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從貓鼠遊戲開始 >312 財雄才能勢大
    “同股同權沒問題”。

    羅伯特思索一會,又說道,“但融資過程中,要是第三方能提供。

    明顯利於公司發展的非資金優勢,比如市場、技術、甚至是官方的支持等等有利條件的話。

    除非你也能拿出相應的條件,否則在董事會投票後,可以否決當次的優先融資權。”

    否決一次,而不是直接取消,李長亨倒是能接受。

    畢竟那時候,他自己也是英特爾的股東,不可能明知對公司有利還反對。

    真那樣就是和錢過不去,而且是和全體股東的錢過不去。

    想分化拉攏的前提,是你能爲別人提供利益。

    或者讓人看到美好的未來。

    這種和所有人作對的事,他可沒那麼傻。

    李長亨嘴角一笑,羅伯特說這些,就等於說他不反對英特爾多個新合作伙伴。

    “沒問題,不過我能給與的公司市值報價,是不能超過當年營收額,減去成本的淨收益的20倍。”

    這就是手裏有充足資金,和那些幹有股份,卻沒現金的創始人最大不同,和最大優勢所在。

    淨收益的20倍,這是對待科技類上市公司的標準。

    沒那個投資機構會在第一輪,第二輪就估值如此高。

    等到第三輪、第四輪時,看到發展前景的投資機構,纔有可能如此估值。

    而三輪、四輪後,李長亨就算不跟投,他手上的股份也肯定超過30%。

    然後就是上市。

    羅伯特驚訝的看着李長亨問道,“一年淨賺50萬,你就願意把公司估值爲1000萬美金?”

    李長亨笑着點點頭,“接下這筆訂單,十萬枚芯片賺20萬美金,公司的市值就是增加了400萬美金。

    不夠我要求成爲董事局董事長,如果你們同意,我可以把所有零部件的代工都交給英特爾。

    明年還保證芯片的訂單不會少於40萬片。如果少了,我會私人補齊英特爾應該賺到的80萬美金利潤。”

    羅伯特激動的立馬站起來道,“你保證不干預我的經營,不干預摩爾和安迪的研究?”

    “這可以寫入合同裏,但期限是3+3年”,李長亨眯着眼睛笑道,“頭一個3年,是你和其他兩個股東。

    出現重大經營失誤,或者研究出來的產品,嚴重不符合預期,甚至就是失敗品的時候。

    你們有3年時間調整,要是還不能扭虧,或者研究出新的產品。

    我會正式行使董事長的權利,介入公司事物。”

    6年的經營和調整期,要是還不能把公司帶回正常的軌跡上,羅伯特自己都覺得不用面前這個年輕人說話。

    其他股東就會跳出來質疑他這個負責人。

    而且真出現那種情況,羅伯特自己都覺得沒臉再賴在管理者的位置上。

    畢竟那是和自己的財富過不去。

    而英特爾未來的成就,註定讓李長亨不會放棄這家公司,所能帶來的榮譽和影響力。

    想想智能手機出現之前,那無處不在的英特爾標誌,就知道稱霸一個行業的企業,絕不是一個市值百億的電腦公司老闆可以比的。

    此時的英特爾正處於最虛弱的時期,一旦加入進去,未來人們只會認爲這家公司,是在他的領導下發展壯大。

    至於爲什麼一定要當董事長。

    米國的董事長一般都不參與到公司具體事物中,因爲總裁和首席執行官是他任命的。

    而且因爲是爲全體股東負責,所以在董事會上天然就壓其他單個股東一頭。

    一旦董事長是大股東,自身不僅在本公司影響力巨大,在社會上也是聲望極大的名流。

    再加上在公司剛建立就加入了公司,那麼他能做的事,能做到的事會很多。

    就像李長亨的股份真能達到45%,那麼他只需要在羅伯特、摩爾和安迪三人中任何一人的支持。

    或者未來英特爾不可能只有四個股東。

    股東越多,身爲大股東的李長亨就更好分化拉攏。

    只需要獲得幾個小股東的支持,就真正掌握對這家公司的生殺大權。

    除了不能搶走三人的股份,他輕易就能憑藉自己的影響力和股份,趕走羅伯特。

    甚至只要能消除負面影響、找到替代者,三個創始人一起趕走都沒問題。

    讓他們只當個純粹,沒有任何實權的股東。

    就像喬幫主被踢出蘋果一樣,他是被解除所有職務,但本人還是蘋果的股東。

    全體股東大會時,他百分百有權參與進去。

    可對於創始人來說,沒了職務就等於沒了權利。

    這對他來說就像養大了孩子被人槍走,簡直就是對他最大的侮辱。

    所以,創始人一旦被解除了任何職務,很少會有人還留在公司。

    更不願把自己手裏的股份,也就是金錢的命運交到別人手裏。

    基本上9成的創始人被踢出公司,都會把股份賣掉,然後憑藉這筆錢再次創業。

    而且,想稀釋別人的股份也沒那麼容易,至少在合同沒有陷阱和明顯不利的漏洞下,市值不是董事會說多少就是多少。

    沒有董事局席位的股東們也不是傻子,權威性的評估機構又不是隻有一家。

    聯合一些小股東多找幾家機構評估,差別不大還能說的過去。

    可相差幾成,一倍,就等着被人股東告吧。

    一家進入上升期的公司,一旦陷入內耗和官司,失去的肯定比搞小動作得到的更多。

    喬幫主就是被蘋果第一次融資,帶着資金加入蘋果的馬庫斯,聯合投資機構趕走的。

    而要是喬幫和李長亨一樣,公司成立之初手裏就握着1.7億美金的現金,那他在蘋果絕對能爲所欲爲。

    李長亨只需要在融資時跟投三輪,加上英特爾第一筆賺錢的生意,和未來幾年內的盈利全來自他的訂單的話。

    未來只要他不作死,就不是誰能趕走他,而是所有人會自發的圍在他身邊。

    所以,基本上沒人會去專門針對一個沒職權純粹股東。

    因爲就算股東被關進大牢,但法律是沒權剝奪他的股份的。

    更沒人可以一下子,就把股東的股份稀釋乾淨。

    萬一他把股份賣給勢力更大,更野心勃勃的公司或者喫肉不吐骨頭投資機構,倒黴的是所有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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