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獒靈靈疑惑地看着陳洛,陳洛輕輕嘆了一口氣,轉身離開,“先回家吧!”
……
回到安國公府,陳洛將自己關在了書房之中,手中摩挲着那滿滿記載了酷吏嚴刑的玉簡。
老實說,離開鎮玄司後,他第一件事就是要去都察院,將這玉簡交給陳公弼、海剛峯他們,讓他們開始一場偏倚處的內部整頓行動。
但是走到都察院門口的時候,陳洛放棄了這個想法。
一場浩蕩的行動會有成效,也確實需要,但是之後呢?
也許過個五年十年,又或者三年兩年,這股酷吏之風又會興起!
他陳洛今日處理這個問題,那麼未來,他不是法相呢?
甚至未來有一天,那樣的人成爲了法相呢?
權力是讓人迷醉的毒藥!
烈火燎原,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歸根結底,是需要從制度的根源來解決這個問題。
處置酷吏最大的問題在於,若是嫌疑人最終確定有罪,那在確定的過程中,酷吏越法的行爲怎麼定性。
是故意傷人呢?還是執行過當?
甚至如果因爲嚴刑峻法,最終揪出了驚天大案,那究竟是有功還是有過呢?
這是一個大問題,處理不好,反而會寒了自己人的心!
那麼……應該怎麼解決呢?
……
夜幕降臨。
思考了整個下午,陳洛最後的目光落在桌上案件卷宗裏的“草菅人命”的字眼上。
一道閃光在他的腦海裏劃過。
陳洛將書桌上堆滿的卷宗全部推到地上,然後鋪開宣紙,拿起毛筆,在上面落筆——
“尊嚴!”
“人權!”
陳洛深吸了一口氣,他抓住了腦海中的那道亮光。
“人格權!”
……
在大玄律法上,從來沒有系統地將人格權總結出來,只是模糊地提及生命權,譬如傷人者刑,殺人者償命等。
這是保證人活着。
人格權應當擴大範圍,讓人活得有尊嚴。
其中,應當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和隱私權等。
所謂酷吏的嚴刑峻法,觸犯的基礎應當是人格權,再向上延伸到其他的律法之中。
這麼一來,處置酷吏就有法可依了!
但是法無監管,便是一條廢法!
必須再度引入監管。
在陳洛看來,當初立下都察院就是爲了形成對偏倚處有效的監管,但是從這件事來看,陳洛有些失望了。
他的消息來源居然是鎮玄司。
不是說陳公弼他們玩忽職守,只是一來都察院職權太廣,沒有那麼多精力;二來對於偏倚處內部酷吏之時,或許也有不同的看法。
人嘛,總有傾向的。
但這件事也給陳洛敲響了警鐘。
因爲他的存在,如今的偏倚處正變成大玄最有權勢的部門,長此以往,豈不是針扎不進、水潑不進的獨裁衙門了?
陳洛猛然警醒:或許這纔是蘇坡仙真正要和他說的話!
陳洛深吸了一口氣,讓自己的思緒平穩一些。
隨後,他拿起一道空白奏摺,在上面落筆。
“臣偏倚處法相陳洛請奏:臣觀古籍,自古以來,仁者愛民,或輕賦稅,或減刑罰。大仁者與民生息,小仁者修橋鋪路,此爲善道也。”
“然仁者出世,可遇不可求;百姓求存,連綿不絕。臣年幼,妄想總有仁者於縣、於府、於州、於煌煌朝堂之中,百姓有所庇,黎庶有所護。”
“今日縱覽偏倚處之卷宗,其中涉及官員之卷,多見‘草菅人命’、‘命如草芥’之語。臣當初初入東蒼,百萬百姓來投,當真是一口食,一日工,恍若野草,堅強,卻又脆弱。”
“輾轉反側,思慮再三,我堂堂人族,爲何有此之象?”
“管子曰:倉稟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臣曾以爲然,但今日觀之,此爲外因,尚缺內因補之。”
“陛下信賴,授予臣法相之職。臣以爲,法者,當是百姓之庇護、黎庶之底氣。律法三萬字,一言以蔽之:仁也!”
“今日,臣試圖補全管子之略,加之內因——人格權!以法爲憑!”
“民不爲草,天下大仁!”
“具體措施另附奏摺。”
“另,臣請奏:此權受害者上報,不經偏倚處,直接報於地方主政衙門,由鎮玄司監督。正大堂與鎮玄司是否另開單獨之部,可廷議!”
“玄章元年三月初五,臣陳洛奏!”
寫完奏摺最後一個字,陳洛長出了一口氣,將奏摺合上。
明日早朝,就可以將奏摺遞上去了。
陳洛伸了伸懶腰,下一步,就是佈置偏倚處的內部整頓運動了。
仔細想想,自己這個法相當的還是很稱職嘛!
不過,接下來,肯定會有不少自己的老部下來跟自己求情。
算了,早朝不去了,把奏摺直接遞到宮裏去。
關門落鎖,閉關寫書!
……
翌日。
百姓們還是照常聽書、醒早、上工、上學,但是長明宮中,因爲陳洛的一封上奏,引爆了整個朝堂。
“人格權?”一名名大臣都在咀嚼着這個新名詞,腦中閃過了種種思量。
倒是葉恆,坐在龍椅上,穩如泰山。
他怎麼能不知道,這奏摺就是在給自己貼金!
古往今來,哪位帝王能將人民的尊嚴寫入律法之中!
就連他都沒想到啊!
但是,他想不到又有什麼關係,他有陳洛!
你以爲我是蓋章工具人,我覺得你是帶飛作弊器!
反正一旦確認,這一朝的帝王是他,這同意的大章是他蓋的,那這事最大的桃子,就是他摘下了。
奏摺裏說,此乃大仁!
若是以後陳洛開萬里,這就是道主親認,那自己以後的廟號,一個“仁”字怕是拿下了。
玄仁宗!
聽上去不錯啊!
史書上必然有濃墨重彩的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