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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有了房子纔算有家

    “全旭受傷了!”

    大名府知府衙門後堂,盧象升正準備歇息,無意間聽到楊陸凱提到這事,他驚訝的問道:“怎麼回事?”

    “具體什麼事情,卑下不知!”

    楊陸凱苦笑道:“卑下得知,全公子門下羅世明,城門剛開的時候就進城,從春芝堂請了坐堂朗中顧惟忠前往金堤去瞧病!”

    盧象升皺起眉頭,臉色陰沉的可怕:“你去查查,看看是誰做的手腳!”

    也不怪盧象升會如此猜測,官員和士紳,要麼串通一氣,狼狽爲奸,要麼就是站在對立面,針鋒相對。

    就像這此災民入境,盧象升召集大名府的士紳豪門募集資金捐款。對外宣稱,各士紳深明大義,樂善好施,不忍災民生靈塗炭,紛紛慷慨解囊,與大名知府共濟危難。

    可是,事實上過程卻不那麼和諧。

    盧象升在知府大堂設宴募捐,一百多名士紳,來倒是來了,迫於情面,你一兩,我三兩,募捐不到五百兩銀子。

    五百兩銀子,甚至不夠他們喝一場花酒,然而讓他們賑濟災民,卻是鐵公雞一毛不拔。

    盧象升的臉色都氣得鐵青,既然軟的不行,那就來硬的。

    翌日一大早,大名府就展開了崇禎元年的第一次嚴打。

    各種城狐社鼠,各種妓館、賭坊被抓了大一批。

    要知道這些城狐社鼠,多少都有那些士紳豪門有些關係。對於豪門大戶來說,城狐社鼠就是他們夜壺。需要用他們幹一些髒活的時候,會用到他們,不需要的時候就丟在一邊。

    隨着這些城狐社鼠被抓,大名府的士紳豪門其實並沒有放在心上,他們只是按照習慣性的操作,派出管事或者代表,去衙門裏把各自的人撈出來。

    可是,沒等他們撈出人,一大批原告苦主,紛紛狀告各大士紳欺壓良善,逼良爲娼,草菅人命之類的案件。

    盧大知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開堂審理,然後派出人把被告抓起來,一下子整個大名府牢城,頓時人滿爲患。

    這下,那些士紳豪門琢磨過來味了。

    如果是其他屁股不乾淨的知府,士紳豪門有的是辦法逼知府低頭就範,然而問題是,盧象升該喫喫,該喝喝,該拿的拿,但是不該拿的他一文錢都不碰。

    這個時候,士紳發現要想對付盧象升還真不容易。

    沒有人願意與錢過不去,明明可以破財消災的事情,沒有必要搞得雙方都下不來臺。

    抄家縣令,滅門府尹,自然不是吹出來的,隨着這一系列的重拳出擊,大名府的士紳頓時認慫了,紛紛慷慨解囊,捐獻了足足七萬八千餘兩銀子,包括三千石糧食。

    盧象升並沒有大意,他知道這些士紳豪門肯定沒憋好屁,果不其然,在捐獻之後,大名府的糧食價格從每石一兩三錢銀子,迅速漲到每石一兩七錢銀子,而且每天一個價,更讓百姓恐慌的是,糧食限量供應。

    若非盧象升抄了一個貪污腐敗的糧長,暫時穩住了糧價,恐怕大名府的糧價就徹底失控。

    這邊他與全旭剛剛談好外地輸送糧食,然而沒過幾天,全旭就重傷,據春芝堂的跑堂夥計訴說,羅世明的描述是全旭嘔血不止,吐出來的都是黑血。

    這是非常典型的內傷。

    能會這麼巧合嗎?

    當然不會,盧象升相信絕對不會這麼巧合,士紳豪門都是地主,他們掌握着多餘的糧食,也掌握着大名府的命脈,被盧象升擺了一道,他們自然不甘心,所以明裏暗裏要與盧象升掰掰腕子。

    盧象升能怎麼辦?

    如果沒有苦主原告,也沒有他們之前做下來的惡事,他拿士紳豪門也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如果真是欲加之罪,他們這些士紳也有辦法讓盧象升摘下烏紗帽。

    盧象升亮起板子打在士紳身上,讓他們有苦說不出來,就是因爲他們犯錯了。現在他們做得更加隱祕,糧商漲價雖然與他們沒有直接關係,可是幕後主使的卻是他們。

    現在盧象升從全旭那裏弄來糧食,這就等於斷了大名士紳的財路。

    斷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

    這下,全旭的傷,八成就是大名士紳搞的鬼。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大名士紳卻有犯罪的動機,這就夠了。

    楊陸凱畢竟不是錦衣衛,他只是撲風捉影,得到一個市井八卦的消息,卻沒有查到詳細的結果。

    盧象升擺擺手:“準備一下,明天天亮咱們就去金堤!”

    ……

    當全旭醒來,發現屋外已經出現灰濛濛的青光。

    三娘正趴在全旭的胸口上,做着美夢,彷彿在喫着什麼美味的東西,她一邊嚼着,一邊露出享受的表情。

    全旭胸前的羊衫,被三孃的口水染溼了一大塊。

    “哎!”

    全旭伸手,胳膊一陣痠麻。

    三孃的睡覺非常輕,馬上就醒了過來,她看到全旭胸口的溼痕,有些不好意思。

    “相公!”

    “起牀,今天還有很多事要做!”

    “你沒事吧?”

    “我的身體好多了!”

    全旭在三孃的服侍下,穿上衣服。不過,此時他的衣服已經不是後世的休閒服了,而是換成了明朝流行的直身襖裙。

    這種棉衣長約四尺六寸,約合一米四七,雙層,填充棉絮,遠比全旭弄來的軍大衣更長,全旭穿着這件青色的直身襖裙,幾乎可以垂至腳面。

    這件衣服的外形,彷彿像道袍,當然,與道袍還有明顯的區別,既兩側開叉,方便行走。

    當然,衣服的形式與名字無關,道袍並不是我們理解的那種道士穿的衣服,就像旗袍,那也不是旗人穿的袍子,只是一個稱呼。

    明朝的道袍,交領右祍,琵琶袖,白色的護領,衣身左右開裾,丙側各接內擺,是流行的一種常服,上至天子,下至黎民百姓都穿這種衣服,區別是材質不同而已。

    全旭戴着一個瓦楞帽,這是明朝富戶的標配。

    此時的全旭終於像一個明朝人了,只是周圍的災民,不準確的說是全氏佃戶們,反而除了髮鬢之外,更像現代人。

    全旭顧不得喫早餐,他指着羅世明道:“羅世明,你過來,帶幾個人!”

    羅世明帶着幾名軍大衣,這是全氏一門比較有地位的管事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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