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此還是要感謝一直支持到最後的讀者,前兩天還有人給我投月票,真是受寵若驚、受之有愧。

    其實這本書從上架之後的第二個月就沒再寫了,硬是靠着存稿吃了兩個月全勤。

    本想着有點起色的話,就繼續寫下去,可兩個多月過去了,非但沒有好轉,反而越來越差。

    這是作者正是發表的第三本書。

    第一本30萬,沒簽約。

    第二本50萬,0訂閱。

    這本也好不到哪去,但至少有讀者了。

    《我能竊取他人命格》題材是作者的靈光一閃,但世界觀、劇情、人設以及節奏可以說是一塌糊塗。

    不信的可以翻一翻討論區。

    剛開始還刪了,怕影響吸引讀者,後來索性不管了。

    作者沒事就上去看看,到底有多少人罵我、罵主角,也算給自己一個鞭策。

    畢竟自己寫的不好,捱罵也是正常的。

    這本書,或者說這個題材,作者寫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不對勁了。

    主角這種金手指,就不能在和平的修仙世界,只有在妖魔橫行、黑暗自私的世界觀中,才能不讓讀者反感。

    另外,金手指也存在很大問題。

    後期雖然騙自己,想辦法去圓,但命格就是命格,不應該像技能一樣,隨用隨取,還立即生效。

    這些都是毒點,是勸退讀者的地方。

    還有個問題,就是沒有大綱。

    後期爲了掩飾上面提到的尷尬,因此加快了節奏,本來200萬字的內容,50萬就結束了。

    導致所有的角色,包括主角都是個紙片人。

    讓讀者很難帶入。

    所以說,這本書撲街是應該的。

    晚上睡不着的時候,也會構思竊命格這樣的題材應該怎麼寫。

    心中也有了一個大概。

    如果再寫的話應該會是這樣:

    首先題目是《黑暗修仙世界裏的竊命者》

    世界觀處處充斥着“喫人”二字。

    妖魔喫人、修道者養蠱,人族看似強大,鎮壓四方,但天資聰穎之輩皆是鼎爐。

    強者恆強,底層修道者永無出頭之日。

    而這些人,走的越遠,越接近世界真相,就離被獻祭越近。

    只有在這樣絕望的、相互算計的世界中,出現竊命者,纔不影響讀者的感官。

    否則,雙標必然存在。

    另外金手指也得改一下。

    不能是具現化後,直接摘取,那樣還是遊戲,不是命格。

    而主角的金手指是簽訂契約,凡是與他簽訂契約的,主角就可以獲得對方的一段命運。

    但有個限制條件,我叫它:“欲竊其命運,先還其罪債。”

    舉個例子。

    開篇修道者張三不堪命運的苦惱,想要自殺,但主角救了他,對方生無可戀,將自己的命運賣與主角。

    從此,主角成爲張三,成功修道。

    成爲了他,自然要替他還罪孽、還債務。

    直到下一個人願意與主角簽訂契約,那主角又成了下一個人,同時張三從命運長河中回來,但所有記憶回到簽訂契約之前。

    主角成爲下一個人後,保留部分實力(具體多少,寫的時候再考慮)。

    而他強就強在,他的天資、根骨、氣運等等是會疊加的。

    只要竊取的命運越多,實力也會越強!

    這應該纔是竊命吧?

    當然,這只是想法,所以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寫的時候自然會構思完整。

    不過呢,這應該是下下一本書,因爲作者在得知這本書沒救之後,就又開了兩本。

    第一本,數據太差直接切了。

    現在這本12萬字,數據還行,毒點什麼的基本上已經沒有。

    不過不是仙俠題材了。

    作者也想好好寫一本,直到2300萬字,可作者也要喫飯。

    家中拮据,也不允許我爲愛發電。

    所以只好將成績差的書切了。

    還請讀者們見諒。

    羅裏吧嗦說了這麼一大堆,其實就是想表達,自己也想做個能喫得上飯的網文作者。

    想說自己其實一直都在進步。

    想說下一本會更好。

    至於《黑暗修仙世界裏的竊命者》這本書,我會在那本完結之後再開。

    到時候是在那個作家號,還是這個作家號,就看成績了。

    哦對了,現在寫的那本書叫《末世直播,粉絲只想票死我》。

    讀者大大可以去看看,作者是不是真的有進步。

    如果有,留個言。

    沒有的話,罵兩句死太監也好。

    哈哈哈。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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