現在的世界雖然自然環境惡化,可是糧食不缺,可以養活大量的人口。

    主要是原先的人都老了,去世之後,這個世界上還能剩下多少人類呢

    如果大家都不生孩子,人類會在幾百年或者幾千年後,自己就滅絕了。

    由於這幾十年在農業、畜牧業上使用了大量的藥物和激素,使人體間接吸收了很多影響健康的藥物和激素,正常的生育率也下降的厲害。

    不孕不育率在逐年增高。

    這些人口的危機使各國政府都很焦慮。

    改變人口政策勢在必行。

    全國人民展開了一場盛世空前的大討論。

    在傳統媒體和互聯網上口水戰鋪天蓋地。

    有人提出,廢除一夫一妻制,改成一夫多妻制。

    這下捅了馬蜂窩。

    號稱女權主義者則提出,爲什麼不能改成一妻多夫制。

    從此,展開了罵戰。

    有人從歷史發展的角度提出了看法。以前在母系社會就是一妻多夫制,這是有原因的。當時是社會發展水平極其低下,人類還在爲基本的生存而努力,族羣的強大體現在人數多寡上。因此,能生孩子的女性顯得格外重要。

    此時的部族女性數量較少,女性在傳承後代的問題上擁有主動權,她可以挑選族羣中最強壯的戰士,留下後代,生育是第一位的。

    死人是常態,要多生,就要多選幾個備胎,男人是可以隨時爲自己族羣犧牲的一類。

    後來爲什麼變成了一夫多妻制呢

    作爲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時期,族羣間的爭奪,多是領地和人口爭奪。也就是爭奪女人。哪個部族的女人多,哪個部族就是富足、強大的。

    戰利品增多之後,搶奪來的女人很多,戰士們就會分配這些女人。人們發現,只要男人能養活得了女人,這樣的生育率更高,更利於族羣的繁衍和發展。於是逐漸的變成了男人爲主體,女人成爲附庸。

    作爲戰爭主要參與者的男人,在部族中就顯得格外的重要了。這就演變成男人爲主體的社會。

    這樣就一直延續下來。

    在以前的封建社會里,戰爭、疾病、饑荒一直是人類繁衍的主要敵人。爲了保證種族的繁衍生息,一夫多妻就成爲了選擇。

    說白了就是死的多,就要多生。

    現在的人口問題也可以通過這樣的方法來彌補。

    經過長期的醞釀和討論,國家對婚姻法進行了修改。

    主要修改的條款有以下幾條。

    一、有條件的一夫多妻制。

    什麼叫有條件就是要滿足一些必要條件纔可以娶多個妻子。

    沒有生育或者不能生育的;

    不能滿足政府要求的生育數量的,比如政府要求一對夫妻必須要生育三個子女,而女方在生育了一個孩子後,不願意再生育或者不能再生育的;

    男方有經濟條件,可以娶多妻的;

    男女多方自願一夫多妻的。

    二、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爲自願選擇,男女方選擇自由。

    三、不婚者。

    男女自願選擇是否生育。

    男女不婚者,可選擇未婚生育方式,撫養孩子至少一人。

    不婚不育者,必須收養一名孩子。

    四、鼓勵政策。

    鼓勵每個家庭至少生育撫養三個孩子。

    生育第一個孩子,一次性獎勵5萬元人民幣,每月補助5000元。

    生育第二個孩子,一次性獎勵10萬元人民幣,每月補助5000元。

    生育第三個孩子,一次性獎勵15萬元人民幣,每月補助5000元。

    再生育的孩子,獎勵政策與第三個孩子相同。

    這個修改法案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女權主義者認爲這有性別歧視,是對女人的侮辱,把女人淪爲了生育機器。

    男人們則各自思量自己該怎麼辦,是要老婆生孩子還是離婚再娶。

    這個政策一出,很多專家又開始疑慮,人口會不會又要爆炸了人口多了地球裝不下咋辦

    既然是婚姻自由,你可以選擇一夫一妻,也可以選擇一夫多妻,這樣就消滅了小三、小四問題了。

    你也可以選擇不婚,但是,不管你怎麼選,孩子都必須養。要麼自己生,要麼就領養,你選吧。

    在討論期間,大家一個不服八個不忿的。法律一頒佈,都老實了。

    莊誠和常五、許青兒、於淑敏、顧小潔終於等來了春天。

    在莊誠34歲的時候,終於和四女合法完婚。

    看着手裏的紅皮結婚證,五人都很激動。

    “丈夫:莊誠,

    妻子:常欣貝;

    妻子:許青兒;

    妻子:於淑敏;

    妻子:顧小潔。

    於公元2003年1月1日在京城市東城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

    莊誠就是要這個好兆頭,在元旦這天登記結婚了。

    當天,他們一家的戶口就遷到了一起。

    在莊府的銀安殿裏。

    嶄新的戶口簿和結婚證都供在供桌上。

    一家人正式吃了一個小婚宴。

    莊依依還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她就以爲這是普通的一餐。

    可是,看着老爹老媽們一個個的披紅掛綵的,就跟唱戲似的。

    “老婆們,你們都辛苦了。我們今天算是自己的小慶祝。明天就讓人看日子,我們好好辦一個婚禮。你們有什麼建議嗎”

    “沒有,誠爺,你就做主吧,我們聽你的。”

    “好,來,乾杯,願我們的日子紅紅火火,婚姻幸福。”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