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穿越宋朝當太子 >第一百二十章 茶官榷
    大宋的勳貴們衆多,僅僅靠醉天堂酒只能滿足一少部分人而已。

    趙昕還有一個想法,那就是棉花,但眼下棉花還尚未推廣,他即便掌握了技術,也是無米下鍋啊,所以他再三思索後將目光瞄向了茶葉。

    自古以來,關乎國民生計的重要物資,一向都是由官方壟斷,最常見的就是鹽鐵專營,但還有一樣東西,它不是生活必需品,但卻也納入了官營,那就是茶葉。

    茶源於我國,但飲茶始於何時?據《茶經》記載,“茶之爲飲,發乎神農氏,聞於魯周公”。從神農時代開始發現茶可以作爲飲料算起,至今已有五千年的歷史了。

    茶在中國歷史上,主要有三個用途,分別是祭祀、入藥、食用。

    西周時,茶是用來祭祀的,東漢華佗《食經》中記載:“苦茶久食,益意思!”記錄了茶的醫學價值。

    當然對於喝茶起源於何時,大家的看法都是不一樣的,有的說起源於漢代,也有的說起源於六朝時期,但毫無疑問的是茶興盛於隋唐時期。

    古人是牛逼的,據唐代陸羽著《茶經》記載,不但形成了飲茶藝術,而且把儒佛道都融入茶文化中。

    因爲茶有提神益思,生津止渴的功能,所以起先,寺廟最爲崇尚飲茶,在寺院周圍種植茶樹,制定茶禮、設茶堂、選茶頭等禮節,唐代形成的茶道分三類,即宮廷茶道、寺院茶禮、文人茶道。

    但到了宋代,茶文化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且宋太祖趙匡胤極爲愛好飲茶,在宮廷成立茶事機關,而且分等級,茶的禮儀已經成了禮制,賜茶已經成爲了皇帝籠絡大臣們的一種手段。

    在趙昕看來,鹽關係到天下蒼生的性命,而鐵則是兵農之本,古代製鹽技術不夠發達,且交通運輸不便利,所以將鹽收歸國有,也是無可厚非的。

    但將茶這一消耗品,收歸國有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後世市面上司空見慣的茶葉,從晚唐時開始被納入官營,成爲“茶官榷!”宋朝也繼承了這一制度,不繼承不行啊!因爲老趙家的坑爹制度,每逢災民四起,就選取精裝編入禁軍,如此一來,朝廷捉襟見肘,自然不肯放過茶這個獲利不非的商品。

    宋朝承晚唐、五代之制,在水陸交通便利的六個地方設立榷貨務,即江陵府、漢陽軍、蘄(qi)州,無爲軍、真州、海州,又在茶葉的主要產區淮南設有十三個山場,這六務十三場負責徵購、儲存、和批發。而開封設立的榷貨務只負責批發。

    在宋代,茶農們被稱爲“園戶”,隸屬於十三個茶場。官府每年會提前發放一些錢給園戶,稱爲“本錢”,園戶則按照官府配給的數額進行茶葉種植、採摘和加工。也就是說不是自己想種多少就種多少的,一切得由官府說了算。

    而製作好後的成品茶,一部分作爲茶租上繳給官府,剩下的則由六務十三場收購,不得賣於別人。在抵扣了本錢和茶息之後,園戶們才能獲得一定的收益,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古代無論種植什麼,基本上都是靠老天爺喫飯,一旦收成不好,園戶們不但要如數償還本錢外,缺額部分的茶息也要照付不誤。

    六務十三場完成收購之後,再將這些茶葉轉手批發給各地的茶商,最後在大宋各路銷售。但茶商並不能隨隨便便地購買茶葉,而是先要到榷貨務繳納現錢或者金帛,換取類似“鹽引”的“茶引!”也就是今天的提貨單,隨後才能到六務十三場批發茶葉。

    官府就相當於一級代理,壟斷了定價權和經營權,不允許茶商與園戶直接交易,而二級代理,茶商們可以自主定價、自主經營。

    宋朝太宗和真宗時,對茶官榷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最終都未能改變其國家壟斷的性質。

    站在官府的角度來講,官府作爲一級代理商,能獲取絕大部分的利潤,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但由於官府幹預過多,茶葉市場的活力不足。

    首先,園戶未能完成官府派給的種植任務的話,茶息卻還是要照付的,如此一來,搞得一些園戶入不敷出,只能靠“貼田賣屋”來抵償,無疑增加了百姓的負擔和從業風險,

    其次茶商們和官府做生意往往會處於劣勢,爲了得到新茶,就得到處巴結送禮,而且官府每年都會根據市場來調節茶的價格,大頭都被官府拿走了,剩下的利潤又太薄了,所以茶商們缺乏積極性。

    官府很聰明,不管怎麼樣,它都是穩賺不賠的。但排除六務十三場的管理成本,運輸成本,倉儲成本,損耗成本,還有打擊走私的執法成本後,細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由於市場活力不足,所以往往是供大於求,茶葉積壓嚴重。在趙昕看來茶官榷於官、於商、於民均有諸多弊端,就是一個三輸的局面。

    宋仁宗當政時,圍繞廢罷茶官榷的問題討論了好幾回,景祐三年,時任權叛戶部勾院的葉清臣給宋仁宗算了一筆賬:在景祐元年一年內,官府所獲得的的茶息是59萬貫,茶租是34萬貫,但官府從茶商處收的稅卻高達57萬貫,於是葉清臣建議改官榷爲通商,如此一來官府不但節省了成本,而且光是收稅就能獲得幾倍的收益,何樂而不爲呢?

    但不知道怎麼得,一幫大臣們研究了好長時間,都以爲不可行,所以廢除茶官榷的動議只能擱置下來。

    慶曆三年,朝廷又開始討論“弛茶鹽之禁。”但當時的一把手范仲淹卻認爲眼下朝廷政缺錢呢?把茶禁放開,等同於讓利於商,朝廷缺了這項收入,最後還是會分派到農戶的頭上。范仲淹本着“與其害農,還不如對商賈加以控制!”

    所以即便是商業發達的宋代,重農抑商的思維慣性還是根深蒂固的。

    等到慶曆四年,朝廷財政寬裕的時候,范仲淹卻早已被貶出京城了,正是應了那句話:“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有些事情一旦錯過了,便再也沒有辦法從頭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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