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並不迷信。

    但自從認識了恩之後,我不得不相信,真的有“貴人”這回事。

    恩信是我命中的貴人,遇上她的第一天,我便由失業半年的“量地官”成功應聘爲名店售貨員。

    跟她拍拖後,好事更是接踵而來。

    輪候了多年的公屋竟然成功了,我終於不用再捱貴租、住劏房。

    /六/合/彩/五獎也中了,/彩/金/雖然不算多,但我自十八歲開始買/六/合/彩,連安慰獎也從未中過。

    連買杯雪糕,都可以中頭獎----雙人來回日本機票連酒店。

    恩的相貌身材平庸,品性卻極溫馴,對我體貼體諒,我也就收起了花心,跟她好好發展。

    真是“不由你不相信”,和恩同居後,我的事業更是一帆風順。

    短短五年間,從一個見習售貨員,一直晉升到香港分區總店長。

    我們也從二百呎公屋,一直搬到千二呎私人樓房。

    銀行存款由四位數字,跳升至七位數字。

    雖然我們的經濟環境已大大改善了,但恩還是恩,節儉得離譜。

    永遠只在轉季大減價時才肯買衣服,兩件上衣、兩條裙子、兩條褲子。

    永遠只有三對鞋,一對上班鞋、一對運動鞋,一對休閒鞋。

    病了永遠不肯看醫生,隨便買些成藥喫喫便算。

    但她只對自己“孤寒”,對我對我的家人卻很慷慨。

    我媽媽很喜歡她,說她是難得的好女人,把她當親女兒般痛愛。我的朋友同事對她更是讚不絕口。

    我對她沒什麼不滿,想着簡簡單單,這樣過上一輩子也挺不錯。

    誰想到,一次出差把這一切悉數改變。

    我到巴黎總部開業務會議,遇上美麗熱情的模特兒祖安。

    祖安大膽主動,把我迷得死去活來。

    回港後,我跟恩提分手。

    恩哭着求我,甚至願意委屈求存。

    家人朋友把我罵得狗血淋頭,但我色迷心竅,把所有勸告置若罔聞。

    恩終於接受了現實,搬離我家。

    是巧合吧?還是命定?自從與恩分手,幸運之神便離我而去。

    因我的決策失誤,公司虧了大錢,把我辭退了。

    適逢股災,我上百萬的投資血本無歸。

    我交不出供款,銀行便把我的房子收回。

    連祖安也離我而去。

    短短半年,我變得一無所有。

    我搬回媽媽家,每天窩在屋裏喝酒,醉了又醒,醒了又醉。

    媽媽拿我沒辦法,竟把恩找來。

    我一看見恩就生氣,大叫着趕她離去。

    恩卻死纏着我不放。

    不理會我的辱罵、冷語、諷刺,恩始終溫柔而堅定地守在我身旁。

    終於,我重新出發。

    仗着對時裝還算有些觸角,我開了一間網店,專門售賣非主流時裝。

    我發奮圖強,巴不得二十四小時在工作。

    幸運之神再次降臨,我的生意蒸蒸日上。

    轉眼兩年過去,我再次站在人生的高峯。

    遺憾的是,恩一直拒絕答應跟我複合。

    恩身邊沒有別人,對我也是十分關懷照顧----她騙不過我的眼睛,她依然愛我。

    我在她跟前跪下來求婚。

    她說:“你愛的不是我,你只是不想放走我這個「貴人」。”

    我看着她的眼睛:“我不能放你走,不是因爲你帶給我的是好運,而是自尊和自信----還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愛你……”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