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旅法師之我的位面戰爭 >第七十一章 地下城的變動
    不過遊戲和現實還是有明顯區別的。

    在遊戲裏,只要你不進入地下城,在宮殿區怎麼走都沒事。但是現在,進入宮殿區之後,張成立刻看到了一個食屍鬼。

    沒有鬼鬼祟祟,而是正大光明的在一叢灌木邊上,盯着進入宮殿區的張成。

    雖然這是夜晚,但是怎麼說這裏也距離活人的聚居區很近啊。在這裏如果用力喊一聲,聲音足以傳到最近的聚居區,肯定能被人聽見。在這個位置這些食屍鬼居然跑出來,可見情況確實相當惡劣。話說這些食屍鬼畢竟是野獸級別的智力,根本不懂得雙足直立猿的恐怖。

    張成一邊走一邊從卡牌裏取出手槍和霰彈槍,然後取出相應子彈備用。這種環境下不需要長槍或者機槍出場。手槍是裝了消音器的,霰彈槍則是近戰的備選。這玩意可是近戰神器。

    虎臣看着張成從身上掏出一件件的東西,看上去一臉疑惑但始終沒有開口詢問。

    只有小灰灰衝着前方喊了兩聲。不過至少看起來,食屍鬼對於小狗完全無視,它的目光貪婪的死死停在張成和虎臣身上。

    雙方的距離拉近了,食屍鬼依然不肯逃走,反而一副蠢蠢欲動的架勢。於是張成停下腳步,舉起手槍,黑夜中發出了一連串被消音器壓低的槍聲。

    食屍鬼有着堅韌的宛如橡膠一樣的皮膚和肌肉,普通的兵刃必須全力一擊纔有機會擊穿它們的天然防禦。但是顯然這種東西對於現代化槍械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三發子彈打在它胸口,撕扯出一個個可怕的傷口,另外一發子彈則乾脆是貫腦而入。

    剛纔還虎視眈眈的食屍鬼立馬撲街,直接趴地上了。小灰灰衝向前去,對着尚在抽搐的食屍鬼近距離咬了幾口。可能是太硬的緣故,它很快鬆了口,然後丟下不會動的食屍鬼,得意洋洋的回來吠了幾聲,一副典型的狗仗人勢樣子。

    事情比預想中的還簡單很多……話說本來也是如此。畢竟是資訊欠發達的蠻荒世界,如黑鱗蜥蜴人一樣懂得躲避槍口指向的敵人應該沒幾個。這個射擊難度,大概等同於在湯瑪士的靶場裏射擊近距離的固定靶。張成不敢說百發百中,十發九中還是能做到的。

    閉上眼睛看了一下系統,果然很順利的得到了經驗值。

    張成將子彈殼撿起來,然後稍微花費時間檢查了一下屍體。話說食屍鬼果然身體結構和人類……不,和哺乳動物都有較大差別了。胸口那幾發子彈雖然貫穿身體,但形成的空腔效應很小,也就是簡單的在身體上打了一個洞。流出來的體液(也不知道算不算血液)也很少,看上去傷害不是很大。真正致命的還是那顆貫腦的子彈。

    還有小灰灰咬的位置……那地方的皮肉居然被咬出一個缺口。只能說小狗照樣有尖牙嗎?

    張成想着這個問題,然後上好子彈,朝着地下城的入口走去。

    食屍鬼活動果然很猖獗。尚未抵達入口,又一個食屍鬼跳了出來,還擺出作勢欲撲的威脅姿勢。當然這沒什麼用,這種近距離的打靶對任何槍手都是輕鬆愉快。張成擡手一槍,直中食屍鬼腦袋。只聽一聲輕微的槍聲,食屍鬼身體如遭雷擊,全身抽緊,然後就是一頭撲倒。

    系統的經驗值又有進賬了。

    張成在前,虎臣在後,兩個人進入了地下城。

    入口之處就是“倉庫區”,也就是昔日夏室天子祭天的祭壇所在。前面說過,這是一個很大的空間,之前巫員就曾經在其中一個角落隱居。而此時此刻,巫員曾經棲身的小小營地裏,兩三個食屍鬼正在那裏,似乎搶奪什麼。

    虎臣手中握緊了那把彎刀,已經做好了戰鬥的準備。

    張成舉起手槍,按照湯瑪士所教授的,以最利於準確射擊的姿勢舉槍瞄準,然後槍口閃起了一連串的火光。這個距離準確率大概五成,但是也夠了。畢竟手槍裏可是十幾發子彈呢。

    三個食屍鬼中兩個都被子彈破腦,一命嗚呼。另外一個不知道被命中了什麼位置,在地上掙扎滾動,不過張成馬上就換上新彈匣,在完全沒難度的情況下幹掉了這個食屍鬼。

    他們開始觀察四周,現在張成看到的正是在遊戲裏看到的那個場面:原先那個被“次元裂縫”封印的通道此時已經完全被厚厚的巖壁封閉。一點也看不出這裏曾有一個通向更深地下城的通道。

    原來如此,這地方並非塌陷,而是貳負不成熟的空間力量導致的。以遊戲時間線來說,玩家到這裏確實絕無可能發現這後面還有另外一個更深的地下城。

    張成仔細考慮一下前因後果,如果一切按照遊戲時間線進行,吳嵐不可能取得旅法師的力量。因爲他手裏缺少龍漦也就是旅法師之書的最後兩個碎片,而且永遠無法湊齊。一個是從犬戎斥候身上得到的,一個是從巫妖的地下城得到的。倒是夏安手裏那一頁有可能被吳嵐買到手。

    如果吳嵐沒有辦法得到旅法師之書的全部,那麼他一死……旅法師的傳承應該就此湮滅了。

    就算再次解讀出古代資料,並且擁有足夠的好奇心,新來者也不可能再找到這個入口,更不可能再看到那個旅法師的遺骸。

    現在,整個倉庫區已經沒其他會動的東西了。剛纔幾個食屍鬼搶奪的東西是一塊模糊的血肉,不知是來自何處,也不知道原來是什麼。

    “覺得這種武器怎麼樣?”張成問身邊的虎臣。

    “很犀利!堪稱神兵。”虎臣立刻回答。這是他第一次看到現代槍械,任何人看到槍械之後都會有類似的感覺。例如刀劍、弓弩之類武器完全不能和這種武器相比。

    而手槍,其實是槍械家族中最小的那個小弟,槍械家族,則是熱武器中最弱的那個家族。

    張成將手槍丟給虎臣,稍微說明了一下例如保險、彈匣、扳機之類關鍵部件的用法,然後讓虎臣試一試。

    虎臣依言擡手試射了一槍。子彈打在牆壁上,過去看的時候,能看到子彈在石頭上崩出了一個大口子。這就是子彈的力量。

    “怎麼樣?”張成問道。“這種程度的力量,能傷到你嗎?”

    “應該在兩可之間,但是隻要外加一個防護法術,”虎臣估摸着。“就一定能擋下來。”

    張成從卡牌裏掏出一把步槍。無論威力還是射程,手槍只是槍械家族中的弟弟,步槍纔是主流。衆所周知,步槍的準確率和威力都不是手槍可以比擬的。手槍子彈速度每秒不過400米,而步槍很容易就能達到每秒800米。張成隨手開了一槍,這次在石質的牆壁上直接開出一個巨大的裂口,彈頭鑽了進去。如果這不是巖壁,而是一塊石頭,那它要麼被射穿,要麼直接四分五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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