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睫毛微微眨動,昏昏沉沉地醒了過來。
張湯對着司匡點點頭,又狠狠地瞪了趙禹一眼,讓拿出筆墨,準備記錄口供。
再咳嗽一聲,清了清嗓子。
給兩個甲士一個眼神,示意退後。
隨後,隻身上前。
用右手食指挑起廣放的下顎,聲音似乎剛從萬年冰窟中穿梭出來,令人渾身發冷,道:“醒了?”
“汝…汝爲何人?”廣放被綁在樹幹上,動彈不得,用力地閉着眼睛,有氣無力的詢問,“吾,又身處何地?”
張湯並未回答,而是先發問,“汝之姓名?”
“吾?……吾乃廣放,高密縣尉所屬軍司馬。”
廣放低着頭,痛苦地閉着眼睛,腦袋發漲,有些迷糊。
他只記得,有一羣穿着鎧甲的士卒衝進了自己的府邸,二話不說,把自己給捉拿起來。
雖然有過反抗,但是,最終只是被那羣人的利刃砍傷。
廣放擡起頭,睜開眼睛,眼前朦朦朧朧,白茫茫一片,讓他無法看清場中之人。
只能忍着身體上傳來的痛感,再次詢問:“爾等究竟是何人?吾,究竟身處何地?”
“汝聽好了!”
張湯冷哼一聲,眯着眼睛,轉過身,與之拉開距離。
高聲,
“此處乃臨淄城廷尉署大獄!”
“吾乃大漢九卿廷尉卿所屬,廷尉正張湯!”
“此乃大漢九卿郎中令所屬,太中大夫趙禹!”
“至於這位,則爲受害人,三公御史大夫韓公所屬,匡人司匡。”
廣放將後面的匡人之職自動忽略。
這個官職剛剛設置,有的地方,還沒收到消息。
他艱難地擡起頭,難以置信地瞪着張湯,又瞅了瞅趙禹。
尖叫着,“廷尉……長安廷尉署?爾等爲何捉吾?吾所犯何罪!”
“哼哼!犯罪了還不知曉?真是笑話!”張湯麪色鐵青,對着趙禹揮了揮手。
趙禹立刻從一旁拿起一卷竹簡,打開,沉聲,念道:
“元光五年,十月十七,爾未經長安批准,率領五百士卒,包圍魯山鄉,於當日正午左右,與儒生、遊俠展開廝殺。”
其一字一頓,宣告,
“按大漢律令,未經允許,私自調兵者,以謀反罪論處。”
“荒謬!”廣放吐出來兩個字,他擡着蒼白的面龐,高聲,咆哮,“吾奉命捉拿殺害薔夫、鄉三老之惡徒,何罪之有!”
張湯擡手,制止趙禹的闡述,用深邃的目光,與廣放對視,呵呵一笑。
“奉命?奉誰之命?”
“縣令高公。”
“縣令?爾爲軍司馬,應由縣尉管轄,爲何聽從縣令命令?”
“這……我……”
廣放目光顫慄,低着頭,咬着嘴脣,一時語塞。
閉上眼睛,大腦瘋狂轉動。
想到了一個勉強的理由,“是縣令請求縣尉發兵,吾只是聽命行事。”
張湯麪如寒霜,“如今縣令身在何處?”
“不知!”廣放咬着牙,說道。
剛纔的一通問話,只是在遵循程序罷了。
能簡簡單單地審訊出來,何必動刑?
不過……
如今這貨說不知道……那就另當別論了。
廣放睜開眼睛,神色茫然地盯着張湯。
自己不回答,爲何,這人竟然會誇獎?
“爾,欲奈何?”
“別急,待宣讀完畢罪名,會將接下來的程序,盡數相告。”
張湯笑呵呵的,走上前,拍了拍廣放的肩膀。
扭頭,凝視司匡身邊的太中大夫,鄭重點頭。
趙禹點頭回應。
捧着竹簡,走上前,來到罪犯正面。
聲音朗朗:“罪人廣放,吾將要宣讀汝之罪名,若有疑問,可問。”
趙禹揮了揮手,示意兩名甲士將廣放披散的頭髮撥弄開,露出耳朵。
嚥了口唾沫,高聲宣誦:
“汝明知縣令、縣尉舉動不合法,卻不加以制止,亦不進行舉報,反而與之‘同乎流俗,合乎污世’。”
“依大漢律令:鞫獄故縱、不直、及診、報、闢故弗窮審者,死罪,斬左止趾爲城旦,它各以其罪論之。”
司匡在一旁,靜靜地聽着。
融合了前主人家記憶之後,他知曉這條律令的出處——《二年律令》。
大概意思就是:審訊案件故意爲其開罪,或不檢舉犯法行爲、入罪、檢驗、決斷,審理舊的案件而不將案情追查到底,判死罪,斬左趾爲城旦,其他的按照其罪刑處分。
這死罪、淪爲城旦,一般是按照包庇之人罪名的嚴重程度。
如今這包庇謀反罪名,下場不用多說了。
廣放不是傻子。
聽到宣讀後,立刻激動起來。
他面色直接變得分外猙獰,咆哮着,“不公平,吾奉命出兵,乃正義之行!爲何那個小子殺害薔夫、三老,卻沒事?”
張湯笑眯眯的,對着再次對着趙禹揮手。
犯人有疑問,爲之解答,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他作爲法律的執行者,與部分法律的的制定者,除了審訊嚴酷之外,格外重視程序。
在授意之下,趙禹不急不慢地誦讀另外一條律令。
“根據調查,魯山鄉薔夫、三老合謀,魚肉鄉里多年,其等所犯之罪,符合大漢律令:受賕以枉法,及行賕者,皆坐其贓爲盜。”
“根據最重於盜者,以重者論者,幾人,皆應判爲死罪!”
趙禹宛如一個沒有感情的判案機器,面無表情,指了指司匡,沉聲解釋:
“此人擊殺有罪之人,符合大漢律:捕盜賊、罪人,及以告劾逮捕人,所捕格鬥而殺傷之,及窮之而自殺也,殺傷者除,其當購賞者,半購賞之。”
“即,其非凡無過,還有功勞,按照律法,理應進行獎賞。”
趙禹解釋完,心境平淡,眨了眨眼,看着罪人,沉聲,“爾可還有疑問?”
“我!”廣放低着頭,臉色難看,支支吾吾的。
他雖然不知道具體的法律條文,但是,對一些規定也有所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