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旅法師之我的位面戰爭 >第七十七章 狩獵1
    烈日之下,鐵騎飛馳。

    騎着摩托車在無人的曠野奔馳確實是一件享受。湯瑪士開在張成前面,不停的發出一聲聲快意的高喊聲。張成開車技術較差,但是疾馳在曠野之中,確實極大滿足了人類的某種天性。

    “知道嗎,張成,我其實想這麼自由自在的開車已經很久了!”湯瑪士一邊開車一邊大聲的說道。“這確實很棒,不是嗎?”

    在他們身後較遠處,一輛越野吉普車正跟在後面。開車的是一位沉默寡言,斑白頭髮,大概五十來歲的中年白種男人。湯瑪士介紹名字叫康恩。不過話說回來,雖然他確實是個白人,但湯瑪士卻說明這位康恩先生有印第安血統,在這個區域內是享受特權的。不止如此,湯瑪士還再三炫耀的表示這位是這個地方能找到的最好的狩獵及野外生活助手。康恩不懂華文,不過湯瑪士可以居中翻譯。

    這趟旅途準備的頗爲周全。吉普車上有帳篷和其他各種裝備。他們要在這片荒郊野外度過兩天一夜的狩獵時光,預計要明天天黑才能回來。至於食物,車上只有簡單的罐頭食品,但是湯瑪士強調這根本就是多餘的。不管在這個狩獵區域遇到什麼,他們將享受野味大餐。

    “我也這麼認爲!”張成回答道。這種速度的快樂暫時驅走了所有的陰雲。

    這片原野地勢開闊而平坦,亂石堆、灌木叢以及土溝之類障礙極少,正是所謂一馬平川。放古代,這裏是騎馬馳騁的好地方,當然現代的車輛更棒。

    摩托車和汽車的引擎聲似乎驚動了什麼。遠處能看到有模糊的身影在動。

    “親愛的朋友,看樣子我們有獵物啦。第一個讓給我怎麼樣?”湯瑪士說道。

    “好的!”張成回答。

    他們兩個駕駛着摩托車迅速衝着那個草原上跳動的影子追逐而去。幾分鐘時間,那個身影就暴露在視野裏:不是別的,正是一隻野兔。

    “午餐我們可以試試兔肉湯。”湯瑪士大聲說道。他在靠邊一個位置停車,然後舉起獵槍,瞄準。伴隨着一聲槍響,兔子身體如遭雷擊,瞬間就不動了。

    就算是張成也承認湯瑪士確實有一手好槍法。當然人家是射擊教練,這種程度很正常。

    湯瑪士很快將他的戰利品放到了摩托車上——張成注意到兔子被準確的一槍爆頭。

    “湯瑪士,這是你最得意的一槍了吧?”張成隨口問道。

    “不,我最得意的一槍是兩年前,”湯瑪士被獵殺的喜悅弄得很興奮,也就沒隱瞞了。“是中東戰場上,我在四百米的距離用一發子彈打碎了對方坦克的傳感器。坦克的炮口已經差一點就指向我們了……那一槍救了我們整個隊伍,就連我都沒信心再來同樣的一槍了。”

    “坦克?可是兩年前……合衆國軍隊在兩年前在那邊和誰打?”

    “不是合衆國,是軍事承包商。”湯瑪士說道。“或者用你更熟悉的話來說,是僱傭兵!”

    “你當過僱傭兵?”

    “哈,是的。我承認我後悔了,但是那個時候我們很多軍隊裏傻瓜都被那羣死亡販子用高價打動了。你知道他們給了我多少薪水嗎?不過我的槍法對得起那份薪水!”湯瑪士說道。他環顧四周,剛纔的槍聲似乎驚動了更多的野獸。“親愛的朋友,你看,那邊又有東西了。”

    張成順着湯瑪士所指方向望去,只見遠處又有一個身影在跳動。他也開車追了上去。果然,那也是一隻兔子。張成學着湯瑪士的動作,不過他追的比湯瑪士更近一些。停車,舉槍瞄準……然後扣下扳機!

    兔子向上高高一跳,然後落地翻滾兩週就不動了。

    張成也開車向前,滿懷喜悅的從地上撿起了自己的戰利品。

    在曠野之上追獵,確實有着一種難以言喻的快樂。就像是人類某種天賦的本能一樣。追逐獵物,殺死獵物,這就是人類站在食物鏈巔峯的最好證明。

    這聲槍響驚動了更多的兔子,一眼望去,似乎到處都有被驚動的兔子四處亂跑。

    “嘿,親愛的朋友,這些兔子真的只算是開胃菜。我們只要有足夠的兔子肉燒湯就可以了。我們的目標是蠻羊。而蠻羊的活動區還在前方呢,”湯瑪士說道。“找到那種東西可不容易。知道嗎,前幾年它們還是禁止狩獵的保護動物呢。”

    “前幾年?這麼說你也是第一次?”張成這才意識到湯瑪士的意思。

    “是的,我知道承認這個有點不好意思,但確實我也是第一次來狩獵蠻羊。”湯瑪士趕緊說道。“不過我狩獵野豬的成績很不錯。”

    “除了野豬還有啥?”

    “還有鹿,不過其他的動物就不行了。”湯瑪士顯然很遺憾。“其他都是保護動物了。”

    他們一邊聊天一邊繼續前行。有順路的兔子就獵殺,但是如果兔子逃跑的方向和他們前進方向不同,他們也就沒太在意。但是哪怕如此,兩個人已經積累了五六隻兔子的戰績。這位射擊教練真的是個神槍手,他有着敏銳的視覺和精準的槍法,基本上一槍一個。而張成的成績要差一些,不過至少也是兩槍就能打中一隻。

    駕車馳騁,隨意獵殺,這給人一種無往不利的快感。

    半天的行程之後,他們進入了蠻羊活動區的邊緣。按照他們得到的狩獵許可,他們最多能獵殺五隻蠻羊。當然不管是張成還是湯瑪士都認爲這樣已經足夠多了。

    這個地區要比剛纔的看上更蠻荒一些——或者說更乾燥一些。地上的草少了,到處可見裸露而乾燥的紅褐色土層。整個地貌基本上就是荒涼的岩石和沙土。

    中午的時候,康恩展現了作爲優秀助手的風采。他用非常靈活的方法處理了兩個人的戰利品:將兔子剝皮,去內臟,清洗,最終用一個簡單的瓦罐就地燒了一大罐兔肉湯。五六隻兔子說多不多,但足夠三個人都不需要其他的食物了。

    “這個味道倒是很有特色。”張成一邊喫一邊說道。

    “印第安的烹飪技術。”湯瑪士回答道。“我們的康恩先生在這方面很擅長。你瞧,親愛的朋友,你的錢沒有白花,這個助手值這個價格。”

    助手是值這個價錢,但是……好吧,張成將吐槽的心情按捺下去。其實湯瑪士這個人還不錯,就是喜歡蹭小便宜罷了。奸商是奸商,但是也只是擡高價格的奸商,並非那種毫無下限,爲了賺錢坑蒙拐騙無所不爲的奸商。

    張成注意到康恩將所有兔子內臟和毛皮都隨意的丟棄了。

    “這麼做沒事吧?”張成隨口問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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