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在M國的地位處於上等,爸爸是FBI的核心人物,媽媽坐擁上億產業,家族後臺龐大,地位完全不輸給顧氏集團,溫仰止和顧醒一樣,生來就在金字塔頂端,他們又不一樣,溫仰止家庭幸福,上面有兩個哥哥保護,顧醒只有他自己。
“嗯,好。”宋知沒聽出什麼不對的地方,顧醒也已經起身了,他比她高出一個頭,脣角挑起譏諷的弧度,“我的女人,還輪不到你瞎操心。”
“顧醒。”宋知叫住他,她來之前,她跟他協商了好久才讓他答應一句話都不要說,因爲他一旦開口就是火葬場。
他一開口,掩藏在宋知心裏的那根線也繃不住了,若非走投無路,她斷然不會利用溫仰止,她的世界其實很簡單的,只是很多時候她不得不妥協,那一點點可笑的可恥心,隨着兩個男人的針鋒相對徹底撕破。
“顧醒。”
“抱歉,我並沒有要破壞你們感情的意思。”
“溫先生,如果你拒絕我也不是不行,畢竟這件事不是小事。”W代表的是M國,立場不同,就算溫仰止拒絕,宋知也會用強制手段阻止,她不能說自己的所作所爲全部都是爲了國家的安定,她也有一點點私心,她想活下去。
“我明白。”
宋知再次道謝,拉着顧醒離開。
出去之後,氣氛頓時變得沉默。
上車後,宋知主動迎向顧醒,雙手纏着他的脖子,聲音輕柔,帶着哄小孩子的意味;“對不起啊,委屈我們家阿醒了。”
男人在牀上大都有一點惡趣味,顧醒最大的樂趣就是咬她,偶爾會咬出血,以前,顧醒會壓着她讓她喊阿醒,她覺得太肉麻,只有在他們親暱的時候纔會喊兩句給他聽聽,但是沒有記憶後的顧醒不一樣,他的生活太苦了,別人隨手給他的一顆糖,他都會感到溫暖,視若珍寶。
這個世界上,沒有人這麼溫柔的叫過他阿醒,沒有人順着他哄他,。
他突然覺得,自己好喜歡她啊。
尤其是喊他阿醒的時候。
顧醒摟着她的腰貼近自己,宋知的衣服很大,但是腰細的過分,一點肉都沒有,他用力扣住她的下巴,蹭她,“宋知,你再說一次,我想聽。”
宋知微笑,重複叫了好多次。
她說一次,他就親她,不厭其煩。
“宋知知,是你自己靠近我的,死也得跟我死在一起。”
顧醒不懂愛,不懂得愛人,他和宋知糾纏在一起,誰也不知道究竟是誰拽住了誰,他唯一的念頭就是佔有,把她變成自己的所有物,她的喜怒哀懼愛惡欲,身體以及靈魂,身上的每一個細胞,都必須是他的。他的愛極端,也溫柔。
“宋知知,我不會讓你有機會逃走。”
“不走,死也死你懷裏。”
樓上,溫仰止的抱着一隻英短端坐在沙發上,許久也沒有移動。
他有嗜睡症,遺傳性的,時好時壞。
雲錦瑟時常擔心他一個人會出事,隔一段時間就會借進貨爲由過來看他,第二天,正好是進貨的時間。
雲錦瑟一早就過來了,溫仰止去外面晨跑回來,“媽。”
“你回來啦,我做了好多你愛喫的甜點,我給你放冰箱裏了,想喫的時候拿出來熱一下。”
“嗯。”溫仰止擡頭對上雲錦瑟微笑的面容,“媽,你要去看爸爸嗎?”
“嗯,你爸最近也不知道在忙什麼,三天都不着家了,我問他他又搪塞我,沒辦法,只好自己去見他嘍。”
愛情大抵如此,我想見你,我就自己去找你,想念放在心裏只會讓自己難受,雲錦瑟不想讓自己難受。
雲錦瑟年輕的時候很漂亮,現在也很漂亮,她是個國際巨星,出道的時候就擁有頂級配置的搖滾樂隊,短短几個月就掃平了音樂榜單第一名,小的時候,溫仰止很喜歡纏着她唱歌,後來雲錦瑟被綁架,嗓子被毒啞了,即使後來做了手術也沒能挽救回來,只能宣佈退圈繼承家裏的產業,從那之後,雲錦瑟眼裏的光沒有了。
爸爸說,媽媽很喜歡唱歌。
爸爸說,不可以讓媽媽哭。
爸爸說,媽媽是世界上最愛他們的人。
可是他覺得,媽媽最愛的是爸爸。
爸爸也是。
“媽媽,你還記不記得,我跟你說過很喜歡的那個女孩。”
“記得,你說過她叫宋知。”雲錦瑟見過照片,訂婚宴的時候本來想回去看看是個什麼樣的女孩能讓自己兒子放下尊嚴苦苦哀求,只可惜那時候她生病了不能回國。後來病好了,又聽說他們分開了。
“我很喜歡她,可是她不喜歡我,她有喜歡的人,她過得很好,很好。”
“止止,你……”
“媽,我不會再喜歡她了,你能不能,最後幫我一次。”溫仰止第一次求助雲錦瑟是因爲宋知,第二次也是。他太清楚爸爸最致命的弱點就是媽媽,他自小泡在家裏的蜜罐裏無拘無束,無所畏懼,如果不出意外,他的生活也會很好。
可是世界上沒有回頭路,而你所堅持的那一切,都將變成災難。
“媽媽答應你。”
“謝謝媽。”
雲錦瑟抱住溫仰止,輕輕拍打他的後背,語氣溫柔;“如果喜歡那個人讓你這麼痛苦,那就不喜歡了,你要是放不下,那就記着,我們家止止也很優秀,會有很多女孩子喜歡的。”
“媽,對不起。”
“不用道歉,媽媽很幸運能有你們。”
溫仰止眼圈泛紅,滾燙的熱淚滑至眼角,他不斷忍着胸腔裏迸發的愧疚,就連呼吸都是疼的。
溫仰止把綁架雲錦瑟的視頻發過去,利用變聲器聯繫上了溫庭弦,那邊很快有了迴應,嗓音很懶,溫仰止卻再熟悉不過;“你要什麼?”
“你的命。”
“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