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晚唐浮生 >聊一聊軍隊的戰鬥力
    翻看了下以前的章節,突然看到不少人談開國精兵的事,有感而發,寫到凌晨四點。。。。。。

    一支軍隊的戰鬥力,正常來說,由以下幾個因素決定:

    (一)基礎的戰鬥技能,或者說武藝。

    這裏的武藝,不是說那種跳來跳去、招式精妙那種,軍中不考覈這些。

    以長槍爲例,你耍花槍,舞得眼花繚亂,是得不到軍中大佬欣賞的。他們看重的是你

    能不能比對手刺得更快、更準、更有力,搶先搞死對手。

    別小看這個技能,它不是短時間內能練成的,需要眼力、心理素質、步法、發力技巧、經驗等多方面的結合。

    弓箭,這種兵器允許更多的“花樣”,比如考覈時,連續開弓是有加分的。

    騎射時,臥射、背射、左右開弓都有加分,因爲確實有實戰價值。

    其他兵器不贅述了。

    士兵有沒有武藝,在戰場上非常重要,絕對不是會隊列、聽命令、紀律嚴明就行的。

    步兵方陣前幾排一般都披甲,身上就那幾個空處,列陣廝殺,長槍互捅,一方刺得穩準狠快,一方沒這麼厲害,第一波互捅下來,結果如何,顯而易見。

    (二)裝備。

    這個不用多說,都知道。

    唐代披甲率很高,天寶年間,着皮甲、鐵甲的達到八成,其中鐵甲在五成左右。

    中唐以後有所下降,但因爲先軍體制,皮甲、鐵甲擁有率仍有六成的樣子。

    士兵人手一張弓,一杆長槍,一把橫刀,一面小盾。

    其實裝備方面,歷朝歷代該有的都有,本質上沒有太大差別。

    (三)組織度。

    這個和裝備類似,封建時代,軍事體制大同小異。

    正常情況下,組織度不會有明顯的差別。

    不正常的情況下,比如管理混亂、文恬武嬉,這個就沒法比較了,只能逐個案例分析,到底他幹了什麼操蛋的事情,把組織度降低得這麼厲害,無法一概而論。

    但就制度層面來說,沒有本質的差別。

    組織度的飛速提升,要到近代了。

    近代工業化的生產,提高的不僅僅是生產效率,同時也“馴化”了整個社會。全社會習慣了工業生產的嚴密鏈條,經受了分工協作、互相配合的洗禮,不僅僅是士兵的組織度提高了,農民、小學生、商店營業員、工廠工人等等,各行各業各階層的組織度都提高了。

    這個就不多談了。

    (四)士氣。

    兵法開宗明義:夫戰,勇氣也。

    這是第四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決定戰鬥力的最主要因素。

    經歷了起點衆多穿越者向我們演示,以及無數論壇大佬的總結,我們已經認識到了:足食足餉、科學訓練、賞罰分明、後勤撫卹,可以將部隊士氣維持在較高水平上。

    這沒錯,做到這些,就是一支合格的軍隊。

    請注意我用的“合格”二字,簡單來說,這樣的軍隊可以去打仗了,能不能打贏,不好說。

    因爲本書是唐代,我就以唐代舉例吧。

    安史之亂以後,我們中國出現了一個特殊的社會現象,即武人羣體的崛起。

    這個羣體也有個特殊的現象,那就是底層之間互相有共情,經常串聯起來,鼓譟鬧事,對抗上官。

    從750年,到907年朱溫建立後梁,一共發生了二百多次兵變。

    第一次兵變是天寶九載(750),“朔方節度使張齊丘給糧失宜,軍士怒,毆其判官。”

    這拉開了兵變的序幕。

    毫無疑問,這是一次溫柔的兵變,僅僅只是毆打了發糧的判官。但士兵們關注自身利益的事情,非常有意思。

    有人做過分類,軍亂也分好幾種。

    第一種是抗拒命令,比如大曆三年(768),讓安西軍離開邠寧,拋棄邠州已經開墾好的土地,建好的屋舍,移鎮涇原,軍士怒而作亂。

    再比如,90年,錢鏐命令武勇都去服勞役,挖溝,士兵抗拒勞役作亂。

    寶應元年(76),河東節度使管崇嗣“爲政寬馳”,對錢糧卡得不緊,慢慢都用各種名目發到了大頭兵手裏。

    朝廷發覺後,派鄧景山任河東節度使,查賬。但錢都發下去了,你怎麼查?

    “有裨將抵罪當死,諸將請之,不許;其弟請代兄死,亦不許;請以一馬贖死,乃許之。”

    諸將怒曰:“我輩曾不及一馬乎?”遂作亂,誅殺節度使鄧景山。

    這三個例子,說明晚唐士兵非常注重自己的利益,並且同氣連枝。

    後面還有其他類型,比如抗暴,有節度使“爲政苛慘”,動不動欺辱乃至殺戮士兵,基本都完犢子了。有人跑路溜走了,還被憤怒的士兵追殺幹掉。

    此外還有求權、求財,這兩類在晚唐與前面兩類大概一半對一半,到五代時比例急劇升高,說明士兵們已經從中晚唐時的關注自身利益、抗拒不合理的勞役,開始更多地向求財轉變,這也是五代士兵風氣急劇惡化的體現。

    寫這麼多,其實想說的是,中唐、晚唐、五代是三個階段,不要等同看待,士兵的精神狀態也是不一樣的。

    有唐一代,士兵其實非常具有反抗精神,天寶年間就敢毆打判官。不合理的勞役之類一概拒絕,將領嗜殺、欺壓底層士兵,下場多半不好。

    他們的精神狀態、士氣都非常不錯,該訓練訓練,該打仗打仗,不服勞役就是不服勞役,誰也彆強迫我。錢糧給足,我替你賣命。

    這是一種相對健康的狀態,談不上多好,但我想,總比把士兵揉捏得跟麪糰一樣,完全不敢反抗要好。

    他們是人,不是機器。麪糰一樣的士兵,面對上級軍官的隨意**、剝削乃至殺戮,面對文官剋扣後勤,他們都不敢反抗,處境艱難。這樣的兵,你指望他們反抗外敵嗎?不現實。

    多說一句,以前有人提到制度。其實你們翻翻明朝的制度,允許文官那麼苛待武人嗎?恰恰制度不允許這麼做。

    但文官就敢!一個七品縣令,你要多大品級的武將在他面前,纔不自卑?遊擊?參將?副將?總兵?

    大家都玩弄這種制度,苛待當兵的,這其實是武人地位低下的體現,也是社會風氣和價值觀的體現。

    宋代有“東華門外唱名方爲好男兒”,明代有把客軍遛狗一樣趕來趕去,不提供糧食。這些事情,其實都是社會風氣的縮影。即大家鄙視當兵的,他們地位低下,所以有制度也沒人執行。這樣一種情況下,士兵們如何保持相對高昂的士氣?還有戰鬥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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