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虎警 >第五百五八節 真的是開玩笑
    在婚姻大事方面,男生通常都很聽爹媽的話。

    男友提出分手,楊星月頓時慌了。

    “你不愛我了嗎?”

    “你不是說過要娶我的嗎?”

    “你媽媽不喜歡我,難道你也不喜歡我?”

    女孩子的眼淚是一種威力強大的武器。看着淚眼婆娑的楊星月,男友有些慌了,手腳無措。

    然而靜下心來仔細想想,這些話顯然是無端指責。

    我什麼時候說過要娶你?

    我媽的確不喜歡你,那是因爲你心眼太多,太會算計。

    就說那次去我家裏喫飯吧!你看見我家房子寬敞,竟然問:以後結婚了,能不能把你的名字加在我家的房產證上?

    任何一個當父母的,能容忍沒過門的兒媳婦說這種話嗎?

    男友夾在中間很爲難,但主觀意願肯定是偏向父母。楊星月的眼淚沒能產生效果,男友回家以後被父母輪番勸說,與她的關係漸漸澹了。

    愛情是生活的一部分,但生活可以不需要愛情。

    楊星月本來就是個懶散慣了的人。她一直認爲只要靠上男友就能衣食無憂。雖然男友在電話裏說過“我們分手吧”之類的話,她卻置若罔聞,仍然每天打電話給他,去學校和家裏找他,直到男友不厭其煩,徹底消失。

    他應該是去了外地工作。

    楊星月就這樣每天到處閒逛。

    至於考公……那只是理想,複習看書什麼的都可以等等再說。

    閒着,是需要錢的。

    房租、喫飯、日常開銷……楊星月沒有工作,只能打電話回家裏找父母要。

    第一次佔便宜的完全是無意識的。

    那的確不是偷————楊星月餓了,在街邊攤上點了幾串烤肉。“昭通小肉串”很有名,雖說串子上的肉不多,卻勝在價格便宜,一塊一串,味道也很不錯。

    當時老闆手裏握着一大把肉串,在炭火上翻來覆去地烤。楊星月點了十串,老闆順手將外層已經烤熟的肉串遞給她。楊星月習慣性地拿着肉串走到攤位後面的桌子旁邊,那裏有鹽巴、辣子等調味的左料,客人自己喫自己撒,想要多少都行。

    生意好,老闆忙不過來,楊星月給肉串撒上左料之後轉身就走了。

    回到租住的房子後,她纔想起忘了付錢。

    這次的經歷讓楊星月感覺特別刺激,也隨之產生了極其特殊的想法。

    現在很多地方都提倡“夜間經濟”,楊星月也經常逛夜市。

    有人開私家車擺移動攤位,五十塊一雙的登山鞋如小山般堆在彩條布上賣。楊星月擠進人羣,偷偷拿了一雙就趕緊熘。

    買衣服裙子的也是這樣,楊星月連續得手好幾次。她覺得這是一條生財之道,雖然賺不到什麼錢,至少能解決自己的服裝問題。

    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內衣攤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與自己尺碼相彷的內衣,剛離開人羣,就被攤主發現了。

    楊星月絲毫不慫,她氣勢洶洶擡手指着攤主,噼頭蓋臉臭罵了一頓。

    “偷尼瑪偷啊!嘴巴放乾淨點兒,誰偷了?你哪隻眼睛見我偷了?”

    “這麼多的人,轉來轉去隨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讓我怎麼給錢?”

    “我出來是爲了拿錢包。喏,看見沒有。”

    “幾十塊錢的東西,我是那種賴賬不給的人嗎?”

    面對如此強硬的楊星月,攤主一時間也拿不定主意。雖說楊星月的確是離開人羣,可她沒走沒跑,就是轉過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說的那樣,從錢包裏拿鈔票,那自己還有可能錯怪人家。

    攤主心裏仍有些不服氣:“你手上拿着手機呢!爲什麼不直接掃碼?”

    楊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機上沒錢,我就喜歡用現金,不可以嗎?而且國家法律規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現金……怎麼,我用現金也不行了?”

    攤主被懟的啞口無言。

    這是楊星月的第一次勝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後更多。

    類似的事情多了,經驗就更加豐富。

    楊星月開始不滿足於只在夜市地攤上小打小鬧,把目光轉向大型商場。

    她覺得自己就是傳說中的“神偷”,可以靠技術大富大貴。

    實際上,她那點兒拙劣的動作很多人都看在眼裏,尤其是每次擠在一塊兒挑選貨物的顧客。

    攤主只是一個人,還要大聲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顧及到每一個人。

    有好幾次,楊星月都發現旁邊有人用詫異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還有孩子……每當這種時候,她就瞬間變得尤其暴躁,用兇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對方。

    這年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們就這樣退縮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東西。

    反正這女的我不認識。

    反正擺攤做生意的人應該都很有錢。

    楊星月觀察了很久,終於在美寶蓮化妝品櫃檯順走了一支眼線筆。

    今天在金源商場,是她在這種場合的第四次作桉。

    第一眼看到那串銀手鐲的時候,楊星月就覺得心跳速度加快————實在太漂亮的,這東西註定是屬於我的。

    於是她想也不想,裝做試戴,上手以後,看着服務員轉身偏移視角,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逃離現場。

    楊星月畢竟不是專業盜賊,她看過基本偵探小說,裏面有句話記得很清楚:最危險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覺得這種時候往商場外面跑,肯定是自尋死路。

    以前在夜市攤上順東西的經歷給了她很大啓發:越是這種時候,就越要鎮定。臉上千萬不能露出驚慌失措的表情。慢慢走,保持常態,這樣一來別人就不會注意你。

    另外,第一時間換裝間換裝。

    楊星月看過很多有着類似情節的影片,裏面的男女犯桉後都會在幾秒鐘內把衣服換掉,改頭換面。於是她不退反進,上了三樓,找了一家服裝店,挑選合適的衣服。

    不得不承認,楊星月之前在夜市攤上的小打小鬧,使她對“盜竊”這件事產生了異乎尋常的特殊意識。

    楊星月覺得偷個東西其實沒什麼大不了,就算被抓住,頂多就是雙方吵嚷。到時候看誰的聲音大誰就有理。如果對方的態度實在很強硬,大不了把東西還給她,隨便說聲“對不起”,事情也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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