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陰陽原罪物語 >第九十八章 兩代貪污者
    雖然有證據從火場裏倖存,這很值得高興。

    但這玩意好死不死的一個關鍵信息都看不到,沈傑爲它差點沒了命,還連累了陸小佳,簡直是白瞎了。

    蘇小小完全高興不起來,“這有什麼用?什麼都看不到,和在火場裏被燒成灰相比根本沒分別。”

    然而,就算它完好無損,也是徒勞,“而且,這案子結了,我也被撤了職——呵,那本來就是個虛職,還被人撤了。”

    她自嘲的語氣裏滿是悲涼,夜君也沉了口氣,“不管有沒有用,先收着吧,等那小子醒了再還給他,也算是不枉他在鬼門關走了一遭。”

    也不枉小佳去救他。蘇小小點點頭,將紙折了幾次,收進了錢包裏。

    “不過,你也是有心了,我都沒想到去查沈傑的物品,現在想想他的確可能從火場帶出什麼來。”

    夜君一聲輕笑,“若我能想到的你都能想到,那我豈不是和你智商一樣了?”

    她眯起雙眼,氣呼呼的說,“和我智商一樣很丟人是吧?”

    夜君卻搖了搖頭,“不,和你一樣不丟人……”他轉而看向小虎,“和它一樣才丟人。”

    小虎半天都沒說一句話,此時躺着也中槍,瞬間表現出不飛則已、一飛沖天的氣勢,朝着夜君忽然發起突襲。

    可它哪是夜君的對手,大臉朝下,來了個“臉剎”。

    小虎“噌”的站起,誓不罷休的追趕着夜君,而夜君仗着自己能飛,滿房間飄蕩,惹得小虎上躥下跳。

    蘇小小在一旁露出了三天裏難得的笑容。

    病房內“其樂融融”,總算是給空閒的時光找了點樂子。

    然而快樂的時光總是暫時的,夜君和小虎也不是雜技團出來的,不可能每天都在病房裏鬧騰,一鬧一整天。

    ……

    就這樣又過了三天,小虎都快習慣這樣平淡無聊的日子了。

    這天,蘇小小正在給小佳擦洗身子,忽然門被莽撞的推開,老湯沒頭沒腦的衝了進來。

    蘇小小驚叫一聲,趕緊拉過被子遮住了衣衫不整的陸小佳,埋怨的說,“老湯!說了你多少次,進女生的房間要先敲門!”

    然而老湯進來後都沒看病牀上的陸小佳一眼,也沒理會蘇小小的控訴,自顧自焦急的說,“你查的案子,有結果了!”

    蘇小小百無聊賴的撇着嘴,“什麼我查的案子,我現在就是個平頭百姓,啥案子都不查!”

    老湯纔沒工夫理會她的彆扭,“不、不、不,我是說,你在工地上的委託……”

    沒等他說完,蘇小小又頹然道,“那個委託也結了,現在的我是無業遊民。你要是沒有新的委託介紹給我的話,就快點出去吧,我要給小佳擦身子。”

    “你聽我說完行不行!”老湯喘勻了這口氣,稍稍平復了些,“就是那個西山居酒店的項目,你猜的不錯,果然有人貪污了工程款!”

    然而這並不新鮮,蘇小小毫無感情波動的說,“我猜猜,有人買了人造逢木,來充當天然逢木,是不是?”

    老湯愣了,“神了啊!你怎麼會知道?”

    她無奈的搖搖頭,“我查的進度可比你快得多。”

    老湯瞬間感覺有些自討沒趣,一邊搬過一張椅子來,一邊說,“那你怎麼不舉報呢?這豆腐渣工程要是建起來,豈不是又要重演三十年前的悲劇。唉……沒想到那個沈傑居然會做這種事……”

    “什麼?!”

    這一嗓子,將正準備坐下的老湯嚇了一跳,差點一屁股坐到地上,“你一驚一乍的幹什麼!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嗎?”

    蘇小小張大了嘴,“我不知道貪污的人是他……”

    好傢伙的,三十年前貪污的最大嫌疑人是小佳的父親,如今貪污的是小佳的男朋友。

    怎麼“貪婪”這兩個字一直繞着小佳,她這是造了什麼孽啊!

    她不可置信的皺着眉,“確定嗎?爲什麼忽然說是他乾的?”

    “西山居項目停工了,這你知道吧?”

    蘇小小點點頭。

    老湯繼續說,“停工後陸爲名將當前的施工進度徹底審查了一遍,發現了人造逢木的事。在向供應方詢問了之後,對方說採購人是沈傑。”

    一個巴掌拍不響,這裏面肯定有供應方的鍋。可既然對方供出了沈傑,那肯定把自己撇了個乾乾淨淨,所有黑鍋都要沈傑一個人背了。

    真是沒想到,那個傢伙居然會做這種事,爲人傲慢也就算了,還貪成這樣,小佳真是看錯了人!

    蘇小小越想越氣,接着問道,“那你們什麼時候抓他?”

    “他現在是首要嫌疑人,所以目前我們要部署警力監視他,防止他醒來後逃脫。至於之後的上訴環節,那就要等他醒來了。”

    蘇小小想了想,感覺一切是不是太順利了點,並且好像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既然貪污的是沈傑,爲什麼他要提示他們,難道是挑釁?亦或是炫耀?

    不可能,他絕不是個傻子,這麼危險的事絕對不會幹。

    而且,他出現在火場又是爲了什麼?

    蘇小小狐疑的問道,“你不覺得蹊蹺嗎?照你這麼說,他爲什麼會出現在火場?”

    老湯自信滿滿的說,“當然是銷燬證據了。”

    “那麼那個縱火犯怎麼解釋?難不成他僱了那傢伙去放火,自己又跑去把縱火犯關在裏面,然後連他自己也一起被困住,這也太傻了。”

    對此,老湯早有定論,“很顯然,那個縱火犯是受僱於三十年前的貪污犯,去銷燬三十年前永盛居項目的檔案,而沈傑則是去銷燬西山居項目的檔案,兩人湊巧遇到一起。結果三十年前的貪污犯將放火的那傢伙反鎖在檔案室,企圖殺人滅口的時候,剛巧把沈傑也鎖在了裏面。”

    好傢伙,這麼巧的嗎?小說都不敢這麼寫啊!

    雖然這麼說挺合理,時隔三十年的兩大貪污犯同時銷燬證據,結果一死一傷。

    但其中有一個致命的漏洞。

    就是那份燒焦的採購合同。

    如果沈傑是去銷燬證據的,又爲什麼拼死帶出來那份合同呢?

    周圍就是火海,隨手一丟不就得了,唯一能解釋的,就是他想阻止證據被銷燬。

    那份合同,絕對是關鍵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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