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回首難再忘 >三十一、無根小草漂異鄉,悲悽命運苦斷腸
    當時出車禍的時候,楊華沒看清車牌號,但是她記得是一輛灰色的小轎車,而且當時還是闖紅燈撞向她的,另外,在她被撞,躺在地上迷迷糊糊之際,她模糊地看到坐在車後座的人,把窗子搖下來,伸出頭看了一眼楊華,然後小轎車就揚長而去了。

    這是楊華在交警支隊做筆錄時,跟交警說的話。交警也說,經過現場查驗及對車輛痕跡的判斷,是一輛小轎車無疑,但是楊華被撞的那個路口,雖然有紅綠燈,但是當時還沒有安裝天眼,只有一個監控攝像頭在很遠的地方。通過監控攝像頭只能模糊地看到是一輛灰色小轎車撞了楊華,車牌號看不清。

    楊華他們在交警支隊再三懇求他們一定要破案,找到兇手,因爲他們認爲這可能不是一起簡單的車輛肇事,而是故意殺人案或者故意傷害案。

    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的破獲期限是很長的,尤其沒有目擊證人或者沒有完整線索的案件,整個破獲期限更長,有的會持續十幾年、二十幾年。

    但是楊華他們等不起啊,他們漂泊在異鄉,雖然身邊有父母在,但是她父母常年在外跑運輸,基本幫不上什麼忙。

    無依無靠的他們,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在交警全力破獲此案的同時他們三個也沒閒着。等到楊華的傷勢養的差不多的時候,他們就到處亂轉,尋找楊華印象裏的灰色小轎車,並且到當時出車禍的附近,挨個門店尋找目擊證人,監控錄像。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他們不懈的努力,終於在一家門店裏,找到了一段相關監控錄像,但是不是車禍發生時的錄像,而是灰色小轎車從店門口路過時的錄像。這段錄像清晰地顯示着小轎車的車牌號,是一個外地的車。

    他們拿到車牌號後,來到交警那裏查找車輛的主人。車輛的主人叫“王晶”,是江蘇南通的,而且此人姓王,跟他們一直心裏懷疑的對象“王大頭”同姓,他們更加懷疑是王大頭乾的,但是出於沒有直接證據,他們又不好下結論。

    但是有了線索之後,他們就再接再厲,到戶政大廳去查找王晶的親屬及所居住的地方。

    不查不要緊,一查確實找到了直接的證據證明就是王大頭乾的,因爲這個叫王晶的正好是王大頭的女兒。

    楊華她們又默默地收集着證據。把打工一年來的積蓄全部拿出來了,給他們認爲能幫上他們忙的人送禮打點。費勁九牛二虎之力,他們終於把出事當天附近店鋪的一些監控錄像搞到手了,而且還是很清楚的錄像。但是最主要的作案工具——灰色小轎車還是沒找到。

    爲了找到此小轎車,張勇連續跟蹤王大頭很多天,遲遲不見灰色小轎車的出現。

    自從他們懷疑是王大頭乾的時候起,張勇就跟蹤王大頭,晝夜蹲伏在他家門口。南方的冬天特別溼冷,夏天又特別熱,而張勇就這麼不知疲憊,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地尋找着灰色小轎車,張勇吃了受了多大罪可想而知。

    就從此事開始,楊華認爲張勇是個有擔當的男人,是個可以依靠的男人,就暗暗下決心等着這個事情擺平,就把自己嫁給張勇。

    蒼天不負有心人。終於有一天,張勇在跟蹤王大頭他女兒王晶時,看到王晶打車去了一個廢棄的工廠院子,不一會兒,王晶就開着那輛灰色小轎車出來了。張勇看到這裏,高興的合不攏嘴,最關鍵的物證找到了。

    張勇把好消息告訴了楊華他們。等他們把張勇拍的照片洗出來,整個證據鏈補齊了後,就去法院狀告了王大頭。

    訴狀遞上去了,經過接近半年的等待,法院終於開庭了。以民事案例的性質進行審判,這跟楊華他們當初狀告王大頭的刑事案件截然相反。楊華他們速提出異議,並向當地的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了。

    楊華知道,這種改變性質的訴訟案件是很難被受理的,尤其民事轉刑事的,還得需要檢察院提起公訴纔可以。

    於是他們又多方尋求幫助,最後在一位好心律師的幫助下,才把案件重新整理後,向人民檢察院遞交了訴狀。

    人民檢察院進行了受理,並要求他們儘量補齊證據。楊華他們再次爲了尋找證據到處求人。不過好在他們的主要證據已經找到,只是尋找一些次要的證人證詞就可以。

    經過他們不懈的努力,終於又在半年過去了,法院以刑事案件開庭了。

    開庭期間,王大頭還死不認罪,拒不承認故意傷害楊華,而是以交通肇事替自己的罪名進行開脫。

    楊華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及證人證詞證物一一擺了上來。

    王大頭看到這些後,已經啞口無言了。最後法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大頭七年有期徒刑,並附民事賠償136萬元。

    楊華感嘆到:“我此時輕描淡寫地把我們在蘇州三年來遭受的罪苦跟你說了,你根本體會不到我們幾個當時的心情。”

    我說道:“是啊,我現在只能算作一個傾聽者,但是我以後會慢慢感受到你們的苦楚的。”

    楊華最後說道,雖然刑事判決已經執行了,但是民事賠償遲遲沒有兌現,到目前爲止,我們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了三次了,只拿回來區區的27萬。

    浮萍無根隨水漂,他鄉遊子無依靠。

    經過漫長的兩年多訴訟,楊華他們已經徹底對蘇州死心了,發誓這輩子再也不去蘇州了。在法院判決後的沒幾天,他們就離開了蘇州,身無分文地回到了家鄉。

    我聽完楊華的訴說後,長久地陷入了沉思。對面前這三位萍水相逢,而又生死在一起的患難之交感到更加敬佩,更加崇敬他們。

    雖然他們生活在社會的底層,但是他們向命運不低頭,勇於拼搏奮鬥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鼓舞了我,使我下定決心要突破牢籠,向更高更強的自己挑戰,向更加美好的未來衝鋒。

    而此時楊華說道:“我就這一個妹子,誰都不許欺負她!”

    我被她突如其來的這句話,說懵了,這又是什麼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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