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您真的不用穿束腰和裙撐嗎?”
老婦人幫羅蘭把貼身襯裙那繁複的衣帶完全繫好,再替她套上那身華麗的長袍。長袍背後那道長長的裂縫兩邊穿上了緞帶,編成雙排一字扣,再使勁將緞帶束緊,就完全不會再散開了。
“我昨天和伯爵一道出門打獵,所以沒有穿那些……”
事實上,米萊迪這麼愛美的美人當然穿了用木條和鯨魚須做成的束腰和裙撐,這些在德·拉費爾伯爵留下的“衣料包”裏都找到了。
但束腰正是讓米萊迪在伯爵面前“露餡”的罪魁禍首,那東西將米萊迪的腰束得如此之緊,以至於阻礙了米萊迪的呼吸,讓她在墜馬之後暈了過去。
再加上那些東西都被伯爵踩了個稀爛,羅蘭自然把它們都給扔掉了。
老婦人頓時向羅蘭投來驚異的目光,似乎覺得羅蘭和以前的“伯爵夫人”有些不大一樣。愛美的米萊迪大約走到哪裏都會把束腰穿到哪裏的吧。
羅蘭將周身的衣物全都穿好,披上斗篷。如她所允諾的那樣,她給了老婦人一枚金別針,並且囑咐她守口如瓶。
老婦人連連點頭,表示她一定會替伯爵夫人保守祕密。
她一面將羅蘭送出門,一面暗暗揣測伯爵夫人究竟遇到了什麼:
伯爵夫人自己說是迷路和遇到了野獸,顯然是託辭。
老婦人猜她可能是與伯爵走散,然後遇上了打劫——哦,老天爺,連衣服都被劃破了,一定是發生了可怕的事。
但伯爵夫人看起來卻完全不像是受到了傷害的樣子。她手上依舊戴着伯爵送給她的藍寶石戒指,衣服上彆着金別針……那麼,難道是,伯爵夫人對伯爵不忠?
老婦人一邊暗中揣測,一邊遠遠地跟在羅蘭身後。
清晨的小鎮,鎮上空無一人。羅蘭正按照老婦人的指點,沿着道路走向鎮子外面,向伯爵的莊園走去。
老婦人遠遠在羅蘭身後張望着,突然,她伸手掩住了口,免得自己驚訝地叫出聲來。
她看到一隻小貓跑向伯爵夫人,而伯爵夫人彎下腰,伸手就把小貓抱在懷裏,然後一人一貓,向鎮外走去。
老婦人頓時渾身顫抖,她知道伯爵夫人遇上了什麼——
魔鬼!一定是魔鬼!
魔鬼已經佔據了伯爵夫人的軀體,她會把災禍帶給整個領區的。
*
羅蘭與露娜會合之後,出發前往德·拉費爾伯爵的莊園。
這個位面的時代背景是十七世紀上半葉,是她經歷過的所有名著位面中,時代最早的。
尤其是她剛剛經歷了十九世紀下半葉的位面,突然倒退了兩百多年,來到這個位面,令她覺得一切都極其難以適應。
她剛剛造訪過的小鎮子,房屋低矮,房間裏瀰漫着柴火的煙氣和一股難聞的氣味。
現在在她面前延伸的道路,和200年後法蘭西各處暢通無阻的“國王大道”比起來,簡直是“羊腸小道”,表面崎嶇不平,有不少硌腳的石子。馬匹經過,很容易硌傷馬蹄。
道路表面還有不少窪地,非常容易積水。羅蘭能想象,下雨天無論是騎士還是行人,在這樣的道路上行進,都是一身的水,一身的泥。
羅蘭和貓貓都伸出“手”掩着鼻子,羅蘭在心裏感慨:德·拉費爾伯爵,你的領地,基礎設施真的不太行啊。
偏生這一段道路還很長。羅蘭帶着貓從清晨一直走到了中午,最後在一個有水井和飲水槽的木棚旁邊坐了下來歇腳。
“伯……伯爵夫人?”
身邊的道路上,馬蹄聲響起,羅蘭趕緊把貓藏在她的斗篷下面。
一名侍從模樣的騎士駕馬,從羅蘭對面的方向迎上來。他流露出萬分驚異的表情:“您……”
“您竟然……回來了。”
羅蘭莞爾一笑:“怎麼,伯爵難道以爲我從此不會再回來了?”
她估計德·拉費爾伯爵會這麼說,會沉痛地告訴莊園裏的人們,說他們的女主人永遠都不會再回來了。
但那名侍從趕緊跳下馬:“沒……沒有的事……您,您昨晚沒回來,伯爵並沒有說什麼。”
羅蘭:……?
“不過,伯爵確實顯出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樣,一定是在思念您!”
侍從滿臉諂笑着補充。
羅蘭一聲冷笑。
德·拉費爾伯爵心事重重,是因爲他親手殺死了他的妻子。前一天還是好端端的枕邊人,第二天就被他親手吊死。
就算這位伯爵在自己的領地上真的擁有生殺予奪的大權,殺死曾和自己一起在聖壇跟前盟誓的妻子,多少還是會有點兒心理負擔的吧。
不知道待會兒伯爵見到自己再度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會是一副什麼樣的表情。
她就是打算回來好好拷問一下伯爵的良心的。
雖然米萊迪這個人物確實有對不起伯爵的地方,可是她也罪不至死。尤其不值得,被人見到了肩膀上的烙印就立即被弄死。
羅蘭有把握,當她回到住所,見到德·拉費爾伯爵,伯爵反而不敢拿她怎麼樣。
一個把名譽看得比愛情和生命更重要的男人,是不可能當着別人的面,把他的妻子除去的,他承擔不起這種代價。
羅蘭盤算得很好,在向伯爵攤牌之後,和他談妥“離婚”——這個時代的天主教徒不能真的離婚,她當然只能選擇“死遁”。
她會和伯爵將一切談妥,會補償她那位神甫“哥哥”,然後就乾乾淨淨地離開這個地方,另起爐竈,重新開始。
按照羅蘭的想法,以“米萊迪”的能力,幹什麼不行,非得留在這裏當個花瓶式的伯爵夫人?
誰知道那名侍從繼續往下說:“不過您既然回來,那就太好了。”
“伯爵今天一清早留下了一張字條,說他要離開家散散心。一時半會兒不會回來。領地裏的事務沒人管理,大夥兒正不知道該怎麼辦呢!”
羅蘭:……?
德·拉費爾伯爵,殺了人之後,不敢面對滿是回憶的舊家園,就這麼跑了?
她想了想,也對,這位伯爵,可不就是跑到巴黎,化名“阿託斯”,進了國王的火~槍隊,成爲了一名忠於國王的“火~槍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