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穿梭在諸天萬界 >第174章梳理思路
    泰瑞沙在神鬼寓言第一部遊戲裏是一位不算太重要的角色,她的身份是一位盲眼女先知,遊戲全程基本上是一個打醬油的人物,卻對關鍵劇情起到了推動作用,類似於電影中的工具人。

    到了神鬼寓言第二以及第三部遊戲也都有她的戲份,劇情故事時間線已經是第一部遊戲時間的五百年後,因爲能夠預知未來,所以她成爲了遊戲主角的引路人。

    拋開遊戲不談,重點是泰瑞沙活了五百年沒有死,還能夠預知未來,那麼在這個真實的世界裏,她將會成爲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

    李非向喬納森打聽泰瑞沙的事情,就是想要確定現在的時間線。

    喬納森想了半天,纔回答道:“泰瑞沙...這個名字好像聽說過,哦對了,她是配內洛的大女兒,在六年前強盜襲擊村子後就失蹤了,她還有一個弟弟叫但丁,兩年前搬去女妖鎮居住了。”

    李非笑着說道:“你的記憶力真不錯,但丁這個名字還挺不賴的,哈哈哈。”

    喬納森疑惑的說道:“怎麼他有什麼問題嗎?”

    李非搖頭說道:“沒什麼問題,只是有些事情想找他聊聊而已,你明天還要去拜訪其他村子,回家後早點休息吧。”

    喬納森覺得事情不像是李非說得那麼簡單,對方一定是有什麼事情不想讓自己知道。

    不過他沒有多問什麼,只是加快了腳步。

    回到村子後,李非將六十七個士兵關進了穀倉裏,留下三號和小黑看守他們,之後自己獨自一人回到了鐵匠鋪。

    現在李非已經可以確定時間線是在五百年前,也就是神鬼寓言的第一部遊戲。

    泰瑞沙的弟弟也就是但丁,這人就是遊戲裏的主角,所有的遊戲劇情都是圍繞着但丁展開的。

    六年前也是遊戲開始的時間,強盜攻打橡木村,但丁父親慘死,泰瑞沙被抓,如果按照遊戲的劇情發展,但丁會加入英雄工會。

    但有意思的是但丁非並沒有加入英雄工會,反而在村子裏生活了幾年,這和遊戲的劇情完全脫節。

    再說說但丁這個名字,和現實裏一位詩人的名字相同,被稱爲中世紀最後一位詩人,同時又是新時代的最初一位詩人。

    這難道是巧合嗎?或者說這位但丁也是一位穿越者。

    李非打定了主意想要找到但丁,不光是因爲他是遊戲世界的主角,還因爲他可能是一位穿越者。

    來這個世界的第一天就這麼刺激,第二天或許會迎來更多的驚喜吧。

    李非感覺自己有點兒喜歡這個世界了,除了自己很喜歡神鬼寓言這款遊戲之外,他還感知到這個世界擁有靈氣的存在,而且比九叔世界還要濃厚的多。

    他已經有兩年沒有吸收過靈氣了,全靠每隔一段時間吞食靈藥保證自己的境界不至於倒退。

    眼下第一要緊的事情是將養劍訣修煉到第三層,第二要緊的事是面對黑木城的威脅,第三則是最晚三個月內進階高級魔法師。

    第二天,李非早早起牀,卻發現這個世界沒有紫氣可以吸收,他去穀倉查看了一下俘虜,發現這些傢伙還算老實就沒有多說什麼,然後去村子的商店買了一幅地圖。

    當他來到喬納森家時,得知對方天還沒明就已經出了門,告訴他這個消息的是喬納森的兒子許德拉。

    許德拉的樣貌和喬納森有幾分相似,只是外表看起來十分文弱,他熱情的邀請李非屋。

    “亞特大哥,你的事情我都聽父親說了,沒想到你是這麼勇敢的人,以前我真的是看錯你了。”

    許德拉有些興奮,請李非坐下後到廚房端了一個杯子出來。

    李非看向杯子裏的乳白液體,問道:“這是牛奶嗎?”

    “是羊奶,我已經溫過了,你快喝吧。”許德拉熱情的說道。

    “咳咳,那個我早上喫過飯了,而且喫得很飽,實在喝不下任何東西。”

    李非從來沒有喝過羊奶,於是委婉的拒絕道。

    “哦,那真是太可惜了。”許德拉有些沮喪,但馬上又期待的問道,“亞特大哥聽說你今天要去女妖鎮,你能帶我一起去嗎?”

    李非輕聲說道:“這個恐怕不行,我交給你一個更重要的任務,抓回來的那些俘虜現在還沒有喫飯,你負責去張羅一下他們的早餐吧。”

    許德拉搖了搖頭,大聲說道:“那些混蛋就讓他們餓着吧,他們都是天底下最壞的人。”

    李非拍了拍他的肩膀,輕聲說道:“有些事情,情感上儘管會很難接受,但你要記住永遠不要去把壞的記憶掛在心裏,要去憧憬美好的明天,你要把憤怒轉化爲力量,否則永遠只能做一個弱者。”

    許德拉撓頭說道:“你的話真是太深奧了,我不懂啊。”

    李非哈哈笑道:“現在不懂沒關係,給他們送飯,就當是養豬了,這些豬到時候還是有些用處的。”

    許德拉說道:“好吧,雖然我還是不明白,不過我會按照你的意思去做得。”

    李非站起身,說道:“這就好,我先走了。”

    許德拉說道:“光明神在上,祝你此行順利。”

    半個小時後,李非按照地圖所指方向飛到了女妖鎮外面,他落在地上,背後的黑色羽翅隨即收起。

    女妖鎮分爲三個區域,富人區、平民區和灰色區域。

    按照時間線計算,但丁現在應該是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他住在生活在富人區的機率很小,那裏都是貴族和富商住的地方,而他並不是貴族。

    就算他有做生意的頭腦,也依靠某種生意發了財,也會選擇隱藏自己,待在富人區太顯眼,當然試想一下,誰會願意和一個十六歲的少年做生意呢,因爲沒有人願意會去相信一個少年的眼光。

    思來想去,但丁最可能待得地方是平民區,因爲灰色區域魚龍混雜,一定很亂,搞不好就會惹事上身,除非但丁天生喜歡麻煩,喜歡刺激的生活,

    李非信步走到了平民區,發現這裏的建築雜亂,房子亂蓋一通,地面十分髒亂,生活垃圾隨處可見,比起乾淨整潔的橡木村差遠了。

    平民區的環境尚且如此,那麼灰色區域的場景可想而知有多麼糟糕。

    十幾分鍾後,李非出現在了一個酒館外面,什麼地方的消息最爲靈通,毫無疑問就是酒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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