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這麼問?”許時歡努力扶正她的身軀,把熱毛巾敷在她的臉上。
“我的表白又失敗了。”其襄一把扯開毛巾,又灌下一口啤酒:“本年度第三次了。”
“即使失敗了也不代表你不好。”時歡搶過她手上的啤酒:“也許是錯的時間,許是錯的人,又或者是愛情運不夠。”
“還要怎麼提升愛情運呢?”其襄咕噥着:“新年買桃花,帶着粉水晶,還拜了姻緣石----什麼法寶也試過了,還是不行……”
“老天自有安排,你不用擔心。”
“我怎能不擔心?”其襄嘟着嘴:“朋友出來聚會,都是一雙一對的,只有我一個孤家寡人,冷冷清清,常給人取笑。”
“你管別人怎麼看!”時歡輕敲她的頭殼:“愛情是很個人的事,要用心感受,不是表演給別人觀賞的。”
“我知道,我知道。”其襄捧着頭:“但我根本沒有機會去感受……”
“懂你愛你的人,遲早會出現的。”
時歡下一句沒有說出口:“其實,早已出現了。”
----時歡一直暗戀其襄,已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
但她一直不敢開口,理由很簡單,她是TB,而她也是。
時歡知道,其襄喜歡那些長髮、瓜子臉、纖纖弱質、小鳥依人的鄰家女孩。
----即使時歡肯爲她把頭髮留長,但那包包面和一米八三的身高,也是不可能跨過去的坎。
時歡只好眼睜睜看着其襄在情場上摔倒、爬起,再摔倒,再爬起……
其實,時歡也弄不明白,爲什麼其襄的情路會這麼崎嶇。
在時歡眼裏,其襄起碼值七十分。
----她很有天份,對音樂和文學造詣很高,還是網球好手,簡直是文武雙全。性格也溫馴大方,外表雖不十分出衆,但也絕對不會讓人眼球受罪。
想來,應該是那溫吞吞的脾性害慘了她。
認識了新朋友,即使再有好感,也不會主動打開話匣子,更不會直接索取對方的電話號碼。
千辛萬苦找來電話號碼,又猶豫上幾天,纔敢和人家發短訊。
聊來聊去,拖上兩三星期,才戰戰競競地約人出來喫下午茶。
相處了三、四個月,總算儲夠勇氣開口表白----這時候,人家早已和相識了一星期的網友走在一起了……
----這是什麼時代?這是輕輕搖搖手機就可以認識新朋友的時代。交朋友談戀愛全以光速進行,不是一拍即合,就是不合即分,半秒鐘也不能浪費。
作爲其襄的後援隊,時歡總是迫她早早向心儀的對象表白。
但其襄總是搖頭,說什麼一定要百份百想清楚,確認自己的心意了,才能展開追求行動,絕不給自己和對方後悔的機會。
----想?想有什麼用?任你在心裏想得天花亂墜,現實卻根本是兩回事。總之行動最實際,先把人騙回來再作打算。
即使最後發覺了真的不合適,也總算享受過甜蜜溫馨,總比“未曾酒醉已清醒”的好。
這天,時歡的公司來了位新同事妮歌,卻原來是時歡的中學學妹。
時歡看着她,心裏不禁一跳----她秀髮如雲,斯文秀氣,正正是其襄喜歡的類型。
時歡腦裏天人交戰了十分鐘,終於咬咬牙,決定當她們的紅娘。
時歡邀請妮歌喫晚飯,她欣然答應。
席間,時歡急不及待地探問妮歌的近況嗜好感情生活。
----妮歌十年前隨家人移民澳洲,畢業後獨自回港發展。時歡心裏想,少了親朋戚友的干預,正方便其襄下手。
----妮歌愛靜,空閒時大多是看書聽音樂。時歡心裏想,她和其襄簡直是天作之合。
----妮歌兩年前和女友分手,理由是對方劈腿。寂寞久了,也響往甜蜜的愛情生活。時歡心裏想,這還不是上天賜給其襄的良機嗎?
“不要光說我。”妮歌微笑:“也說說你自己吧!”
“我?大悶蛋一個,完全乏善足陳。”
“你有拍拖嗎?”
“沒有。”
“爲什麼?”
“沒有遇上合適的人。”
“你的擇偶條件很高嗎?”
“你看我這個樣子----”時歡苦笑:“還說什麼擇偶條件?有人喜歡我,我巴不得飛身撲上去
。”
“不要妄自菲薄。”妮歌輕聲說:“以前,你可是我們班裏的白馬王子。”
“不是吧?”時歡搔搔頭:“我怎麼不知道?”
“這就是你迷人的地方----從不在意自己的耀眼,總是這麼平易近人。”
“別再說了,我快要飄上天花板。”時歡很不好意思地笑。
妮歌也笑笑,把自己的甜品分一半給時歡。
飯後,時歡送妮歌回家。
原來她們的家很近,走路也不過十五分鐘。
時歡回到家,洗了澡,馬上整理手上有關妮歌的資料,逐項逐項詳細列出,希望可以幫助其襄儘快瞭解妮歌。
忙了半天,時歡才驚醒過來,自己的首要任務,是介紹她們兩人認識。
現在秋高氣爽,正是郊遊的好季節,時歡打算舉辦一次燒烤活動,同行的還有另外兩對情侶,避免有太刻意的感覺。
妮歌很爽快便答應下來,還說會把好朋友也帶去。
時歡把計劃告訴其襄,讓她別忘記打扮得帥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