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天府。

    楓林晚客棧天上人間包間。

    楓林晚客棧按照林凡給出的理念,針對不同的消費者劃分出了不同的等級。

    一層樓是平民區,普通的老百姓可以在一樓喫飯。

    當然就算是平民區,消費水平也是很高的,一頓飯最起碼也要喫上幾兩銀子的。

    而和頂樓的天上人間包間,那就更加的奢靡了。

    一頓飯少於一千兩銀子肯定是辦不下來的。

    所以這個包間自從開業以來,真正捨得花錢來用的人,還是少之又少的。

    不過今天這裏卻是迎來了不少的客人。

    熟悉的人都知道,這些人都是應天府開飯店酒樓的。

    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南京城所有餐飲行業的大佬都來了。

    他們自然是被路婉兒給邀請來的。

    這些人說實話也算是一方鉅富了,見過很多的大場面,但是說實話此時來到這楓林晚的天上人間,難免還是有些被震驚到了。

    “早前就聽坊間傳聞,說是這天上人間包間都是帝王式的待遇,本來還以爲是個兒戲呢,現在看來,恐怕這帝王的待遇,也不過如此了。”

    其中一個老者開口說道。

    此人是應天府最大的酒樓食爲天的老闆,此時他看着面前身穿半通明紗衣的侍女,忍不住滿臉的唏噓。

    這裝侍女一個個都是跪着服務的,就算是大宋朝的帝王家,恐怕也做不到這一步吧。

    “客官,請用茶。”

    少女的衣着也是有些奇怪的,一個個身穿半透明的紗衣,裏面居然連肚兜都沒有穿,只有一塊布條裹在了自己的胸前。

    但是這布條寬度卻是不夠,這侍女在跪着服務的時候,你只需要一低頭,就可以將景色盡收眼底。

    食爲天的老闆年紀有些大了,對於男女之事本來需求也並不是多麼完勝了,但是這個時候見到這樣的場景,居然忍不住都有了衝動。

    朦朧是一種別樣的美。

    有人曾經說過,爲什麼所有人都認爲維納斯是美神,就是因爲維納斯是沒有胳膊的,所以每一個見到維納斯的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喜歡,想象出維納斯最爲完美的樣子。

    現在這些侍女的打扮也是這樣,正是由於這種半遮半掩的樣子,才更加的具有誘惑力。

    要是真的完全脫光了,反倒是少了一些神祕感,不那麼美了。

    “高老,這路老闆此次召集咱們這麼多人過來,是想要幹什麼啊?”

    這個時候,另一個老頭對食爲天的老闆說道。

    他必須要轉移一下話題,不能看面前的這些侍女,再不轉移一下自己的視線,感覺自己都要失態了。

    食爲天的老闆名叫高上,他看着一眼旁邊的老頭說道:

    “據說是準備出售她手中的菜餚的配方了。”

    “真的假的,這路老闆剛來的時候,咱們就想要買這配方,她卻是咬死了說是不賣,怎麼這會又想要賣了?”

    另一個老闆疑惑的說道。

    高上搖了搖頭,說道:

    “具體的情況我也不清楚,一會這路老闆來了,自然也就清楚了。”

    高上的話音剛落,這個時候房門打開,路婉兒的身影從外面走了進來。

    “抱歉,讓各位久等了。”

    路婉兒笑眯眯的說道。

    這本就是一句客套話,畢竟路婉兒約定的時間還沒到,她其實並不算是來晚了。

    不過有人卻是喜歡順着路婉兒的話往上爬,這個時候只聽坐在窗戶邊上的一個胖子笑呵呵的說道:

    “確實等了挺長時間了,不知道路老闆今天着急我們這麼多人過來幹什麼啊?大家都挺忙的,要是沒什麼事情,就抓緊散了吧。”

    這個胖子名叫劉義,開了一個名叫金掌勺的飯店,在楓林晚沒有開起來的時候,生意也算是極好的。

    不過自從路婉兒這楓林晚開起來以後,金掌勺的生意就一落千丈了,所以這劉義心中對於這路婉兒就有頗多的怨言。

    路婉兒看了劉義一眼,也不生氣,笑眯眯的說道:

    “小女子自然是知道各位老闆家中事務繁忙,不過今天確實是有重要的事情想要和大家協商,這樣,我就長話短說,相比我這楓林晚的生意大家都看到了吧?”

    路婉兒沒有直接說出目的,而是反過來問道。

    她既然是想要賣出去自己手裏的菜餚配方,自然要讓大家看到這菜餚配方的巨大市場潛力。

    這些人都是人精,無利不起早的主,要是沒有甜頭,他們肯定是沒有興趣參與的。

    “路老闆,要我說,你也別高興的太早了,這先胖不算胖,你這裏生意好,也就是暫時的,大家以前沒喫過這種味道,圖個新鮮罷了,你還以爲你們這能一直這麼紅火嗎?”

    這劉義冷笑一聲,他今天就是想要過來拆臺的。

    路婉兒看着劉義,笑眯眯的說道:

    “不過劉老闆倒是一直很胖。”

    “……”劉義。

    這個臭娘們,居然對自己人身攻擊了。

    “哼,胖說明老子家裏有錢,什麼山珍海味都能喫到。”

    劉義氣呼呼的說道。

    這畢竟已經不是唐朝那個以胖爲美的時代了,大宋朝的審美回覆了正常,這劉義,儼然就像是一個移動的肉蛋。

    “山珍海味本就稀少,要是不能用最合適的烹飪方法,那就是暴殄天物了。”

    路婉兒說着,拍了拍手,說道:

    “給各位老闆上個菜。”

    路婉兒話音剛落,立刻就有幾個侍女從外面端着盤子走了進來。

    “這是……大腸?”

    高上看着面前的食物,他畢竟是這方面的行家,在一開始的納悶以後,很快就反應過來,這色澤紅潤,質地軟嫩的東西,居然是豬的大腸。

    宋朝主要使用的肉類還是以羊肉爲主,說實話在當時還是覺的豬是一種污穢之物,所以並沒有被普遍食用。

    當然就更別說這豬身上的大腸了,那就更沒有人吃了。

    所以高上看到這道菜以後,當時就震驚了。

    “呸!路婉兒,你這是安的什麼居心,居然請我們這些人喫這種畜生都不會喫的污穢之物!”

    劉義一聽居然是豬大腸,當場就發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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