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邊謀愛邊偵探 >740.動感謀殺案,第一章(2)
    跟她在電話中對情人的正室夫人潑婦般的說話——展現出的低劣行爲很不相稱,誰見了她的模樣,都會覺得她是人見人愛的單純姑娘,不會插足別人的婚姻,破壞人的家庭。可能是女人面對愛的男人,這個男人被人佔有着,自私的念頭和嫉妒的心思,會促使她表現出與自己單純的模樣相違背的形象來吧!這種不可控制的行爲,深切地證明愛情是不理智的,她這樣二十出頭的年輕姑娘,正是把不理智當作做出格的事的擋箭牌,更何況是面對自古就不會讓人清醒的愛情呢?她半夜三更地找上正室夫人家的門來,可見她爲了愛情,真是要豁出去了……

    蔣梅娜到達項圓芬家門前,已經凌晨一點四十五分,她特意看了下手錶,看時間究竟有多晚了,從而推斷項圓芬是否因爲時間太晚等不到她,自行先睡覺了。她都來了,喫個閉門羹可不好!

    她屏住呼吸,按響門鈴,她竟然清楚地聽到屋子裏纔會聽到的鈴聲,這時她才發現,門是虛掩着的,有指頭寬的縫隙。

    天啊……項圓芬這個女人竟然晚上在家忘記關門了,難怪鄭少凱說看不慣她大大咧咧,深夜忘記關門這種事,她都幹得出來。

    出於禮貌,她沒有自行闖進去,畢竟她不是來找情敵打架的,是好言勸情敵離開她丈夫的。

    蔣梅娜又按了一下門鈴,半晌不見人開門,多按了幾下門鈴,還是沒有動靜……

    蔣梅娜決定推門進去,但馬上又猶豫了,她是跟算得上是仇人的情敵見面,但還是不要隨便開門進到人家的房間,到不是她害怕,是擔心她的情敵會告她私闖民宅,那是犯法的。說不定項圓芬故意把門罅開縫隙,引誘她深夜私自進入房間,然後栽贓說她不經主人允許,進到民宅,讓警察把她抓走,拘留幾日。她這樣想象着項圓芬的險惡用心時,掏出手機,撥通她的電話——打算電話通知她來給她開門,不想手機鈴聲是從客廳傳出來的,但自始沒有人接電話。

    奇怪……一股古怪的腥味從門縫裏飄了出來,難道這個賢惠的女人半夜三更地在家殺魚做夜宵款待她?拉下面子求她離開她的丈夫,畢竟她這種一把年紀的女人,要再嫁人,可不那麼容易,還不如拉下臉求丈夫的婚外情人離開。如果她足夠明智的話,她應該這樣溫和地保衛自己的婚姻。但她不會喫她那一套,無論怎樣,她都把她愛的男人鄭少凱從他太太手中奪走,誰叫他太太對她丈夫不放手,她只能來硬的,把鄭少凱從他太太手中搶奪據爲己有。

    蔣梅娜這樣想着,不禁一陣欣喜,就算項梅娜給她下跪,求她退出,她也不會讓步的。她也有她的原則,她要利用女人最寶貴的東西——青春,栓住鄭少凱這個有名望,有地位,有財富的男人。

    鄭少凱這樣的男人,就像一速迷人的光,會吸引無數像蚊蟲一樣的女人,朝他身上撲來。

    蔣梅娜自恃她是最有魄力的女人,一定能把鄭少凱從正室夫人手中搶過去,佔爲己有。爲了這件事,她今晚睡不着,正式登門跟正室夫人攤牌,快刀斬亂麻地儘快徹底擁有鄭少凱,跟他結婚,以免夜長夢多,中間發生變故,鄭少凱對他膩煩愛上別的女人,可就得不償失。

    既然項圓芬不開門,也不接電話,那她就自己開門進去吧!

    蔣梅娜輕輕地推開門,客廳開着燈,但很安靜,像地窖一樣死氣沉沉,她都能聽見像心臟一樣震顫的時鐘聲。

    她叫了叫,還是沒有人迴應……

    當她的目光落到客廳中央時,心臟不禁一縮,項圓芬硬僵僵地蜷縮在地上,不,應該說是蜷縮在血泊裏。雙腿朝胸前彎曲着,腦袋向膝蓋的上方耷拉着,兩隻手無力地重疊放在地上。

    天吶……剛纔聞到的血腥味不是殺魚發出的,是項圓芬身上的血液,看地上的血量,她受傷的地方應該很嚴重,身上某處的動脈說不定被人捅破了。

    她顫慄地尋找血的源頭,是從項圓芬脖子上流出來的。

    她麻木地蹲下身子,仔細看了看,項圓芬的頸脖有一條血口子,還在往外滲血……

    唔……項圓芬被人殺死了,雖然她沒有看到殺人工具,但她能確定,她就是被人殺掉了的。有人用刀劃破了她的頸動脈,肯定是這樣的,不然現場不會流這麼多血。

    蔣梅娜的第一反應是,她得趕快離開這裏,免得給自己惹麻煩,她可不希望警察把她當嫌疑人那樣訊問。這麼晚到人家裏來,無論如何是給警察解釋不清楚的。就算最終能解除她是兇手的嫌疑,警察在沒有抓到真兇前,一定會死死地盯着她的,被人監視的日子也不好過,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讓自己成爲警察眼中的嫌疑人。而且,說不定遇上昏庸的警察,最後把她當作真兇丟進監獄也是說不定的,她越想越害怕……

    她忍受住噁心的血腥味,逃跑似地離開了殺人現場。

    擺脫嫌疑的心境佔據了她的心扉,所以她還能清醒地知道,眼下她不能乘坐電梯,剛纔來時幸好沒有乘坐電梯,也沒有碰到人。項圓芬住在3樓,根本沒有必要乘坐電梯,爲了不讓人遇上,眼下更加不能乘坐電梯。她三步並作兩步從樓梯下到一樓,打算用一直握在手裏的手絹,擦一下額頭上的冷汗,不想手絹不在手中了。

    該死……手絹掉了……而且可能就掉在項圓芬家裏了,當然也可能是掉在樓梯間的。

    爲了萬無一失,她得回去找到手絹。手絹千萬不能掉到案發現場,那樣可對自己不利,她和死者是情敵關係,要是警察以手絹爲線索,知道項圓芬芳死亡時,她拜訪過她,她跳到黃河裏也洗不清了。

    她心裏祈求着手絹就掉在樓梯間了,千萬不要是案發現場,再次去感受殺人現場,不僅僅是恐懼那麼簡單,留下她在案發現場出現過的痕跡的概率會增加。比如落一根頭髮在現場,最近脫髮比較厲害,隨時掉一根頭髮在地上,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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