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航笑了一下,掃視了一圈在花店當中的花朵。
這間花店的佔住面積不大,但這裏面的花朵種類極爲的齊全,店內的裝潢很簡單,但卻顯得極爲乾淨,令人舒服。
但林飛航沒有欣賞花的心思,他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標。
林飛航馬上走到窗臺前,他看到了一盆極爲普通,也沒有一點嬌豔的白薔薇。
“就要這這一朵吧。”
林飛航回過頭,對着孫鑫月笑道:“我喜歡這朵花,我可以把這朵白薔薇帶走嗎?”
孫鑫月聽到這話,不由得一愣,因爲林飛航所挑選的這朵白薔薇,正是她自己最喜歡的一朵花。
孫鑫月愣住了,很快就回過神來,眼神當中迸發出一絲絲的精光,開口問道:“先生,你也喜歡白薔薇?”
“怎麼?你也喜歡白薔薇嗎?”
林飛航聞言,淡淡點頭說道:“沒錯,白薔薇看着很普通,也沒有嬌豔的外表,但它確芳香濃郁,而且它還是是羅馬尼亞國的國花,代表着熱情、純潔、真摯、高貴、樸素和豐收的象徵。所以我特別喜歡白薔薇。”
孫鑫月雙目當中散發出一種炙熱的目光,她甚至顯得有些激動。
因爲,林飛航所說的話,就跟自己所想的是一模一樣。
孫鑫月一直都是特別喜歡白薔薇,而林飛航更是挑選了,房間當中她最爲喜愛的一朵。
而且林飛航所說的話,與自己所想簡直就是一模一樣,這讓孫鑫月不由得有些激動,感覺自己好像碰到了自己的知己。
其實,林飛航一個大男人,怎麼可能會喜歡花。但是他看過原著,他很清楚孫鑫月的喜好是什麼,他之所以說自己喜歡白薔薇,爲的就是用白薔薇,來拉近自己與孫鑫月之間的關係。
林飛航在魅力上的屬性已經高達160,雖然在面貌上沒有發生什麼改變,但在氣質上卻是飛躍的提升,在配合他帥氣的面容,以及他對孫鑫月那極爲陽光的笑容,這不由得讓孫鑫月很快就對林飛航產生了好感。
“原來你也喜歡白薔薇啊,哦,對了,我還沒有問你叫什麼名字呢?”
林飛航極爲自然的問道。
他當然知道孫鑫月的名字,但在現在這種情況下,只能裝作不知道。
孫鑫月聽到這個帥氣的男人問自己的名字,這不由得讓她臉頰微紅。
林飛航剛剛那一手英雄救美,這種電視劇情發生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讓孫鑫月本來對林飛航就了好感。加上林飛航剛剛的白薔薇的說辭,還有他的魅力加成,這讓孫鑫月在一瞬間有些淪陷了。
對於陌生人的搭訕,問自己名字的這些問題,孫鑫月本來不想回答的,但林飛航問出,她直接就說了出來。
“我叫孫鑫月。”
“叮,系統提醒,女主孫鑫月對宿主好感度增加20,獲得積分20。”
“對了,這盆白薔薇我實在太喜歡了,你可以送給我嗎?”
這盆白薔薇本來就是孫鑫月的心愛之物,她一直都在細心的照料,爲它除草施肥澆水,若是其他人要買,孫鑫月肯定是不願意的。
但是面對眼前這位極爲帥氣陽光的大男孩,她竟然直接點頭說道:“當然了,既然林先生喜歡,那我就把這盆白薔薇送給林先生了,只是希望林先生要好好的照料這盆白薔薇。”
林飛航點頭道:“這是肯定的。”
林飛航望着孫鑫月那雙清澈的雙眼,極爲真誠的說道:“請你放心,我一定會好好照顧這盆花的,還有,我家裏也養了很多的花,也有好幾種不同的白薔薇,哪天有時間我請你去欣賞。”
林飛航這話並不是欺騙孫鑫月。
他的別墅的花園內,確實是養了很多的花朵,當然這些都是有專人照料的。
孫鑫月一聽到林飛航這話,不由得雙眼發亮,在面容上流露出了期待。
孫鑫月是很喜歡白薔薇的,當林飛航說自己家中有很多品種的白薔薇的時候,這讓孫鑫月很感興趣,有一種自己遇到了多年未見的老友一般。
她覺得自己簡直跟林飛航太合得來了。
但很快,她那一臉激動的神色就平靜了下來,目光當中帶有些許的暗淡。
“很遺憾,林先生。我的雙腿殘疾,可能很難有機會欣賞了。”
孫鑫月沒有自卑,而是坦然面對自己雙腿殘疾的這個事實。
林飛航其實早就等着孫鑫月說出這句話。
林飛航裝作有些驚訝的樣子,看着孫鑫月的雙腿,驚呼道:“孫小姐,你這雙腿……”
孫鑫月淡然的說道:“在我小時候,車禍受的傷,醫生說我今生很難在站起來了。”
孫鑫月雖然說的輕描淡寫,但是誰能想到,今生都站不起,這是多大的痛苦,但就是這樣的一名小女孩,承受住了。
孫鑫月說完,就微微喘着粗氣,顯然,她想起了那場車禍的回憶,這是她今生都不想在回憶的事情。
林飛航看着孫鑫月,目光溫和,神色也是特別的真誠,開口道:“孫小姐,我能幫你看看你的雙腿嗎?其實我學過醫術,也許我能重新幫你站起來,也不一定哦。”
學過醫術?
孫鑫月不禁眉頭微皺。
說林飛航是一個富家公子,她相信,說林飛航是一名儒雅紳士,這也可以,但孫鑫月怎麼也不會想象,林飛航竟然是會醫術?
怎麼看都不像。
但是出於孫鑫月對林飛航的好感,也同時被林飛航不帶一絲雜質的真誠目光打動,這讓孫鑫月沒有一絲的理由拒絕林飛航。
“好吧。”孫鑫月點了點頭,小聲說道。
孫鑫月穿的是一件運動褲,很寬鬆,所以林飛航很方便,他只需要蹲下身子,將孫鑫月的褲腿向上微微卷起,便開始查看孫鑫月雙腿的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