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重生東京泡沫時代 > 番外:背景說明
    第一次寫以國外爲背景題材的商業小說,除了人名給大家帶來的無法辨別的困擾,國外背景勢力的層次和分佈也讓大家看得有點暈乎。

    這裏做一個梳理說明吧。

    一、財團

    日本財團的歷史悠久,大致要分成戰前和戰後兩個階段。

    【戰前階段】

    在戰前,日本逐漸形成了四大老牌財閥:三井、三菱、住友、安田。

    (1)三井財團

    創始人三井八郎兵衛高利於1673年在江戶(今東京)和京都開辦綢緞莊,以後兼營錢莊。從18世紀20年代起開設了以經辦銀錢匯兌業務爲主的三井兌換店,成爲商業資本加高利貸資本;並同時資助封建諸侯,替德川幕府包辦匯兌,作爲御用特權商人而成爲富商巨賈。

    在明治政權初年,三井家族將自己身份由御用特權商人轉爲新時代的政商,確保了自己的身份和利益不受政權更替而產生影響。1876年由於在明治維新初年轉到新朝廷方面,並得到明治政府的照顧把持了全國的金融業。三井家族在此時通過整合三井兌換店以及其附屬金融機構和掌握當時的官銀爲基礎開辦起自己的私營銀行——三井銀行。三井銀行是明治維新後日本的第一傢俬人銀行,此後開始依託三井銀行不斷擴充產業範圍。

    隨着戰時體制的實施,三井財閥又與軍部合作,向軍需工業和佔領地擴展事業,最後在二戰前發展成爲擁有151個直系、旁系和投資公司的大財閥。其中僅三井物產的營業額40年代前期便達到30億日元。二戰期間,三井財閥的核心——三井銀行,兼併了日本第一銀行更名爲帝國銀行。其經營實力很快就超過了安田銀行而居財閥銀行首位,使得三井壟斷財閥的直屬企業和旁系企業通過此次銀行合併得到更加雄厚及強有力的資金支持,得到更快發展的機會。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三井財閥的規模是三菱財閥的1.5倍、住友財閥的2倍、安田財閥的3倍左右。

    (2)三菱財閥

    三菱財閥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巖崎彌太郎在土佐藩經營的運輸業務。巖崎彌太郎在1870年擔任土佐藩在大阪市西區堀江設立的土佐藩藏屋敷(負責儲藏並販賣來自各地方大名的貨物的組織)中99家商會的領袖。1871年,日本實行廢藩置縣,99家商會成爲個人企業。於是巖崎彌太郎從土佐藩購買了三艘船隻,在1873年設立三菱商會,開始經營海運(後發展爲日本郵船)和商貿(後發展爲三菱商事)等業務。

    三菱財團以海運、商貿起家,到了四代目巖崎小彌太時,1917年,成立了三菱造船、三菱造紙,1918年成立了三菱商事、三菱礦業,1919年成立了三菱銀行,1920年三菱造船分化爲三菱內燃機制造和三菱電機等子公司。此後,隨着日本不斷髮動戰爭,國內的軍工產品需求激增,三菱的產業獲得了空前的發展。

    (3)住友財閥

    住友是日本最古老的企業集團之一,擁有400多年曆史。早在16世紀時,住友家族因在四國島上開創並經營一座銅礦而日益發展壯大,成爲日本官方指定的供銅商,主要服務於當時日本一些極具實力的名門望族,其中包括在1603—1868年間統治日本長達260多年的德川幕府。

    明治維新之後,在吸收西洋技術不斷擴展銅生產量的同時,機械工業、石炭工業、電線製造業、林業等關連事業也相繼得以開展,逐步發展成爲以工礦業和金融業爲中心的近代財團。

    到20世紀初,住友家族已經迅速發展成爲日本國第三大金融財閥。上世紀30年代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些頗具政治影響力的壟斷集團成爲日本****的主要追隨者,住友財團也不例外。在此期間,住友財團的家族集中化更加明顯,該財團的大部分產業都集中到了住友家族手中。到1937年,住友家族的第16代傳人已經掌握了財團股本總額的90%之多。

    (4)安田財閥

    安田家族原是明治維新時代的特權商人,以經營錢幣兌換起家。1863年,安田善次郎以25萬兩黃金爲資本,在東京開辦“安田屋”錢莊,發展順利。1879年,安田經政府批准後,以錢莊爲基礎創辦私營安田銀行,並逐步向紡織、建築、鐵路交通等領域擴展,形成了包括一批企業的經營集團。1912年,安田又組建起“安田保養公司”的持股公司,從而初步形成了在日本經濟中有較大影響的安田財閥。

    1923年,雄心勃勃的安田善次郎一次吞併了10家銀行。至30年代初,安田財閥已擁有包括14家銀行、12家工商企業以及6家保險公司的大型財團。

    安田財閥是富士財團的前身。

    【戰後改造】

    在戰前,除了四大財團,日本當然有其他十數家財閥。這些財閥基本上被某個核心家族掌控在手上,實現了產業資本、商業資本、金融資本相結合的壟斷財閥。

    二戰後,美國政府爲了自身經濟利益,以反壟斷爲名,對舊財閥實行了抑制政策,解散了日本的財閥組織,但保留其銀行組織的存在。從1951年開始,美國出於冷戰的需要,又逐步採取了扶持壟斷資本的政策,促使日本的財閥組織重新組合。

    1953年對“禁止壟斷法”的修改,放寬了持有競爭關係的公司的股份及兼職的限制,如金融機構持股限制由5%擴大至10%。

    在新的政策環境下,舊財閥的金融機構重新聚集了原來的下屬企業,以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和商業資本高度融合爲基礎,演變成日本的新財團。其中以三菱、三井、住友、富士、三和、第一勸銀等六大財團最爲龐大,從而構成日本著名的六大財團型企業集團。在隨後的發展中,也漸漸出現一些其他的中型財團。

    戰後日本財團不再像戰前財閥一樣,完全受某個家族掌控。因爲美國製定的政策,日本的戰後財團只能以更加密切的盟友式關係,加在一起實現對財團的控制。在這種背景下,原本就處於高位的舊貴族、舊財閥家族和政治家族、商業家族慢慢通過聯姻、利益交換連接起來。財團雖然不再受某個家族明面上完全掌控,但通過聯姻、交叉持股的利益、甚至更陰暗的把柄,還是能實現相對控制權。

    在戰後財團的體系裏,最核心的仍然是銀行,其次是財團旗下核心企業社長之間的社長協調會。由於日本的特殊歷史和美國的控制需要,日本財團不能像韓國財閥那樣明目張膽了。至少今天看來,日本財團已經不再由某個家族持續控制。但是,戰後六大財團、其他新興財團的成立,始終脫不開某些核心家族的努力和持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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