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袁華 > 16.10%的票房分成就已經很賺了
    雖然《夏洛》的試鏡通過了,但是擺在劇組面前還有一個很嚴峻的問題急需解決,那就是袁華的片酬問題。

    雖然說這部片子因爲他是男二,片酬肯定不能和之前兩部男主電影相比。

    其實片酬這個東西沒有固定算式,完全隨行就市因人而異。

    主要還是要看演員的名氣以及最近一部作品成績,再結合當時的行情以及投資規模來定的……

    有時候外行人感覺名氣差不多的兩個明星,甚至可能片酬會出現3到5倍的巨大差距。

    一般來說,同一個演員演男二,大約片酬是接拍男一時候的40%,一般不會超過50%。

    但即便是按40%的標準算,1500萬的40%也有足足600萬。

    這價格太離譜了!這價格不僅比男一沈藤高,甚至比劇組其他所有演員加起來還要高的多。

    你知道接拍這部電影,沈藤纔多少片酬嗎?

    50萬。至於其他人就更不必說了……

    當然這不屬於正常價格,畢竟這也是沈藤的第一部電影,而且還是大男主,哪怕一分錢不給,也不至於沈藤就真的不願意演。

    甚至該片就目前來說,沈藤不僅沒賺到一分錢,甚至自己還倒貼了50萬進去。

    因爲他爲了確保自己第一部主演的電影能夠順利上映,所以一咬牙自掏腰包認購了100萬,然後公司大方答應給他10%的版權收入。

    如果說站在上帝視角看,那他顯然是賺大了!

    但如果說以當時他的角度來看,《夏洛》本身是一部“三無”電影,大概率是要撲的……

    雖然電影版權收入由四大塊組成,但如果說這部電影本身票房失敗,那麼後面三個“網絡版權收益”、“電視臺版權出讓”以及“海外發行版票收益”肯定賣不動,最多賤賣聊勝於無。

    所以他肯定能拿到的版權收入,也就只有票房那一部分,大約是總票房的33%~35%,再取箇中乘以10%就是3.4%左右。

    由此反推,只有這部電影的總票房達到2941萬,他這100萬才能勉強收回成本,這還沒算個稅的問題。

    但是3000萬票房也不是那麼好拿的,這兩年每年上映的院線電影大約在350部左右,其中進口片大約70到80部——

    國產電影大約280部左右,其中票房能超過3000萬的,最多不會超過30%。

    上映之前誰能保證《夏洛》就是這3/10?

    再說3000萬票房也就是勉強不賠,那投資100萬不也還沒開始賺錢嘛!

    如果以穿越者的角度來看,沈藤做了一筆相當精明的投資。但實事求是求,當時他的情況應該是:

    我承認我有賭的成分,但是我賭對了!

    ……

    劇組和經紀人開始就袁華片酬問題展開討價還價,一開始楊思維報價600萬死不鬆口。

    畢竟連她也不看好這個電影,覺得袁華沒必要紆尊降貴去演一個小成本喜劇片的男二。

    後來經過袁華勸說,她終於鬆了一點口風降到了500萬,然後就不願意繼續降了。

    然後劇組還是覺得有點貴,但也感覺到議價空間已經不大了!

    畢竟現在的袁華,可不是三個月前剛回國那個時候了,隨着一系列大牌代言光環加持,袁華曝光率逐漸增多,商業價值也是水漲船高……

    別說500萬演一個男二號,就算再翻一倍演個男三男四,外面也有大把人願意給……

    這個錢劇組倒不是不願意給,而是真的沒錢,那就只能請求投資人繼續追加投資……

    現在開心麻花還是個小公司,這部電影總投資才5000萬,預計製片成本2000萬,剩餘3000萬用於宣發及其他開支……

    按照三倍片方投資方能盈利的公式,也就是說,這部片子至少得有1.5億票房,資方纔能勉強收回成本。

    但這部電影因爲不被看好,所以說這個成本絕不能再漲。另外投資方也不同意繼續追加投資,因爲他們覺得1.5億票房就已經很藍的啦!

    袁華之前去的兩個劇組都還挺闊的,結果現在碰上一個窮劇組,但人家窮歸窮,關鍵是這部電影確實能幫他名利雙收!

    利倒在其次,關鍵是名,刷名氣刷票房,這個對於目前的袁華來說很重要。

    既然投資方不同意追加,那就只能硬着頭皮跟袁華談分成了!

    因爲有了沈藤的先例,所以製片方又如法炮製,想讓袁華把片酬摺進去作爲成本,然後給他一定比例的票房分成。

    對於袁華來說,這簡直就是瞌睡來了送枕頭,自然是求之不得,於是雙方開始討論具體分成比例……

    開始袁華想要像沈藤一樣要求版權分成,但是對方堅決不同意,畢竟袁華不像沈藤一樣是自己人,他們最多隻願意給票房分成。

    再說這部戲沈藤除了是主演,還是主創、編劇團隊一員,否則也不可能給他版權收益。

    一般來說,能夠享受版權分成的,那基本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說明這部戲離了你根本就不行!

    一般只可能是導演或者是核心主創,演員除非是大賣系列電影的續集……

    行吧,票房分成就票房分成,反正這部電影除了網絡收益還行,其他的版權收益也不高,沒了也不必心疼!

    這部電影的總投資大約爲5000萬,然後袁華的500片酬作爲投資折算進去約爲10%,在自動放棄版權分成的情況下,最終可以獨享10%的票房分成。

    不過這個當然不可能是總票房的10%了,而是分賬票房的10%。

    國內分賬比例一般是片方拿43%,但這是從總票房裏扣除5%的專項基金和5%左右的稅以後的43%,實際也就相當於總票房的39%左右。

    袁華可以分到1/10,也就是總票房的3.9%,如果按照總票房14億算的話,大概就是5400多萬!

    假如袁華能分到總票房的10%,這又是什麼概念呢?

    假設票房一個億,製片方分賬能拿到3900萬,然後還得幾個公司或者數十號人按投資比例細分,多的可能也就分個一千多萬,少的可能也就幾十萬……

    然後袁華個人獨得一千萬,等於錢全部被他給賺去了!

    好傢伙,片方忙活一兩年,承擔虧損的風險,結果完全是在給演員打工,除非製片方腦子被門夾了,纔會答應這麼離譜的分成方式!

    再說五千多萬這就很可以了!要多少是多呀?還要什麼自行車?

    講道理,就這個年頭,一部電影能夠賺5000多萬的演員,那基本也得是徐爭黃博這個級別往上的……

    雖然肯定沒有沈藤賺的那麼多,但是這部戲人家可是實打實的大男主,再說人家這麼多年爲公司勤勤懇懇,你一個外人,一上來就想和人家同等待遇,想屁喫呢?

    再說袁華這不是一分錢沒花,人家好歹沈藤還自掏腰包,真金白銀的砸進去50萬呢!

    真要是這電影賠了,袁華最多相當於打了個義工,那沈藤可是正兒八經的賠了50萬啊!

    別小看50萬,對於這個時候的沈藤來說,這可真不算一筆小錢。

    這些年來,他之前一直在搗鼓話劇和演小品,雖說近年名氣慢慢漲上來了,但收入真和影視圈同行沒法比。

    再說這燕京城消費也不低,說實話真沒存到什麼錢,他能拿出這100萬來,其實就已經有些喫不消了!

    其實袁華也願意砸點錢,但是人家不收。

    因爲蛋糕就這麼大一點兒,給他10%票房分成就已經很出格了,以他目前的咖位來說,幾乎不可能突破這個閥值……

    再說這部電影本來定位就是小成本喜劇,讓他追加投資把成本擡上去了,究竟能有什麼好處呢?

    本身前景就不明朗,沒準本來2000萬拍出來還能勉強盈利,結果你再加1000萬,結果大家跟你一起賠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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