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頭小八哥,女,六歲。

    我叫“寶貝”,卻給主人鄭雅玲遺棄。

    ----她的新歡對狗毛敏感,男友和寵物,二選一,我被犧牲。

    不怨是不可能的,我日夜詛咒他們早點分手。

    主人把我送給前度翁凱歌。

    我想破腦袋也想不明白,翁凱歌爲什麼會接收我----她怕狗。

    翁凱歌第一次把我抱在懷裏,我感覺到她的手一直在抖。

    我故意咧着牙齒,她嚇得幾乎把我扔在地上。

    但她對我很好。

    她給我添置了一個很漂亮的狗窩和一籃子玩具。

    還讀了一大堆“新手養狗指南”、“我和狗狗的十個約定”、“快樂狗奴才”緒如此類的書籍。

    甚至報名上訓練班----“寵物美容班”、“狗零食製作班”、“狗狗健身班”……

    更早晚帶我散步,風雨不改。

    她用盡方法,討我歡心。

    我不是不感動,卻故意表現惡劣。

    ----隨處大小便、半夜亂吠、咬壞她的皮鞋、手提包、身份證……

    我自暴自棄,寧願她早點把我送去“愛護動物協會”,讓我被人道毀滅,早登極樂。

    我對人類已完全失去信心,知道自己不過是可被隨時遺棄的物件。

    所有寵愛親吻撫摸甜言蜜語都是一時興之所至,當不得真。

    奇怪的是,我表現越差,翁凱歌待我越好。

    “……你心裏難受,我知道……”她抱着我,把頭擱在我頭頂上:“不要緊,有我陪着你……”

    翁凱歌的心事,瞞不過我。

    ----她心裏仍然愛着鄭雅玲。

    兩年前,她們邂逅、相戀;才半年,鄭雅玲便提出分手。

    自此之後,翁凱歌選擇當個旁觀客,默默守護鄭雅玲的幸福。

    像這次接收我,她知道鄭雅玲爲難,便自動請纓,渾忘了自己本身怕狗。

    她的深情,感動了我。

    我變得乖巧、順從、粘人。

    一人一狗,相依爲命。

    “我和艾力分手了。”這天,鄭雅玲來到,跟翁凱歌說:“我們複合吧!”?

    “什麼?”翁凱歌一臉不可置信。

    鄭雅玲閒閒地說:“這麼多人,來來去去,還是覺得你最好。”

    “你別忘記----”翁凱歌咬着脣:“我是女人,不能給你婚姻和孩子,你真的不再介意?”

    “將來的事,我現在不去想。”

    “對不起,我不會回你身邊。”翁凱歌緩緩地說:“你不是真心愛我,你不能接受我是女人,我

    們早晚也會再分手。”

    鄭雅玲冷“哼”了一聲:“那就算了,我纔不會求你!”“快把寶貝還給我。”

    “這樣不好吧!”翁凱歌皺眉:“你隨時把寶貝迎來送去,根本沒有顧及它的感受……”

    “狗狗還有什麼感受不感受?”鄭雅玲很不耐煩:“誰給它飯喫,便跟誰。”

    “不,寶貝很有靈性,你已拋棄過它一次,它的心已給傷透……”

    “你這人盡愛說些奇怪話。”鄭雅玲打斷她的話:“這樣吧!不如讓它自己選?”她揚着手中的

    外賣食盒。

    我看看那肉香四溢的牛肋骨,口水不禁直掉下來----

    終於,我走近鄭雅玲,銜着骨頭,把它放到大門口;然後回到翁凱歌跟前,躍進她懷裏。

    “即使是一頭狗,也有自己的思想感情。”翁凱歌輕輕嘆氣:“你明白嗎?”

    “莫名其妙!”鄭雅玲撇撇嘴:“你和寶貝,也別後悔!”

    “絕不後悔!”翁凱歌認真地說:“我答應了照顧它一輩子,便是一輩子,少一天也不行。”

    “神經病!”鄭雅玲拉開門走掉。

    “寶貝,我愛你。”翁凱歌溫柔地說。

    我舔上她的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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