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晉礪 >第二六四章 好騷的操作呀!
    何天同長沙王是巳時(上午九點)見的面,而在此之前,洛陽城內外,已天翻地覆。

    久不見潘滔回報,東海王再派人往河間大營方向偵視,發現連潘滔在內、“防送”長沙王的五十許人,皆屍橫半路,而長沙王不知所向,不由大駭!

    還以爲是張方乾的——可是,彼有何必要來這一手?!

    趕緊派人聯絡,卻已不得河間大營而入。

    營內似乎有變,但到底出了什麼事情,無從窺探。

    於是,便以爲張方翻了臉——長沙王,吾所欲也;洛陽城,亦吾所欲也!

    便以爲張方的計算是:暫不殺長沙王,明日一早,挾長沙王巡於城下,迫長沙王下令城內諸軍放仗投降。

    如是,軍心立散,大事去矣!

    若劫長沙王者不是張方呢?

    那更糟糕!

    如是,長沙王隨時一個回馬槍殺將回來!

    張方入城,固然大肆搶掠,財帛子女不保,但東海王以下,一班頭頭腦腦的性命,應該是無虞的;但若叫長沙王翻轉局面,別人不說,東海王的性命,百分百是保不住的了!

    沒有第二條路可走了——只能立即向成都王投降了!

    原本,還想好好的討價還價一番,現在,都顧不得了。

    不過,成都王雖美望已失,威名受損,但東海王以下,對其的認知,依舊保有一個“謙遜、仁德”的慣性,都以爲,倉促降於成都,雖撈不到更多的好處,但財帛子女固應無虞,屁股下的官位、腦袋上的官帽,也不致有什麼太大的變動。

    於是,連夜緊急聯絡。

    成都王大喜,表示:入城之後,不計前嫌,不論文武,一切如舊。

    於是,卯初(早上五點)二刻,按照約定,開洛陽城北的大夏門、廣莫門,成都大軍,迤邐而入。

    然便在此時,城西河間軍有異動——不是薄城,而是拔營而去。

    東海王得報,不由頓足:早知如此,又何必急匆匆降於成都?

    欲反悔,已來不及了。

    轉念一想,就算來得及,也不敢悔啊!

    看樣子,長沙多半不是落在張方手裏;張方雖退,長沙還在,誰曉得他啥時候殺回馬槍呢?

    唉!事已至此,夫復何言?

    降於成都,其實也不算太壞——成都要什麼,我是曉得的,該給他的給了他,剩下的,不就是我的了?

    首先,公卿皆赴溫縣,“謝罪”;然後,恭請成都王入京,“輔政”。

    成都王謙遜一番之後,旗幟招展,兵甲耀目,浩浩蕩蕩,鼓吹入京。

    天子詔:以成都王穎爲丞相,加東海王越守尚書令。

    接着,守尚書令上表,以爲,目下的皇太子爲賈郭所立,沒啥合法性,“不厭衆心”,很應該“知所進退,以避賢路。”

    太子覃還是個喫奶的小娃娃,自己當然不曉得啥“知所進退,以避賢路”,但自然有人以他的口吻上書,說自己又蠢又笨又沒啥優秀的道德品質,實在不堪“纘承統緒”,請准許我辭去皇太子,回去做清河王世子,謝謝。

    天子詔:准奏。

    明眼人都看出來了:這條“賢路”,是專給成都王走的——這是在爲成都王做皇太弟鋪路呢!

    至此,大夥兒都鬆一口氣:

    彼此接上了榫頭,這個日子,終於可以像以前那般過下去了吧?

    然而,接下來,成都王之所作所爲,大出洛陽諸公的意料。

    石超將兵入宮,將殿中人的中高層軍官,統統抓了起來;然後,一聲令下,幾十顆腦袋,齊齊落地。

    罪名很含糊,“欲謀不軌”。

    這太出人意料了!

    殿中諸將廢長沙王,成都王因得入洛陽,時人——包括殿中諸將自己,皆以爲:殿中人在成都王那兒,算是“有功之臣”呢!

    殺殿中諸將,始作俑者,盧志也。

    盧志進言成都王:

    殿中人是一支獨立於各派之外的勢力,多次參與廢立,加以時日,必然尾大不掉,必須徹底整肅——殿中人,必須都換成自己人!

    不過,盧志倒沒說要把殿中人的頭頭腦腦都殺掉——“整肅”的如此徹底,是出於孟玖的建議。

    事實上,這還不算如何“徹底”,接下來,還有更“徹底”的。

    殿中人倒了大黴,宿衛諸軍皆幸災樂禍——誰叫你們害我長沙王?報應啊!

    萬萬沒想到,接下來,“報應”到自己頭上了。

    天子詔:仗已經打完了,今後,永享太平,那個,馬放南山,刀槍入庫,“韜戢干戈”,洛陽城內、城外,一切諸軍,統統取消編制,就地復員轉業。

    “一起諸軍”,瞠目結舌。

    當然,“一切諸軍”,不包括成都軍。

    自趙王篡代,一仗又一仗打下來,“一切諸軍”,其實也沒剩多少人,攏在一起,不過一萬幾千,又沒了長沙王,蛇無頭不行,一盤散沙,在成都王十倍的優勢兵力面前,沒有任何反抗的餘地。

    同時被“復員轉業”的,還有“一切殿中人”。

    至此,始於曹魏、成於晉武的“三十六軍”,消失了。

    洛陽城內的武裝力量,只剩下了成都王的大軍。

    成都王志得意滿,派石超領兵五萬,屯十二城門,並負責內外宿衛,自己引大軍凱歌還鄴,侍奉太妃去也。

    即是說,丞相府,搬到了鄴。

    同時,成都王上表,以盧志爲中書監,留鄴,參署丞相府事。

    即是說,中央政府最重要機構之一的中書省,也搬到了鄴。

    詔書出於中書,也即出於鄴。

    問題是,中書在鄴,天子在洛,介個——

    三歲小兒也曉得,從今往後,所謂“詔書”,到底出於誰的“胸臆”了。

    而洛、鄴,兩個政治中心,同時存在,彼此如何協調、運作,那是神仙也不曉得了。

    成都王的騷操作,不止於此,回鄴之前,除了守尚書令沒動之外,中央政府其餘重要崗位,幾乎都“洗”了一遍,都換成了自認爲的“自己人”。

    至於誰是“自己人”,誰不是“自己人”,主要是看錢送的夠不夠?

    當然,這個錢,不是送給成都王,而是送給孟玖——孟宦說你是“自己人”,你就是“自己人”啦。

    唯一沒動窩的東海王,愈加自疑——憑什麼就放過了我一個人?

    之前,石超砍殿中諸將的腦袋,東海王已經心驚膽顫:長沙王是我和殿中諸將一起廢掉的——殿中諸將之後,啥時候輪到我?

    愈想愈他阿母的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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