牀上的沈雪衣服已經被扒的差不多了,她的牙齒被打掉了一刻就掉在牀上,她的胳膊上被牛扭掐的到處處青紫。
沈雪整個人驚恐的已經無法在用語言形容了。
聽到哥哥喊她的名字,她甚至都沒有反應了。
因爲,她覺得那是做夢。
這樣的沈雪看在英銘眼裏,讓英銘心痛到極致。
他上前一步一把把妹妹摟在懷裏,脫了外衣把妹妹抱住,讓妹妹站在臥室外。
“雪雪,哥告訴你,看到什麼你都不要怕,明白嗎?”英銘說到。
沈雪搖搖頭:“哥哥,不要啊,我今天要不答應他們,他們會曝光我的,我......哥,對不起,我偷了......偷了沈自山家的東西,是我錯了哥......”
沈雪已經不會哭了。
她只神經質的搖搖頭,然後又想進去臥室。
那一刻,氣的英銘擡刀看在門框上。
嚇的室內的老頭渾身一哆嗦,身上肥顫顫的肉都亂顫。
沈雪也驚的看了哥哥一眼。
英銘說到:“放心吧!有哥在,你的名聲不會壞!沒人知道是你乾的!哥有辦法幫到你!”
語必,他硬生生的將沈雪關在門外。
沈雪不知道哥哥在室內幹了什麼。
只知道,幾分鐘哥哥便出來了。
出來的時候,他手上的那把長刀在滴血。
“走,跟哥回家。”英銘說到。
“哥,你會打我嗎?”沈雪問到。
英明問道:“你那麼乖,哥爲什麼打你?”
“哥,我是小偷。”沈雪又說道。
“那你是該打!哥跟你說過,再窮都不能偷東西!”
“馮悅還說了,我三種罪行合併在一起,我是要判死刑的。”十來歲的沈雪,對十八歲的英銘說到。
“屁!”英銘只說了一個字。
這個字說完,十八歲的男孩,流淚了。
他一個彎腰將妹妹抱起來。飛快的走出別墅。
他殺人了。
已經起了開頭。
開弓沒有回頭箭了。
他的命苦也就算了,畢竟從小死了爸爸。
可妹妹何其無辜?
明明是有父親。
明明妹妹的父親也算是個富豪級別的人物。
可妹妹過的什麼生活?
從小到大,沒喫過一次麥當勞,從小大,穿的鞋子都是他這個當哥哥穿小了的,有時候都露腳指頭了。
可家裏沒錢給她買新的。
因爲媽媽每個月都要吃藥,媽媽時而能工作,時而不能工作。
妹妹小時想喫個糖,都沒錢買。只能眼睜睜看着別人喫,一邊喫一邊流口水。
可反觀沈自山和他現在的妻子呢?
穿金戴銀。
他們的女兒更是不必說。
活的像個小公主一樣,喫穿用度,樣樣都是令人豔羨的地步。
同樣一個爸爸生的,爲什麼會有這樣的天差之別。
夜幕嚇,孤單的兩個身影走在大街上,一長一短,影影綽綽。
英銘絲毫不顧及,他的身後想起了警鳴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