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雅清楚地記得那天是臘月二十一,一大清早,生產隊負責養雞的老王頭就吵吵開了:說是生產隊養的雞中,有一隻白色的公雞不見了,這在當時只有三十多戶人家的三道溝村第十二生產隊可是件大事。很快,全隊的人就都知道了,大家在隊長的帶領下,圍着雞圈不斷向四周擴大着搜索範圍,希望那隻公雞是自己跑出了圈。但是,找了一上午,也沒有發現雞的蹤影。於是,人們就把懷疑的目光投向了周圍,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開始懷疑是不是誰在夜裏把雞偷走了。殺雞喫雞不可能一點痕跡都不留下,至少雞毛和骨頭還是要被扔出來的。於是,人們又開始搜索,只不過這次是在每一家的房前屋後進行,看看有沒有雞的殘骸。有的人家爲了避嫌,更是主動地把自己家的院門、屋門全部敞開,以表陰自己的清白。
在生產隊長和幾位大隊民兵的嚴厲審問下,蔣和平很快就承認了偷雞的事實:是他和隊裏的社員王小民一起偷殺了這隻可憐的公雞,而馮愛軍只是參與了喫雞。原來,臘月二十也就是昨天晚上,馮愛軍又感冒發起了高燒,蔣和平想去找村裏的一位老人來幫着給馮愛軍拔拔罐子,還沒有走到老人家裏,就在半路上碰到了王一民。
王一民攔住了蔣和平,眨着眼睛說道:“知青哥,想喫肉嗎?”
喫肉?這在當時的農村可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大家都已經好幾個月沒有喫到肉了,上次喫肉還是中秋節時生產隊殺了幾隻羊,每個人才分到了不到一斤肉。
“當然,你有嗎?”蔣和平以爲王一民在開玩笑,隨便應和道。
“有!別走,我和你說……”,王一民神神祕祕地把蔣和平拉到了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