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替TI >第十六章 收網
    天亮的特別早,似乎是故意想把人叫醒。6點多鐘的時候,老倪便在保姆的陪同下接走了小寶。送走了前岳父,醫生把屋子簡單收拾一下便也出了門。蹬蹬下樓的時候,他隱約聽見了“嗚嗚”的警笛聲,急促的聲響由遠及近,靳鴻儐不禁放慢了腳步。剛走到樓梯口,他便被繆義欣攔下了。警官聲稱要帶醫生去見一個人,他還特地強調要是這次沒能見上面,醫生將會抱憾終生。起初,靳鴻儐還稍顯猶豫,最後還是一言不發地上了警車。

    警車又一次駛入了紫淵山莊,不同於以往,這次同時開進了三輛。魚貫而出的刑警們分別把手在酒店的每一個出入口。陪同繆義欣走進會客廳的警員只有柳川嶸一人,此外還有一個人也被帶了進來,那便是靳鴻儐。

    “大隊長,你們怎麼又來了?這位不是前陣子來我們酒店的客人嘛,他怎麼也來了?”

    “楊悅晴,我們懷疑你蓄意殺人,這是拘捕令。”柳川嶸說着掏出相關文件,並把它展示在了經理的面前。

    “這……這是開玩笑吧。”

    “和我們走吧。”

    “說我殺人,有證據嗎?”

    按照司法程序,繆義欣可以直接把楊悅晴拘押起來,所有後話都留到審訊階段再說。可不知是因爲老同學的緣故,還是出於其他的考量,警官決定當下揭曉所有謎底。於是他摘下了警帽,娓娓道來:

    “要證據是嗎?那你可得聽好了。倪仙燕遇害時,我們在對面房門的貓眼上方發現了兩道殘留的膠漬。而宋科賢被害時,他的對門可是乾乾淨淨的。爲什麼犯人會做出如此前後不一致的行爲?這不是很奇怪嗎?

    我當時想到的有兩種解釋。一是,336對門——335房間裏的阮淮冰熟知犯人的相貌特徵,於是靳鴻儐和吳春秀便成了嫌疑人,他們一個是阮淮冰的同事,一個是阮淮冰的鄰居。此外,還有另一種解釋,犯人在殺害宋科賢前有能力把他安排在一個四周都是空房的房間。而你,楊悅晴,正是當晚爲宋科賢辦理入住的人。客人原本是要住便宜點的大牀房,是你以免費升級爲由堅持把他安排在了豪華間。分割屍體會產生不小的動靜,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而3樓西邊的豪華間正好有一片都是空着的。”

    “即便你說的都是真的,又怎麼樣呢?總不能因爲這些就把我定罪吧?你難道忘記了,還有一個叫田仄倫的人也來過酒店嗎?”楊悅晴煞有介事地反駁着,她並不知道好戲纔剛剛開始。

    “沒錯,案發當晚不僅宋科賢來過酒店,還有一個叫吳春秀的姘頭也來到了酒店。宋科賢死亡時,你楊悅晴去了客房部處理客人的投訴,前後15分鐘。經證實,你在客人的房間呆了大約5分鐘,從前臺到客人房間來回5分鐘,還有5分鐘的時間,你聲稱去了趟洗手間。與此同時,靳鴻儐正和同事阮淮冰呆在一塊。田仄倫則當時已經離開了酒店,而吳春秀則還未到達酒店。田仄倫和吳春秀想要躲開大堂監控進入被害人房間,只能通過攀爬陽臺的方式。如果把這種高難度的作案手段排除,那麼四個嫌疑人中,只有你有機會殺害宋科賢。沒錯,只有你。

    那晚倒是發生了一個小插曲,因爲田仄倫的到來。如果當時讓他順利找到宋科賢,指不定會發生什麼,要是因此導致被害人的客房被旁人關注,那麼你的計劃便會被徹底打亂。所以當時你才咬緊牙關,沒有透露出宋科賢的房間號,當然你用來作爲擋箭牌的理由是要保護客人的個人隱私。出乎你預料的是,田某人居然通過詢問服務生,自己找到了被害人所住的302房間。他敲了半天門,無人應答,便悻悻離去。恐怕直到這時,你才鬆了口氣。事後向警方提供線索的時候,你將計就計,不僅把田仄倫的信息報給了我們,還添油加醋,混淆視聽。”

    “那你倒是說說,如果我是犯人,怎麼能在短短的五分鐘內,完成分屍並轉移走了屍塊的大工程呢?”楊悅晴向繆義欣拋出了第一個難題。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得先從那張失而復得的336房卡說起。客人辦理入住時應該收到2張房卡。可在倪仙燕遇害時,我們在她入住的336房卡只找到了其中的一張,另一張卻不翼而飛了。因爲這房卡被犯人帶走了。可是犯人爲什麼要拿走被害人的房卡呢?如果是爲了避免留下指紋,那把房卡擦拭一下即可。要知道,把被害人的物品留在身邊,會增加犯人暴露的風險。更爲蹊蹺的是,這張消失的房卡卻在8天后又鬼使神差地出現在了被害人宋科賢所住的302號房間裏,準確地說,是在他的公文包裏。這又是爲什麼呢?”

    繆義欣瞅了一眼對面的靳鴻儐,接着說道:

    “這其實是犯人給我們設下了一個局中局。大家應該還記得,302房間的牆壁上留下了‘justice’的英文,意爲正義。它給了旁人一種先入爲主的印象——那便是宋科賢生前做了罪大惡極的事情,所以被人裁決了。而336的那張房卡又非常適宜地出現在了宋科賢的公文包裏。這就會不免讓人以爲宋科賢就是拿走336房卡的人,時間就是他在殺害倪仙燕的時候。這便是犯人給我們設下的第一層騙局。

    不過這個騙局只是一層掩護色,也很容易被識破。因爲我們對這張336房卡進行指紋鑑定後發現,上面只有倪仙燕和宋科賢的指紋,卻沒有幫其辦理入住的服務員的指紋。這就說明了犯人是在倪仙燕案發後,先擦拭掉了房卡上所有的指紋,然後又粘上了倪仙燕屍體的指紋。一週之後,在302的房間裏,犯人又故技重施,把宋科賢屍體的指紋給附着了上去。指紋的漏洞坐實了這樣一個事實:拿走336房卡的人就是這兩起案件的兇犯。況且,倪仙燕和宋科賢的死有很多相似之處:他們都被人砍去了鼻下至上頸的部位,心臟和其中的一隻手也都被人切割後取走。這似乎更加證明了兩起兇案的兇手是同一人,或者說是同一夥兒人所爲。一開始我就是這麼想的,但這正是犯人給我們設下的第二層陷阱,也是局中之局。”

    楊悅晴在一旁靜靜地聽着,她還是保持着她一貫的舉止氣場。爲了那個要被保護的人,她必須時刻保持冷靜。

    “在酒店這種人員密集的地方,實施團伙犯案被人發現的機率很高。當時主要的懷疑對象就是楊悅晴、靳鴻儐、田仄倫、吳春秀四人。這裏需要補充說明一下,因爲一起鬥毆事件,我意外瞭解到田仄倫會暈血。所以他就不可能實施分屍,特別是在第一起案件中,死者失血量相當驚人,這絕對超出了田仄倫心理承受的範圍。即便他要殺害倪仙燕和宋科賢,也不會親自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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