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我真不是法爺 >第21章 開學前夜
    “漠風法師,看着我這張臉!這可是愛藍星,愛協會,隨時可以拋頭顱灑熱血的赤子之心臉。”林奇用着搞笑的話語,降低着這句“無心之言”的鋒銳。

    在某種意義上,這相當於“亂臣賊子”的指責!

    可不是在變相誇着自己。

    漠風莞爾,“不用激動。”

    “主要是在五十年前有一位法師學徒入學時也這般說過,跟你從背景到語氣,都很相似。”

    “誰?”林奇有一絲不好的聯想。

    “傳奇法師烏雷爾。”漠風語氣神祕。

    “是他!”王若綾忍不住掩嘴驚呼。

    “很出名?”林奇有些尷尬。

    原身軀主人留下的記憶遺產不多,現在想想,還得感謝他老人家留下了250分基礎知識分。

    王若綾頓時扭頭,目光詫異,“傳奇法師烏雷爾,引起霧月之變讓整個評議會險些分崩離析的強大存在。至今下落不明,曾經的手下都盡數潛伏,已經有十年沒消息了。”

    林奇只能咧咧嘴。

    把他和“傳奇法師”關聯起來,確實是無上的讚譽,但對方是一位叛亂份子,那可就另說了。

    “哈哈,我就是感覺而已。”漠風法師回望着車窗外大笑着。

    這一幕彷彿只是一次無心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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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都的永久居留人口不過數十萬,但加上得到臨時居住權的服務人口,總人口數達數千萬之多,每日無數貨運空運往返運送物資,堪稱整個藍星最爲繁華的大都市。

    接下來兩天,林奇和王若綾都在半島酒店周圍的商業圈閒逛着,品嚐着魔都當地特色美食,用腳量度這片商業步行街,累了便在永聚河岸上的露天咖啡廳品嚐一杯苦咖啡,觀賞夜色下傳說中的熠熠星河。

    不過林奇入獄到出獄,口袋裏都沒有裝過半個鋼鏰,讓他這幾天成了小富婆王若綾包養的對象,軟飯硬喫,一飯三喫、喫得毫無心理壓力。

    不過法師圈內部使用的是“祕製金幣”系統,而洛雲曦送出的那件“骸骨法袍”本身就價值2400祕製金幣,從另一個角度講,林奇才是真正的小富豪。

    “祕法金幣”本質上由多種具有良好魔法承載性的金屬鍛造出來,傳聞有“精金”、‘祕銀’、“寒鐵”等。

    不過林奇悄然檢索一番,發覺整個藍星壓根沒有過任何“精金礦”、“祕銀礦”之類,彷彿這些金屬都是從天上掉下來,來歷神祕。

    並且開學後,所有的東西統一由學院分配,從魔寵、守護靈再到法袍、鍊金器具這些,也跟不用他們提前購買。

    商場內,林奇臉戴口罩,手提兩個紙袋,裏面裝滿了採購的襯衣、連衣裙之類,也包括一雙送他的鞋子。

    而王若綾這一次進入的是商場內衣店,林奇想想還是不敢跟進去,站在門口和其他男性一樣充當門神,同時腦海裏默默拎着魔方與翻閱手機。

    一心兩用,反正他的記憶宮殿,就是起着“照相館”作用,檢索的事情後面再說了。

    這幾天林奇都在惡補知識,翻閱手機裏前身主人的點點滴滴,省得真的碰到哪個老同學,只能尷尬說一句“哈哈,是你啊。”

    至於是誰,誰知道呢。

    忽然,林奇聽到熟悉的腳步聲,擡頭髮現王若綾正走出來,身邊還簇擁着幾位初高中女生,她們正在嘰嘰喳喳地議論着。

    “綾姐姐,我會以你爲榜樣努力的。”

    “是啊,姐姐太棒了,我就沒有這麼聰明瞭。”

    “姐姐,姐姐,要記得我,我叫趙楚薇。”

    幾人一直到王若綾走到門口靠近林奇時,纔好奇望着他。

    “保鏢。”林奇瞬間恢復站立軍姿的氣勢,身軀挺拔。

    “哇哇,保鏢哥哥,你要替我們照顧好姐姐哦。”瞬間幾位追星女孩湊過來向他問好。

    林奇則是有些不習慣這種熱情,微微後退了一步。

    總算王若綾插入,爲幾位小女生都簽名後,她們才心滿意足地揮手離開。

    看着漸行漸遠的身影,一直到淹沒在人潮裏後,林奇才重新打量了一番身旁的少女。

    “怎麼了?覺得現在偶像的我和前天苦大仇深的我,形象不一致?”王若綾娟秀的鼻子一挺道。

    “不至於。”林奇笑了笑,“就是沒想到你居然還是一位大流量偶像,帶着口罩逛商城也能夠被粉絲認出來。”

    王若綾輕拂髮髻,嘆氣道,“名氣不夠的話,怎麼在魔都這片寸土寸金的地方贖回祖宅呢。”

    林奇繞繞頭,“第一次近距離接觸飯圈,有點新奇。”

    王若綾望着遠方來往如梭的人潮,“其實她們都很可愛的,能夠這麼單純地喜歡、追隨着崇拜的人。如果不是有迫不得已苦衷,我可能會一直販賣着夢想,直到無人問津才離開。”

    林奇微微感嘆。

    哪怕互聯網不少人抨擊瞧不起流量明星,但是前世的他,壓根沒有這種和大紅偶像並排相談甚歡的機會,包括半島酒店這種出於荷包考慮更不是不會入住。

    直到成爲“法師學徒”,他才天然地躍進到另一個階層。

    換作前世,那便是國考進入中央部位,再成爲某位要員的祕書。成爲法師,便是外調成爲一方大員。

    所以剛剛幾位小女生,哪怕不捨,都不敢叫自己的偶像日後回去。

    已經不再是一個圈子裏了。

    當夕陽的餘暉染黃永聚河上的粼粼波光,如烤得有些酥脆的泡芙時,林奇也王若綾也結束行程,回到了酒店內,發覺漠風法師已經在這裏等待多時。

    “諾,你的骸骨法袍,應該沒什麼問題。”漠風將紙袋遞給林奇,“不過在你能夠制服不死生物之前,我勸你別作死召喚它們。”

    看林奇接過後,漠風才點頭,“你們明天中午就按照錄取通知書上的指示,在附近的渡口,憑着通知書搭乘輪船即可,退房這些我會交代好的。”

    說完他便舒展起筋骨,“我今晚打算去酒吧街逛逛,你們要來不?”

    王若綾搖搖頭,“今晚是祖父母的忌日,我等會打算過去拜祭一下,你們去吧。”

    林奇雖然當了多年處男,此時還是斷然拒絕,“我陪王若綾一起去吧。”

    畢竟吃了兩天軟飯,是該爲身體力行,爲富婆出把力了。

    同時他的目光,落在了紙袋裏的“骸骨法袍”上,那如針織的袍面,彷彿就是一枚枚“祕法金幣”串起來。

    至於意外?

    呵,他現在就敢立下FLAG,燒個紙錢都會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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