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無限破產危機 >第50章 金融陷阱10
    投資者有家不能回,公司員工也沒好到哪裏去。

    在焦急不安的等待中,公安局發出公告,要求p2p平臺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爲人將自己在該公司工作期間獲得的工資、提成、獎金等收入,全部退繳至指定賬戶。

    上至部門經理,下至業務輔助人員,或其他爲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人員,全部包括在內。

    這下,所有人都傻了眼。

    “憑什麼?!”有人怒吼,“我的錢也被騙了!我也是受害者!”

    警員表示:“你被騙二十萬,但唆使上百人購買理財,涉案金額高達三千萬。”

    “如果涉案人員積極配合,主動退贓退賠,真誠認罪悔過,可以考慮從輕發落。”

    “那麼不配合……”

    後面的話警員沒有明說,不過想來也不是什麼好話。

    “警察同志,我半個月前就已經辭職了!”許曉安極力撇清干係。

    警員翻了翻資料,表情耐人尋味,“在公司工作了兩年,恰好在平臺倒閉前辭職?這些年業績不錯,你可算不上情節輕微,也不能免除處罰。”

    許曉安又氣又急。要是表姐提醒時就離職,這會兒平臺出問題,怎麼都扯不到她身上。

    可現在,就因爲辭職時沒堅定立場、馬上離開,隔三差五被喊到警察局配合調查!

    聽對方話裏話外的意思,就算願意配合,主動退贓退賠,也只是從輕發落,而不是免除處罰……

    涉案人員衆多,調查持續了很久。最終,許曉安退還了所有非法所得,檔案上還留下黑點,以後任何考試政審都過不了。

    得知結果,許曉安眼前一黑。

    她怎麼都沒想到,自己眼中福利優渥、工資超高的“好工作”,居然會把她推向這樣難堪的境地。

    “只是認真工作而已,到底做錯了什麼?”許曉安抱頭痛哭,“我也被騙了啊!”

    可惜,不管她說什麼,一切已經無法挽回。

    **

    三年後。

    凍結平臺剩餘資金,將平臺自有資產拍賣、變現,向故意拖欠不還的老賴追債,嚴重情況提出訴訟……

    司法機關通過種種渠道追擊資金,最後終於追回一部分。

    等到工作告一段落,正式進行資金清退。

    歷時三年,最終退款比例33%,員工、理財師、刑案被告人、未參加信息審覈登記的受損集資參與者(=未報案)不在清退範圍之內。

    消息一出,有人喜有人憂。

    有人說,等了這麼久,才退三成,太少!

    也有人喜出望外。本以爲這錢肯定拿不回來了,能退就是好事。

    更多的人喜憂參半。錢回來一部分是好事,可……那些被自己拉進坑的親戚/朋友/熟人該怎麼辦?

    平白無故害人家虧了一大筆錢,以後見面怎麼好意思打招呼?

    當然,也有人不用考慮這個問題。因爲平臺剛出事那會兒,親戚朋友就斷絕關係,再不往來。

    對於某些人而言,金錢上的損失還是小事,心理上的打擊更重。親戚的非難、朋友的指責、自身的內疚,使得他們鬱鬱寡歡。

    有些人甚至不幸離世,到死都沒等到結果。

    **

    有人在地獄掙扎,也有人不受牽連,安安穩穩過自己的小日子,比如何馨。

    因爲勤奮工作,每個月收入頗高。工資一拿到手,立即把房貸還掉,其餘全部存銀行。

    生活雖然枯燥乏味,但勝在安穩。房貸越來越少,存款越來越多,安全感十足。

    再加上週圍同事很少有人像她一樣熱愛工作,每年年末,何馨都會收到公司的股權獎勵。

    逐年積累,眼看已經萬分之五。

    再加上這些年房企高速發展,每年淨資產收益率超過30%(淨資產收益率=淨利潤/淨資產)。短短五年時間,公司的市值就從10億升至40億。

    今年年末,公司預計盈利13億。(40*0.325=13)

    聽說領導專門開過會議,決定拿出淨利潤的30%分紅。

    而她擁有萬分之五的股權……

    13億*0.3*0.0005=0.00195億=19.5萬。

    也就是說,光是每年拿到的分紅,已經超過一年工資。

    “難怪雲珞說,好公司具備成長『性』,將來光是分紅就夠喫夠喝。”何馨發出一聲輕嘆。

    **

    “公司通過審覈,終於能上市啦!”消息剛出爐,瞬間傳遍公司上下。

    “太好了,以後咱們就是上市公司了!”有人擊掌慶賀。

    何馨分外不解,“公司上市,跟咱們有關係?”

    “這你就不懂了。”一名銷售員神祕一笑,“上市公司股權可以買賣。新公司上市,價格還會被爆炒一波。”

    “你想想,公司市值40億。如果被炒到100億,咱們手裏的股權身價倍增,也能跟着翻2.5倍!”

    “到時候,擁有萬分之一的股權就是百萬富翁(100億*0.0001=100萬),擁有千分之一的股權就是千萬富翁(100億*0.001=1000萬)。”

    何馨:可是我從來沒想過買賣股票。

    她十分糾結,像是遇到了世紀難題。

    猶疑間,公司提交文件,辦好手續,正式上市。

    要不上市第一天,就把所有股票賣掉算了?何馨腦海中一度閃過這樣的念頭。

    後來狂翻資料,惡補股票知識,才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

    上市前,公司市值40億,股東都是按百分比算股權。

    上市後,公司市值還是40億,股東擁有的股權全部換算成股票。

    若發行價格20,總股本2億,她持有萬分之五的股權就是2億*0.0005=10萬股股票。

    公司上市後,有可能被炒作。比如說20元是合理價格,但炒作後,股票價格可能變成15元,也可能變成50元、100元。

    值得慶幸的是,公司上市後還是會每年分紅。

    以前按照持有股權分,上市後按照持有股票數目分。

    不過計算後發現,只是變了說法,實際到手的分紅比例沒變,還是萬分之五。

    她懶得折騰,便把賬戶扔在一邊。每年定期將分紅額取出,其餘時間任由股價高低起伏。

    自此,何馨擁有兩份收入來源。

    一份是工資收入,跟她的勤奮程度成正比。越努力,銷售額越高,收入越多。

    一份是分紅收入,跟公司年利潤掛鉤。哪怕她什麼都不做,只要公司運行正常,收益可觀,分紅就會一年一次按時發放。

    幾年過去了,何馨分紅拿到手軟。

    隨着公司規模擴張,股價越來越高。最後,光是持有股票市值,金額就超過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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