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十有二轉爲上柱國,視正二品;十有一轉爲柱國,視從二品;十轉爲上護軍,視正三品;九轉爲護軍,視從三品;八轉爲上輕車都尉,視正四品;七轉爲輕車都尉,視從四品;六轉爲上騎都尉,視正五品;五轉爲騎都尉,視從五品;四轉爲驍騎尉,視正六品;三轉爲飛騎尉,視從六品;二轉爲雲騎尉,視正七品;一轉爲武騎尉,視從七品。”勳官品級越高,需要的轉數就越多。
這裏要注意一個關鍵字:“視”,所謂“視”即比照、等同之意,也就是說勳官的品級只是比照相應品級而已。在唐代,官員的職級和職務是分離的,其序列分爲散官、職事官和勳官三類。散官序列相當於今天的職級,決定官員的薪俸待遇等級。職事官序列相當於今天的職務,是官員的具體職掌。一個官員可以沒有職務,但一定要有“散階”,即職級。而勳官之制“本以酬戰士,其後漸及朝流”,作爲授給有功人員的一種榮譽,勳官雖有品級,但與散官一樣不是實職。那勳官制度的吸引力到底在哪裏呢?
第一,勳官授任沒有出身限制。只要有軍功,不管什麼出身都能授勳,如果是特別重大的軍功,還可以超格擢授。比如貞觀十九年(645年)唐太宗親征遼東,在攻打安地城的戰役中,平民薛仁貴一身白衣,手斬賊將,所向披靡,立下奇功。戰後,他不僅得到勳位,而且一下子就被封爲從五品下的遊擊將軍(散階),被任命爲雲泉府果毅都尉(介於從五品到正六品之間的實職)。不僅平民可以授勳,而且就算是太常寺的“音聲人”也可以。所謂“音聲人”即唐代對官府樂人的總稱,他們的地位比平民還低。但唐代規定“太常音聲人,得五品以上勳,非征討功不除簿。”這就是說,這些官府樂人如果能憑藉軍功獲得五品以上的勳官,就可以從官府樂戶中除籍,成爲自由人。
第二,勳官享有很多優惠條件。其一,勳官可以得到一定數量的私田。唐代規定“凡官人及勳,授永業田”,子孫世襲,皆免課役,成爲官員的私田。其二,勳官可以向吏部請求參與職事官序列的敘官而正式踏入仕途,只是在敘官時必須降階敘任。最高品級的勳官——上柱國(正二品)只能敘任正六品上的官職,其下依次遞減。其三,勳官就算不能進入職事官序列,還有得到散階的機會。按規定,沒有實職的勳官要輪番到兵部和外州盡宿衛之職,上柱國以下番上滿四年,驍騎尉以下番上滿五年者,就可以參加兵部選拔,通過者就能得到相應品級的散階。落選者在第二個宿衛週期滿後,可再次參加選撥。其四,高品級勳官子弟有進入中央官學學習的機會。唐代中央官學爲國子監,下轄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和算學等六所學校,各有固定生源和員額。其中勳官二品,縣公、京官四品帶三品勳封之子可以入國子學;勳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可以入太學;勳官三品以上無封、四品有封之子可以入四門學。其五,勳官子弟有靠門蔭入仕的資格,雖然在入仕時的官階僅爲最低的從九品。多餘的勳封還可以轉授家人。唐代明文規定“勳至上柱國有餘,則授周以上親,無者賜物。”
正因爲如此,在唐前期,對於平民而言,通過軍功得授勳官,是一條很有吸引力的出路。在TLF阿斯塔那24號墓出土的一封家書中,就記載了唐太宗貞觀二十年(646年)洛陽一個名叫趙義深的人給遠在西州的阿婆寫信,信中提到得知西州的大兄被授予正七品勳官雲騎尉,全家“喜悅不可言”。而云騎尉在整個勳官序列中僅僅排倒數第二,可見當時得授勳官是一項很體面的榮譽。不僅平民看重授勳,而且當時的文人士大夫,甚至朝官子弟也把立軍功、封勳官看成一條入仕的捷徑,所以唐人尚武實與推行勳官制有很大關係。
但自唐高宗、武則天以後,“授勳者動盈萬計”。節度使制建立後,唐玄宗又讓節度使自行組織軍功敘錄,將領們爲了籠絡軍心,往往虛報戰功,勳官地位大不如前。安史之亂後,國庫空虛,將士有功,朝廷無法賞給錢財,只好用勳官賞功,中使出使或諸將出徵時常隨身攜帶大量空白告身,方便隨時填寫發放。勳官氾濫如此,不僅毫無榮譽感可言,而且優惠政策更難兌現,勳官制度徹底失去吸引力,唐朝軍隊的輝煌也隨之成爲過眼雲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