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總裁他腦子有病 >第132章:家室
    “我在開會,下班了回你電話。”

    李東赫沒告訴李馬克自己今天回來,想着要給他個驚喜一下飛機就拖着行李箱直奔超市買了兩人份的牛排,配上他在旅行途中精心挑選的香薰蠟燭,應該會是一個很美好的夜晚。

    他花了一個小時來準備晚餐,鋪了嶄新的桌布,暖黃的燭光暈開似有若無的淡淡清香,李東赫覺得很滿意。

    只是主人公卻遲遲沒有現身。李東赫看着時針就這麼悠悠指向了九點,早過了李馬克下班的時間,他心頭那團燒得一頭熱的火苗慢慢平息下來,也懶得再去管什麼驚喜,直接打了電話過去,才“嘟”了一聲就被掐斷,之後李馬克回過來的短信終於徹底熄滅了他心中一息尚存的火焰。

    李東赫看着早已冷掉的牛排,眼神隨着安靜的燭光一併沉默——他一個人傻樂呵着設計了半天的擺盤位置,這時候卻顯得尤其可笑。

    冰箱裏的酸奶早過了保質期,拆開的餅乾胡亂塞在一邊,還有一盤不知道什麼時候放進來的炒飯,保鮮膜封得亂七八糟。

    李東赫有些煩躁的按了按太陽穴,帶着剋制的情緒深吸了一口氣,斂下緊皺的眉關上了冰箱門。

    真糟糕啊!

    李東赫是個小有名氣的旅遊博主,每天拿着相機遊山玩水,回來之後整理照片po在微博上。他的攝影技術很好,小軟文也寫得不錯,自然很受歡迎。加上公司幫忙做的推廣一直很給力,反正李東赫從來不用爲生活操心。

    他已經28歲了,卻活得比很多小年輕還要精緻,也更加自由。

    李馬克是個普普通通的小白領,做着中規中矩的工作,拿着中規中矩的工資。他跟很多不拘小節的大男人一樣過得很糙,反正他從來不會把襯衣手洗之後熨平每一道褶皺,再掛起來用精油薰上半個小時,最後按照顏色分場合收進衣櫃裏。

    但是在同事眼中,李馬克就是一個過得十分精緻的男人,因爲他永遠不會去做的那些事情,都有人幫他做的很好。

    明明是連喫東西的口味都完全合不來的兩個人,居然就這樣平平淡淡的走過了十年。

    一段戀情開始的時候總是美好的,李東赫看上李馬克的時候根本沒想過他私底下會是個邋遢又迷糊的男人,他就跟絕大多數人看到的一樣——校學生會高高在上的會長大人李馬克,年年都拿國家獎學金的優等生李馬克,吉他彈得很好唱歌的時候很酷的李馬克。

    他是這般優秀的男人。所以李東赫也從來沒有想過,就是這樣無所不能的李馬克,其實也可以把什麼都做得很糟糕。

    大學畢業之後他們一起租了個小單間,兩個大男人擠在八十平米的房子裏,李東赫照樣可以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條。由於從小就要照顧三個妹妹,他在家務這方面一直都比同齡的男孩子更加細緻周到。

    談戀愛跟過日子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生活中的茶米油鹽足以消磨掉所有的熱情,連帶着年輕時莽撞而稚嫩的一往情深。

    李東赫打不通李馬克的電話,爲了省下車費一個人拖着疲憊不堪的身體走到最近的小診所打點滴,二十分鐘的路程格外漫長,身體溫度越來越高,好幾次眼前一黑差點就暈了過去。

    李馬克剛剛轉正,每天都要加班到很晚。李東赫半夜的時候突然醒了,捂緊嘴巴生怕咳出聲吵醒他。清冷的月光穿過小小的窗子照在李馬克擰成“川”字的眉頭上,李東赫很想伸出手幫他揉平,又感覺到身體深處傳達到神經各個方向的力不從心的無力感。

    那個夜晚很漫長,他睜着茫然的眼睛望着李馬克半隱在黑暗中的臉,毫無睡意。就這樣望到了天亮,李東赫感到很疲憊,又很眷戀。

    李馬克起牀的時候他翻了個身裝作被吵醒的樣子,啞着嗓子問他,“不是週六嗎?怎麼起這麼早?”

    “得加班。”李馬克走得很匆忙,只來得及丟給他一句話。

    李東赫曾經偷看過李馬克的日記本,這個從來不說甜言蜜語的男人,卻在紙上一筆一劃寫下:我想給你更好的生活。字跡工整莊重,比他籤合同的時候還要認真。

    而現在,李東赫聽着匆匆忙忙的關門聲,突然不明白什麼纔算更好的生活。

    他們第一次吵架在紀念日,李馬克喝多了,薰得李東赫格外難受。後來再去回憶也記不起到底是因爲什麼吵了起來,又或者是他不想記起。李東赫只記得從李馬克猩紅的眼睛裏望到的同樣猩紅着眼的自己,如同兩隻畫地爲牢的困獸終於伸出壓抑許久的尖刺,試圖得到一個鮮血淋漓的擁抱。

    那次之後李東赫辭去了雜誌社的工作,買了張最便宜的機票,去了一個全然陌生的城市,不知道在逃避什麼。

    他拍了很多照片,放到了微博上,胡亂配了一些不知所云的話,但是不知道怎麼的就這麼火了,有工作室聯繫他,他終於能從這沉重的現實中喘一口氣。

    回到他們那個八十平米的小窩時正好是凌晨一點,李東赫推開門的瞬間撞進一個溫暖的懷抱,鼻尖陡然一酸,差點掉下眼淚來,卻只能擡起胳膊將面前的人抱得更緊。

    “我好想你。”

    這個不善表達的男人,顫抖着聲音在他耳邊說了一句他這輩子都忘不了的話,帶着哭腔。

    那一刻,他脆弱的像個孩子。

    李東赫終於接受了這個現實——他的愛人,只是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

    一切都在慢慢變好,李馬克升了職,李東赫的微博粉絲越來越多。他們搬出了那個四十平米的小窩,擁有了一套一百四十平的三室兩廳。

    李東赫的工作越來越忙,不斷的從一個城市飛到另一個城市。有時候他一個人躺在酒店的大牀上,會突然想起很久之前那個小房間的夜晚,想起李馬克疲憊的臉,心裏會涌起一股說不出的感覺。

    團隊裏有不知情的女孩子隱晦的向他傳遞了交往的訊息,李東赫只是笑,“我有愛人了。”

    女孩子瞪着眼睛一臉驚訝,“是嗎?”而後又一臉狐疑的搖搖頭,“你不會是爲了給我留面子所以故意找藉口搪塞我的吧?”

    李東赫很無奈,“不是的,我跟他從大學的時候就在一起了。”

    “那你這個情人當得一點都不合格嘛,我都沒見過她給你打過電話關心一下你。”

    李馬克確實很少給他打電話。這些年來,他們奔波在各自的路上,見面的次數越來越少,少到沒人知道他們都是有家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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