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快穿系統反派boss至上 >第168章 瘋狂丫鬟至上22
    “怎麼了?”偏偏奈原勝這傻子不明真相,還跑過來噓寒問暖。笙歌感覺喫屎一樣難受。

    “我在思慮未來如何管理我的臣民們。”笙歌慎重其事地點點頭。

    “傻子。”奈原勝笑了。忽而想到了一個問題,“你也是皇族人。”

    笙歌偏頭,眼睛看着對方,不解。

    “你和爺說,你師傅教你君帥將。能安然無恙地教君王之道,你師傅得是君師,而你是皇族子弟,才符合規矩。”奈原勝說。

    “除此之外,你的野心和你的能力都很強。說明你本就出身名門望族。普通人家孩子根本不會想着天下,只管自己一畝三分地。”

    笙歌笑笑,不說話。

    “走,帶你看一樣東西。”奈原勝被人推着去了一個地方。

    笙歌在後面跟着。

    這樣東西就是一條狗,普通的哈皮狗,除了身上黃毛斑駁難看,臉上肉耷拉下來,她看不出有什麼特點。

    奈原勝讓人鬆了狗鏈子,小賴皮狗屁顛屁顛地跑過來蹭褲腿。小眼珠子還亮亮地看着你,很是純真。

    笙歌想起來了,這是她在邪王府隨意找得小狗。

    “看吧,我沒說錯。這狗天生血統優良,驚爲天狗!那麼重的傷都活下來了!”笙歌大肆吹捧,摟着哈巴狗一頓摸。

    手感嘛,一般般。

    小狗毛有些軟,還小。手感一般般,比不上季昇的羽毛,也比不上火狐的尾毛。

    哎。好想擼毛啊。

    奈原勝也學會不和笙歌較真了。

    她吹任她吹,他開心了就捧,不開心了就刺。

    其實小狗就是沒喫的營養不了快餓死了。當時隨口說放院子裏,飼養員餵了點奶和小肉粥,這貨就活下來了。

    要說血統優良,最多就是賴皮狗命,有點東西就能活。生命力旺盛吧。

    “你一屋子的野獸,怎麼想起家養個小狗了?”笙歌奇異。

    奈原勝指着笙歌,“這裏最野最兇的就是你。最乖的就是它了。你倆中和中和。”

    “嘿嘿。謝謝誇讚。”笙歌欣然接受。

    笙歌莫名多了只哈皮狗。

    哈皮別的不會,就會瓜皮。

    笙歌取名,“瓜娃子”。

    瓜娃子每天的日常就是早起喫完早飯,跑到笙歌面前叫牀。

    “嗷嗷嗷”的叫。

    就沒聽它“汪汪汪”的叫。

    瓜娃子住宿旁邊是狼山。估計這貨以爲自己是狼孩,也嗷嗷叫吧。

    笙歌對它抱以十二萬分的同情。

    傻逼孩子,連自己的物種都分不清,真是蠢吶。

    瓜娃子把人叫醒後,就甩着小尾巴等着笙歌。

    有時笙歌睡在地上了,這貨也會舔啊舔地把人舔醒。

    笙歌原本“喫喝睡”的日常就變成了“喫喝遛狗睡”。

    每天早上,笙歌和奈原勝喫完早飯就要出門遛狗。

    小狗很歡實,見什麼都欣奇。看到別的狗也會“嗷嗷嗷”叫兩聲。

    對戰大狗毫不遜色。嗷嗷就衝過去了。

    別人問,今天笙歌說,“他是狗和狼的雜交。小狼狗。”

    明天說,“這貨吃了麻藥,只能嗷嗷嗷,不會汪汪汪。”

    等到瓜娃子好奇廚房裏的雞,在雞圈裏呆兩天,叫聲變成了“咯咯咯”的時候,笙歌是這麼吹噓的,“他吃了一隻妖雞。五百年修煉成妖的雞精,被他誤吃了。受到了反噬,從此叫聲都是雞叫了。”

    奈原勝笑了一通,把瓜娃子又丟到了虎山。

    瓜娃子叫成了“吼吼吼”時,笙歌一句話,“他昇華了。”

    奈原勝又把狗丟回了狼山附近。

    瓜娃子又開始“嗷嗷嗷”了。

    笙歌多看了瓜娃子兩眼,十分欣慰,“你終於突破境界,成爲天狗了!鼓掌鼓掌。”

    奈原勝一腳踢過去,踢得瓜娃子“嗷嗷”叫。

    “它就是疼得。”

    呵。

    笙歌一腳踢到奈原勝身上,“你也是蠢的。”

    惆悵黑化值不漲的笙歌無奈地溜着狗,每天給瓜娃子編一個故事表現它的不凡。

    下午遛狗,笙歌喫着糕點,忽然見旁邊一人逗着瓜娃子。

    瓜娃子好喫,一點東西就拐跑了。

    笙歌無奈跟上,一路跑了兩公里,翻牆進了一家院子裏。推了主屋門,“出來吧。”

    一個男子出現,蒙面恭敬,對笙歌鞠躬。

    “姑娘,太子要收網了。時間是這月十六。還請姑娘留在城裏,免得誤傷。”

    誤傷?

    笙歌奇怪。太子也不是不知道她的功夫,也猜測她是妖,爲什麼要說誤傷?

    身爲男主日天日地的王八氣概嗎?

    “知道了。”

    男子恭敬捧出一玉如意,笙歌隨手塞空間裏。

    笙歌悄悄等着血王府裏的暗衛走過,纔出現出現在小巷裏,找着瓜娃子。

    瓜娃子卡在了狗洞裏。

    喫太胖動彈不得。

    肥臀抖啊抖的,想擼。

    笙歌嘿嘿,通暢地拍着瓜娃子屁股。瓜娃子毛不多,但是肉肥。

    笙歌捏肉搓肉感受着肉的彈性,找到了擼毛的快感。

    還是可以的。

    可以打個及格分。

    今天月初三。

    回去的時候奈原勝問笙歌去哪了。

    笙歌只說遛狗。尋常遛狗。又說瓜娃子卡洞裏出不來。

    奈原勝看了一眼,隨後將目光投向瓜娃子,“那就減肥吧。”

    要減肥的瓜娃子餐餐肉量減半,喫完肉就覺得狗生艱難,趴在地上不願動彈。

    “你和我過來。”

    笙歌跟過去。

    房間裏掛着大紅喜服。豔麗的紅袍墜着珍珠,在這個素雅的房間裏很是奪目。

    “喲,終於有姑娘肯要你了。”笙歌奇怪。

    “她早就啃咬過了。”奈原勝笑說。

    笙歌走近欣賞着紅袍,又用手掂量着鳳冠的重量。真重。比那洗臉盆還重。

    戴這玩意兒還不如頂個洗臉盆來得舒服。

    “哪家姑娘啊。”

    奈原勝看着笙歌。

    笙歌奇異,“我?”嘖嘖搖頭,“你娶不起哦。”

    “我可能一個高興,妖性大發把你們全吃了。”

    “我這府裏有百頭野獸,你若不嫌棄,可以先吃了他們。餓了再喫人。”奈原勝說。

    “洞房時我在上你在上?”笙歌提出問題。

    “我。”奈原勝也很是嚴肅。

    “那就沒得商量。不幹。”轉身走人。

    笙歌覺得奈原勝無可理喻。

    他不喜歡人。不喜歡別的女人,也不喜歡她,喫飽了撐着要娶妻生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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