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內娛頂流遊進了我的魚塘 >第58章 怎知浮生不若夢
    是有這麼一回事的,朝露三歲那年曾經差點溺死在頤和園的昆明湖裏。她不知道自己記得這件事是因爲媽媽後來跟她說過,還是她真的記得當時的場景。

    也許她的大腦不記得,但是她的身體記得清清楚楚。

    小時候她一直害怕游泳,一進水就不由自主得害怕,只敢呆在腳能踏地的淺水區搓磨,直到後來看到陽翰笙在深水區靈活搖擺的像只海豚,她才鼓起勇氣好好學習,終於學會了最基本的蛙泳。

    再後來跟裴相煥一起去馬來西亞潛水,她連基礎的OW證都沒拿下來,因爲她過不了在水下摘潛水面罩再重新帶回去這一關。即使嘴裏就含着氧氣,她還是會驚慌失措地用鼻子呼吸,然後完全失控四肢亂刨也要升到水面上去呼吸。

    到了水面上,她嚇得嘔吐,裴相煥不明白她爲何如此懼怕,還以爲她是一時疏忽,鼓勵着她再試一次。然後特意陪在她身旁,看她動作,然而她還是在同一個地方栽了跟斗,急着要上來。

    當時裴相煥還特意往下壓了壓她的肩膀,因爲她上去的太急,會造成解壓病。朝露不知道他的苦心,還以爲他要把她按在水裏,急得劇烈掙扎,嗆水嗆得更厲害了。

    她摘了面罩,在海水中睜不了眼,自然也看不到他在帶着她徐徐上升。

    那瀕死的感覺,讓時間都變得無限漫長,因爲缺氧的關係,朝露漸漸失去了力氣。

    直到水壓消卻,她才驚覺自己已經浮到了水面,迫不及待的大口呼吸。

    “充氣!”裴相煥當時大聲提醒她道。

    她卻彷彿呆滯,什麼也不記得,連癟癟的氣囊在浮上來後需要充氣都忘記了。一向對着裴相煥只展示自己溫柔一面的她在水裏與他大吵一架,某F打頭的英文單詞被她頻繁引用。然後她拒絕再次潛水,隨他怎麼說。

    所以朝露雖然陪着裴相煥去遍了東南亞著名的潛水勝地,甚至極北之地,但兩人各玩各的,互不打擾。

    他在菲律賓學習密閉式循環呼吸器、沉迷於深潛尋找二戰沉船的時候,她在島上做spa或是瑜伽冥想。他在南極冰潛跟海豹、企鵝一起遨遊的時候,她跟着大爺大媽旅行團在船上對着冰川還有偶爾驚鴻一瞥的鯨類拍照。他在紅海慶祝第一千次潛水的時候裸潛拍照,她跟其他人一樣,是在他的ins上看到的story。

    潛水爲什麼這麼令她恐懼,當時百思不得其解,現在讀了父親謝曉晨留下的這一封信,朝露才重新憶起其中的前因後果。

    是的,沒錯了,他不但賦予她生命,還曾經救過她一命。

    幼兒園時代的她,的確是極其幸福的,除了留下怕水的後遺症外,其他該調皮和能囂張的地方一點不少,就像一個被寵愛的無法無天的孩子。上課時老師不讓說話她偏要,午睡時間她起來搗蛋讓同學都睡不了覺,玩耍時還搞小團體孤立長得不好看的孩子。

    一家人週末一起去動物園,她看到小販在叫賣的那種沒用的小玩意兒每個都想要,一個兩個買完了不夠還鬧着要第三個,大人不給買就賭氣不走,甚至動用哀兵之計,哭得眼淚汪汪。

    媽媽恐嚇她,“再不走就丟你一人在這裏了!”

    她知道他們不會拋棄她,只是說說而已,所以仍然埋頭假哭,腳底下就是不挪窩。

    直到他們故意踩得重重的腳步聲傳來,她才偷偷摸摸從手指縫裏睜開眼睛看他們的動靜,果然,走不了多遠便乖乖回來重新牽她的手。

    “真的不能再買了,”這是爸爸在跟她講道理,“你買這些回去不過圖個一兩天的新鮮勁兒。”

    “那你要把我架在脖子上走,還要在我命令的時候把我舉起來!”人小鬼大的朝露討價還價道。

    不買就不買,但她一定要佔上風,這是她與生俱來好勝的個性。

    “好,”爸爸屈服,蹲下身來示意她跳上來,“公主請上馬。”

    小朝露咯咯一笑,對於他的識相頗爲得意,一邊騎在他脖子上還一邊喊着電視上學來的馭馬口令,“駕~駕!籲—”

    而他則遵照她的命令,時不時將她舉起來,讓她像高高在上的女王一樣,俯視其他大人和小孩。

    那個時候的她,分明是有恃無恐的。一切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改變的呢?

    朝露記得她小時候喜歡畫畫,經常在爸爸讀書工作的時候坐到他身邊去,從他的筆筒找出2B鉛筆抓過他那劃了一條條橫道的稿紙塗塗畫畫。2B鉛筆的質地十分柔軟,往往畫沒畫多少,她的手上和臉上就全是碳墨的痕跡,跟流浪的小花貓有一拼。

    她上小學的那一年,他送給她一套彩色的水筆,她高興的跟什麼似的,抓着不放,每天把自己當達芬奇或是米開朗基羅,畫個不停。而她畫的《我的爸爸》,還拿了全年級的獎,畫中的他眉心緊皺、一臉嚴肅地坐在書冊放得滿滿的書桌上低頭閱讀。

    小孩子的愛憎分明,說不了謊,年幼的她不可能會花那麼多心思去畫一個她已經不愛的人。

    到底是什麼改變了他和她呢?爲什麼事情後來的走向會變得那麼極端?

    朝露沉浸在自己的思緒當中,蔡琳也沒閒着,她從謝曉晨的書房找出來一摞書本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

    “這是你小時候的課本和作業本,”她笑中帶淚地解釋道,“你爸爸他一直留着,動不動就會拿出來看兩眼。現在他既然去了,我想還是應該還給你的好。”

    是了,當年她離開的匆忙,除了日記和陽翰笙的信件,很多東西都沒帶走。朝露看到已經磨出角的書皮,心中一酸—以前每逢開學之前,他會陪她一起用過期的掛曆紙包書皮,包的又好看又整潔,不像她的手藝,歪歪扭扭。

    她翻開其中一本,紫色薰衣草封面的筆記本。她上小學時最喜歡這些文藝的圖案,還給自己取了個筆名叫“丁香”,特地寫在扉頁上,生怕老師和收作業的同學看不見。現在想起來,真是土得掉渣。

    第一頁赫然寫了四個大字—我的夢想,每個字都佔了三行,充滿了溢出橫線的霸氣。

    “我有好多好多的夢想,一會兒想當演員,一會兒想當律師,一會兒又想當作家,可我又覺得這些職業太平凡,因爲我的最大願望是當一個傑出的女政治家。我從小就很崇拜武則天,儘管有些人評論她……”

    “是不是很有意思?”正當朝露覺得自己好生丟臉,想要“啪”的一聲合上作文集,蔡琳卻伸手製止了她的動作,“回憶是一項多麼寶貴的財富啊,我們用前半生創造回憶,再用後半生追憶往昔。不瞞你說,我現在想起跟你父親的初識,還是覺得很幸福……”

    蔡琳說着輕輕用手絹抹了抹從眼角滑落的眼淚,“我是家中幺女,上面有六個姐姐,大家的名字無不與盼弟招弟有關。直到我出生還是個女孩,父親才大概算是死心了,選了與弟無關的名字。”

    “在鄉野間奔跑長大的我,從來沒見過外面的天地,自然也不曾覺得遺憾。直到那一天,你父親從不知來過幾趟的敞篷卡車上下來,他雖然生得瘦弱,但一眼望去就與衆不同,我不由自主地停下了捉螞蚱的腳步,覺得自慚形穢。當時我還不知道這種獨特的氛圍叫做氣質……”

    朝露靜靜地聆聽蔡琳的傾訴,在這一刻,她突然發覺,她似乎從來沒有了解過她的父親謝曉晨。

    她不曉得他也有常人的喜怒哀樂與脆弱憂傷,而不是生來便只爲了做她謝朝露的父親,那只是他許多角色當中的一個。

    都說一千個觀衆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蔡琳眼中的謝曉晨,與她所知的完全不同,而是她不曾聽聞過的另一段故事了。

    到底哪一個,纔是真正的他?

    抑或者,他們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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