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東又仔細的打聽了一番,才知道了事情的緣由。

    青河市原本有個南門樓子,南門樓子裏面是城裏,南門樓子外面是農村。後來因爲嫌南門樓子阻礙交通,就把南門樓子給拆了。

    不過南門外的叫法還沒有改變,那裏依舊是屬於農村地區,李衛東小的時候,那裏還是連綿的麥田。

    改革開放以後,城市逐漸擴張,南門外那片地方,由農村變成了城鄉結合部。青河撤地改市之後,這片城鄉結合部又被劃歸市中區南門街道辦事處管轄,徹徹底底的成了城市地區。

    而南門外的那些農村自建房,搖身一變也就成了城市自建房。當然房產證這種東西,在當時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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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居住環境而言,這種所謂的“城市自建房”,比家屬院要好多一些,佔地面積大,隨隨便便就佔了二三百平房,還有個大院子,只要有電有自來水,能當別墅住!

    不過這種自建房也有缺點,首先這種自建房往往都是土坯的,連快磚都捨不得使用,畢竟農民建房,也沒有那麼多錢壘磚牆。

    第二就是治安問題。自建房的治安肯定不如家屬院,免不了會有些小偷小摸的,所以住這種房子,需要養狗看家。

    在城市自建房中,看這戶人家富不富裕,只要看這家人養的狗就知道了。

    若是能養一隻黑背,再喂的膘肥體壯的,見到陌生人就吼,那說明這家人肯定有錢,有個詞叫狗仗人勢,家裏有錢有勢的,連養的狗都會兇上幾分。

    若是養只普通的小土狗,還瘦巴巴的,見到人就耷拉尾巴,說明這家人肯定不富裕,連家裏養的狗都是慫貨。

    而這種城市自建房,算是中國最早的商品房。

    早在1982年的時候,國家爲了解決住房的問題,便在四個城市進行了商品房試點,當時試點的商品房,一套賣六千塊錢,還能分期付款,不過在當時卻已經是天文數字了。

    這種試點的商品房很少,只有特區把政策延續下去。

    到了1988年,國家進行了修憲,除了承認私營企業合法地位之外,最重要的一條修改就是“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這一條確立了我國新的土地使用制度。

    從那時起,土地交易就被擺上了檯面,而商品房也開始真正的出現在老百姓的視野當中。

    各單位的家屬院,都是單位建好了房然後分給職工的,這肯定不能拿來進行交易。

    農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只要村裏沒有意見,私下裏倒是可以買賣。

    可那時候城市戶口比農村戶口值錢多了,人都是往城市裏跑,哪有去農村的,所以也沒有人回去買農村的自建房。

    於是唯一值得拿來買賣的商品房,就是所謂的“城市自建房”。

    這種城市自建房沒有房產證,當時也沒有商品房交易的法律法規,基本上就是雙方籤個合同,按個手印,一手交錢一手交房。就算是交易完成了。

    賣房子的人前腳拿錢離開,買房的人後腳搬進去,頂多再去街道辦事處開一封介紹信,跑一趟戶籍部門,把戶口遷過去,就算完事了。

    單位的家屬院雖好,可畢竟是單位的房子,比宿舍高一檔而已。自建房哪怕是簡陋一些,好歹是屬於自己的房子!

    中國人嘛,總是想要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所以在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的時候,能從家屬院搬到這種城市自建房,也都是有錢人,這種城市自建房差不多都要賣一萬塊錢左右,能住得起這種房子的,也都是萬元戶。

    趙國棟便是如此,他花了九千八百塊錢,買了一套城市自建房,算是圓了自己“有房一族”的夢想。

    ……

    得知趙國棟要搬家,李衛東也沒閒着,幫忙搭了一把手,還順便開車,帶着幾個幫忙搬家的朋友,一起去了趙國棟的新房。

    所謂的新房,實際上也是幾年前建造的土坯房,房梁全都是木製的,房頂上鋪着瓦片。外面刷了一層大白,裏面掛了膩子,看起來也挺新的。

    北方的土坯房,牆面往往比較厚實,住在裏面東南夏涼。而且北方的空氣比較乾燥,房內不容易受潮,搭理起來比較容易。

    這新房最好的就是有一個大院子,方方正正的,足足有五六十平方,後世很多獨棟別墅都沒有這麼大的院子。

    “這大院子,看着真讓人眼饞啊!”李衛東心中暗道,他突然覺得,自己是不是也應該買一套這樣的城市自建房。

    “不對,買一套可不夠,這一套房也就三間堂屋,比家屬樓裏還少一間屋呢!我要是買的話,就買三四戶連在一塊的那種,然後把土坯房推倒重新建,最起碼也得是那種仿古的四合院吧!”

    想到這裏,李衛東決定開着車在四周轉轉,看看還有沒有合適的城市自建房,自己也弄幾套。

    “這片地方不行,我記得這裏過幾年就拆了,變成水產市場了。”

    “這裏也不行,九八年的時候,這裏也都拆掉,建成了街道辦事處的小區,一戶人也就還建了一套房。”

    “這邊這塊地好像批給了審計局,零幾年的時候就成了審計局的宿舍。”

    “這裏後來倒是變成了商品房小區了,但小區建的太早了,還建的也不多,二十年後全成了老破小,連個停車位都沒有,買不上價!”

    李衛東一路找房,一邊回憶這片區域未來變成了什麼樣子。

    那種十幾年內就要規劃拆除的區域,是不符合李衛東的要求。李衛東花錢建一套中式四合院,要是十幾年就拆了,肯定比較虧本。

    就算是要拆,也得挑那種2011年以後才拆遷的區域,因爲在2011年以前的拆遷,大都得不到太多的補償,能換來同等面積的還建房已經算是不錯了,很多拆遷戶想要住進還建房,還得另外交上幾萬塊錢。

    到了2011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出臺以後,房屋拆遷所獲得的賠償才逐漸多了起來,那些所謂的拆二代,也是從那時起才逐漸出現的。

    除此之外,拆遷以後要建什麼,也是要考慮的。

    要是拆遷以後建一個公園,那拆遷戶肯定得不到多少補償;可要是拆遷以後建一個高檔小區,那拆遷戶獲得的補償就會多很多,哪怕是要兩套還建房,也是高檔小區的還建房,以後房屋升值,絕對穩賺不賠。

    終於,李衛東找到了一片合適的區域,這裏雖然要偏僻一些,周圍甚至還能看到田地,但幾年後路都修好了,通了公共汽車,去市中心也不過是十分鐘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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