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邊謀愛邊偵探 >867,夢的焦點,第十章(3)
    摩根·達蒙不客氣地把他的手從他衣服上甩開,“李陽光這個女人我要定了,誰都搶不走她。”

    戴維·傑坦森鼓足勇氣,不再懦弱,跟摩根·達蒙扭打起來,李丙篤喝道:“現在不是你們爭搶女人的時候,我們先離開墨西哥城纔是。李陽光在兇案發生的時候不見了人影,別墅裏的人肯定認爲她是兇手,我們先下山去船塢那裏和Emma匯合。”

    兩個年輕人根本不聽李丙篤的話,一味罵罵咧咧地早在地撕打,根本佔不了上風的戴維·傑坦森更是扭着打不肯放手,所以李丙篤特地呵斥了他,他就像失去理智的羔羊,把過去壓抑的情緒今天全都都爆發了出來。

    李丙篤父女正愁該如何分開他們時,“砰”地一聲響,扭打的兩個人彷彿身中彈一樣,停下來,畏縮着不敢動盪一下。他們父女也是受驚不小,如此近距離聲音,究竟是什麼呢?火藥味撲進他們的鼻息,他們纔回神過來,剛纔有人開槍了,聲音是子彈爆裂發出來的。

    隨着聲響恢復平靜,一個令他們感到絕望的聲音傳入他們的耳鼓,“如果我再開槍的話,子彈不會像剛纔長眼睛,不鑽到你們肉裏面去……”

    那是戈麥斯凌厲的聲音,李陽光聽得清清楚楚,雖然不能看清楚他的臉,但她能深深感受到他臉上的陰雲有多濃重。

    李陽光顫聲道:“戈麥斯……”

    “嗯……Isabella……我知道了你真實名字不叫Isabella……但你在我心目中,永遠都叫Isabella,這個名字這輩子我都不會忘記,因爲我愛上的女人叫Isabella。我這樣說,你明白了嗎?我愛你,所以你不可以離開。”

    戈麥斯說着充滿繾綣情意的話,李陽光的心卻像被人用鉗子夾住,渾身都能感受到刺痛。

    “戈麥斯,我心有所屬了,所以不能跟你回去。”李陽光彷彿被人掐住脖子,發出喉音。

    “你必須的回去……除了愛,我表哥的留下的遺產得我們兩個人一起處理。”戈麥斯固執道。

    李陽光深知他所謂的處理遺產,是他認爲她知道祕密金庫的密碼。

    李丙篤和兩個年輕人看突然又冒出一個對李陽光青睞有加的男人,注意力完全被這個男人吸引了去,最重要的是,他跟他們打招呼,竟然是朝天開槍,那是不加掩飾的威懾。

    眼下的情形是,不僅僅是男人對女人競爭的複雜局面,而是別墅的人追上了他們,保羅.科洛博被殺,他們會被當成重大嫌疑人,警察會把他們丟進監獄的。

    李丙篤在心上盤算着,如果追上他們的只有戈麥斯一個人,他們有辦法輕易制服他,所以他試探性地說道:“——李陽光不可以跟你回去!你單獨一個人,是阻攔不了我們的。”

    戈麥斯打開手電筒,走近李丙篤,停頓了一下,說道:“李陽光跟我走不走,由不得她,也不是你說了算。”然後把光亮在兩個年輕人身上上下掃射了一陣,鄙薄道,“李陽光是我的女人,根本就輪不到你們兩個小丑跟我搶。”

    李丙篤心上犯着嘀咕,一個女人要是被太多男人同時追求,可不是一件好事,勢必會給女人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他的胃部一陣痙攣,思量着該如何擺脫這三個年輕人對她女兒的糾纏,這件棘手的事情,他沒有辦法在短時間內想好對策,莫名的焦灼涌上心頭。

    李丙篤儘量心平氣和地回覆戈麥斯,“這個女人你不可以帶走,她本來就不屬於這裏。”

    戈麥斯固執道:“從此以後這個女人屬於我,既然屬於我,她就屬於這裏。”

    ——這是不給人餘地的狡辯。

    同時,李陽光的三個追求者,戈麥斯認爲他是另外兩個人的領導者,是至尊男性——擁有跟他們競爭的女人交往的第一選擇權的男性,所以擺出高高在上的樣子,不把他們看在眼裏。

    另外兩個競爭者本來是敵對的,突然冒出一個自認爲比他們都強悍的人,跟他們爭搶目標,心緒自然被他的囂張同時吸引了注意力,不禁同心協力地上前跟他理論,緊握的拳頭隨時準備揮向他,戈麥斯毫不慌張地用槍口對準他們,李丙篤順勢把JU擊Qia

    g抵在他腰部,“年輕人,這個女孩不屬於你,我們得帶她走。”

    戈麥斯不假思索地放下槍,“開槍打死我表哥保羅.科洛博的人,應該就是用長槍抵着我腰部的這個人吧?”

    李丙篤道:“你應該領略了我的槍法。”

    戈麥斯把腰部的槍支推開,“我很好奇,你打中我表哥放在臥室窗簾後的塑料人了,爲什麼就沒有上當,最終還是朝我表哥的頭上開了槍。我和表哥在別墅附近聽到槍響後,在附近找了一圈沒有找到開槍的人,萬萬沒有想到,表哥要進別墅大門的時候,被你了不得的槍法,送去見了上帝。”

    李丙篤道:“我的眼神很好,按照常理打死窗簾後的人,應該濺血到窗簾上,但是沒有,我想我沒有打死你表哥保羅.科洛博,因爲種種原因,他必須得死,我今晚一定要槍殺了,我冒險到別墅附近尋找機會,看到他正要進別墅,我一槍就爆了他的頭,很順利。上帝規定了,今天就是你表哥的忌日,這是天意。”

    戈麥斯道:“你承認就好,都不用傻帽警察尋找兇手了,兇手被我逮到了。”然後揮了揮手,躲藏暗處的人舉着槍,從暗處蹦了出來,團團圍住他們。

    李丙篤看得很清楚,手電筒照射範圍內有6個人,每個人都拿着搶,顯然,他們對決起來,他們是佔優勢的。

    其中五個看起來都是練過的彪形大漢,有一個瘦一點的高個青年,顯得有些稚嫩,像一個白面書生,他應該把自己埋在書堆裏,貪婪地吸收知識,讓自己變成一個學者,而不是抗着槍,出現在這種殺氣騰騰的環境裏,這與他柔弱的氣質格格不入。他這樣的人,遲早會給他所在的團體託後腿,或者輕易被人幹掉,誰叫他選擇混入不適合他的幫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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