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重生後她在大佬圈爆火了 >104 三爺追妻路上一大突破
    “你怎麼會在這?”

    凌墨羽睫微顫,以眼神示意秦北冥先鬆開她的胳膊。

    秦北冥見她面色微醺,倏然蹙起了眉,沉聲問道:

    “又喝酒了?”

    凌墨總感覺他的口氣像是在管教小孩兒一般,便也沒準備搭理他,兀自掙開了被他緊緊攥在手心的胳膊,聲色清冷:

    “別出聲。”

    秦北冥顯得有些生氣,尾音微微揚起,“你是把老史的話當耳旁風了?他說了特殊時期不能喝酒,不然下次會更痛。”

    “這麼點事兒值得你大動肝火?”

    凌墨見秦北冥的口氣愈發嚴厲,費解地反問着他。

    今天早上,他就已經莫名其妙地對她發一次火。

    難不成,他又要開始甩臉子?

    秦北冥意識到自己的情緒顯得過於激動了些,微微側過身,稍作冷靜之後,這才追問道:

    “是不是凌雲龍讓你喝的?他到底想做什麼?拿自家女兒換融資?”

    “你小點聲兒,別被人聽見了。”凌墨顯然是被秦北冥纏怕了,做了個噤聲的手勢,示意他門外還杵着個人。

    秦北冥卻沒了耐性,猛地上前逼近了一步,直接將她逼退至洗手檯前。

    凌墨礙於他迫人的氣場,驟然生出了奪門而出的念頭。

    不過,秦北冥並不打算給她逃離的機會。

    他單臂撐於洗手檯前的鏡子上,俯身定定地看着面容清冷的凌墨,“是不是遇上什麼麻煩了?可需要我幫忙?”

    凌墨瞅着近在咫尺,雙瞳中藏着點點慾念的秦北冥,侷促地嚥了咽口水,顯然是有些招架不住這撲面而來的荷爾蒙氣息。

    她不動聲色地移開了視線,低聲回道:“我沒喝酒。再者,外面那人,我自己就能解決。”

    秦北冥見她這般言說,便知是自己多慮了。

    只是,就算她不需要他的庇護,他還是忍不住去關心她。

    停頓片刻後,他又開口詢問道:

    “肚子還疼不疼?”

    “不疼。”

    凌墨狂抽着嘴角,完全沒想到秦北冥這麼囉嗦。

    問了一遍又一遍!

    究竟要她回答上多少遍,他才肯罷休?

    事實上,秦北冥單看她此刻的模樣,就知她的身體並無大礙。

    之所以總是問起,除卻不放心,更多的是想要讓她知道,她並不是一個人在孤軍奮戰。

    她家裏人從未關心過她不打緊,他會一點一點補上所有的關心和溫暖。

    與此同時,守在門外的李總等得不耐煩了,叩門聲一聲比一聲重,“淩小姐,怎麼還沒出來?”

    “快了。”

    凌墨估算着蘇毓趕來所需要的時間,見時機已經成熟,便開始磨拳霍霍,準備一拳揍暈那色迷迷的李總。

    然而,她的手還沒觸碰到門把手,秦北冥竟再度出聲叫住了她:

    “等等,這個給你。”

    說話間,他忙從褲兜中掏出了一條精緻的鑲鑽髮帶。

    凌墨狐疑地睇了眼他掌心中的髮帶,輕問:

    “做什麼?”

    秦北冥自然不願告訴她,他其實是想要她頭上的皮筋,沉默了好半晌,也編不出來一個合理的理由。

    情急之下,他只得閃爍其詞地解釋着:

    “你頭上的皮筋起球了,我看不慣。”

    “這有什麼?能綁就行。”

    凌墨倒是從未注意過這樣的細節。

    對於像她這樣鮮少拍照,鮮少照鏡子的人來說,願意花心思扎個馬尾已經頂天了。

    再有就是,秦北冥手中的這條髮帶看上去似乎很昂貴。

    髮帶上的鑲鑽不像是假的,看起來倒是比真的還真。

    俗話說,無功不受祿。

    她可不打算收下這麼貴重的東西。

    秦北冥好似猜到了凌墨的心思一般,特特補了一句:

    “髮帶上的鑽都是水鑽,不值錢。”

    “你們秦家人怎麼這麼喜歡贈人禮物?”

    凌墨頗爲困擾地看向秦北冥,見他堅持,終是接過了他手中的髮帶。

    她正打算將髮帶往衣兜裏塞去,秦北冥適時地攥住了她的胳膊,煞有其事地道:

    “一物換一物。髮帶換你頭上的皮筋,可算公平?”

    “你這純屬強買強賣...”

    凌墨被他這一番神操作整得無語至極。

    要不是礙於洗手間裏不好施展拳腳,她還真想痛扁他一頓。

    有病在身,就能這樣玩賴皮?

    “我爺爺贈予奶奶的第一樣禮物,就是一根皮筋。可惜,那根皮筋已遺失多年。我瞅着那根遺失的皮筋和你頭上的這條有點像,這才冒昧地開了口。你要是覺得不妥,大可拒絕。”

    秦北冥爲了得到凌墨頭上的皮筋,正可謂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於還搬出了已亡故多年的秦老爺子。

    “你沒在誆我?”

    對此,凌墨始終持懷疑態度。

    “我怎麼可能誆你?”秦北冥並沒有正眼瞧她,只因這丫頭的眼神極其犀銳,稍有一個不自在,就有可能被她看出破綻。

    “真是拿你沒辦法。”

    凌墨無奈地搖了搖頭,眼見着蘇毓馬上趕到,未免節外生枝,只得解下頭上的皮筋給他遞去。

    “多謝。”

    秦北冥接過了皮筋,二話不說便將其戴在左手手腕上。

    怎麼看,怎麼喜歡。

    這一瞬,他甚至覺得這根起球的樸實皮筋,比價值百萬的腕錶更好看。

    事實上,他之所以對凌墨頭上的皮筋這樣執着,純粹是因爲不日前聽秦老夫人說,女孩兒但凡是願意將自己戴過的皮筋戴在異性手上,就意味着她已經將那人當成了自己的男朋友。

    雖然,他至今分不清自己對凌墨的感覺算不算得上喜歡。

    但毋庸置疑的是,他對她確實有些好感。

    既是如此,要她一根皮筋也不算過分吧?

    凌墨見秦北冥盯着手腕上的皮筋傻傻發笑,更是滿頭黑線。

    像他這麼奇葩的男人,她還真是第一回見。

    買杯子,要挑最粉的。

    髮帶,挑的也是粉色系的。

    買衛生棉,外包裝也是清一色粉嫩嫩。最過分的是,他居然還和助理挨個拆包觀瞻。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他不是說看不習慣她起球了的皮筋麼?

    既然看不慣,爲什麼還要將其戴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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