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破案也瘋狂 >第九十一章:會審
    張華彬已經徹底崩潰。

    被兩名特警拉下車,委頓在地。

    “起來。”一名特警試圖將他拉起來。

    汪副局長手一擺,就任他坐在地上,吩咐人拿來紙巾,在張華彬眼睛上擦了一把,看他這幅狀態,也有幾分不忍。

    實際上清清秀秀的一個小夥子,不過二十多歲的年紀,並不像什麼大奸大惡之輩。

    要不是吸毒,搞不好還是一表人才。

    汪副局頗有幾分不忍,“你膽子這麼小,爲什麼要來做這個?”

    張華彬沒有回答,失魂落魄一般。

    大部隊也已經回來了。

    林志恆,王宏偉,程所,教導員,還有帶班的隆副所長,全都到場了。

    一大幹民警也在。

    看到張華彬這種狀態,心中也有幾分唏噓。

    江山父老能容我,不使人間造孽錢。

    如果可以,這種場景大家也都不想經歷。

    林志恆蹲了下來,“你知不知道這個案子的性質,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販賣毒品50克以上,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你販了多少?”

    死刑兩字,讓張華彬再次劇烈的顫抖起來。

    “你抖什麼,現在知道害怕了,你光是哭有什麼用,現在要正視這個問題。”

    “你不販毒我們會抓你麼,我們願意抓你麼。”

    “還是個人,就給我好好的站起來,老實交代你自己的問題,你還有機會,要不然,你只有死路一條。”

    張華彬緩緩的擡起頭來,雙眼已經腫成了乒乓球大小,“我,我,再也不敢了,我說,說這些是不是,晚了?”

    終於開口了。

    林志恆目光如炬,“你好好配合我們的工作,這是我們公安局的汪局長,你老老實實的交代你的問題,也不算太晚,我保證你不會死。”

    “真,真的?”

    這一句宛如天籟。

    張華彬腫脹的眼睛睜開,佈滿血絲的眼珠看着林志恆,大顆的眼淚又是滾滾而落。

    王宏偉拿着張華彬的雙肩包,帶着手套,從裏面拿出兩部手機。

    其中一部是智能機,另外一部是諾基亞直板電話。

    交到汪副局長手裏。

    輕聲說道:“應該是諾基亞,已經打了4個未接電話。”

    汪副局長也蹲了下來,問道,“聯繫苟華韋的是哪一部?”

    苟華葦,也就是“光頭”,人像比對成功,他的所有信息都被警方掌握。

    張華彬緩緩的搖了搖頭。

    看來,張華彬連他的真名都不知道。

    汪副局長道,“就是光頭,你聯繫光頭的電話是哪一部?”

    張華彬哽咽道:“黑色,諾,諾基亞。”

    汪副局長和林志恆交換一個眼色。

    電話沒接,苟華韋多半是跑了。

    汪副局長輕聲道:“你也不要怕,你這個問題雖然嚴重,但也可以挽救,你好好配合我們調查,給你一個立功的機會,我們纔好爲你爭取減刑,情況好的話,最多可以給你爭取個無期,你在牢裏好好表現,20年,也有可能15年就出來了,你今年多大?”

    張華彬眼中忽然就有了神采,連連點頭,“26。”

    汪副局長道:“那你出來才40多歲,也還年輕,還可以重新開始。”

    張華彬連聲道謝,表示完全配合。

    “那這樣,你先去洗漱一下,我給你找身乾淨衣服,我們好好談一談。”

    陳振這邊,帶着自己的5人小隊,也趕了回來。

    剛一進門,王宏偉帶着小劉就走了出來,剛好看見陳振,手一招。

    “把你的人帶上,跟我走。”

    “去哪兒啊?”

    “抓人。”

    十分鐘後,萬安所二樓多功能廳。

    廳中間,已經擡了一張審訊椅過來。

    張華彬換上了一身乾淨的衣服,被銬在椅子上。

    在他對面,拼了四張條桌,總共有8個座位,全部坐滿了人。

    汪副局長坐在中間,旁邊是宋承禾,杜林峯,林志恆,程所,教導員,還有東行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兩個人。

    分局領導,刑大,禁大,禁毒辦,掃黑辦,外加東行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再至派出所衆位領導,三司會審。

    現場架設了4臺攝像機。

    王維也在,佈置了一套視頻會議設備。

    市公安局,西華區公安分局,另外還有東行區公安分局,同步直播這場審訊。

    審訊陣容十分豪華。

    林志恆到張華彬面前說道:“一定要老實交代,不要有任何的隱瞞,一字一句,都要務必真實,包括你以前的事,任何人都不要包庇,也不要試圖欺騙,明白麼?”

    張華彬重重點頭。

    審訊正式開始。

    張華彬,戶籍雲陽市,津安縣蒼山鎮五組。

    1987年4月17日生,現年26歲。

    初中輟學,15歲進入社會,在家學過修車,之後到雲陽市打工,主要在KTV,酒吧,咖啡廳,任服務員等工作。

    根據他交代,07年便染上毒品,吸食K粉,09年5月因零星販賣,被判入獄兩年。

    11年4月出獄,5月回到雲陽,在本市的金色年華KTV工作。

    例行的詢問過後,張華彬的情緒也已經穩定下來。

    汪副局長問道:“你出獄之後,是不是又沾上了毒品?”

    張華彬點頭:“嗯。”

    杜林峯負責筆錄,提醒道:“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

    “那是怎麼沾上毒品的?”

    張華彬道:“前年我父親尿毒症住院,因爲要在醫院守夜,就找我以前的朋友拿了一些,就又開始吸上了。”

    “是找誰拿的?”

    “通過朋友介紹的,都叫他五哥,後來我又找過他幾次,他知道我在金色年華上班,就提出拿一些東西給我,讓我幫忙賣一下,我當時就答應了。”

    “那你賣了多少?”

    “沒有多少,我總共就找他拿過三次,但沒過多久,他就被抓了。”

    “具體時間還記得麼?”

    張華彬:“記得,是11年的9月份。”

    “那你是從11年9月,就開始販賣?”

    “是。”

    一通密集的詢問。

    張華彬供出,他於11年9月開始販賣,由於以前認識不少朋友,販賣得比較順利,就沒在金色年華上班了。

    之後,便一直零星販賣,都在雲陽本地拿貨,其中一個上線供貨時間較長,差不多有半年的時間,被抓。

    又找另外一個人拿貨,可不久之後也被抓了。

    他斷了貨,便和苟華韋開始合作。

    “那苟華韋呢,你是怎麼認識苟華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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