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瘋巫妖的實驗日誌 >第十一章 總算被想起的主線劇情
    我和眼前這衰男到底是什麼關係?

    恐怕,早已經說不清楚了吧。

    以前有段時間,我們是一同冒險的同伴,而後更多的時間,卻是勇者和魔王的關係,當然,持續時間最長的,還是獄卒和囚犯的關係。

    現在獄卒說自己累了、老了,不想幹了了,卻打算把監獄交給囚犯?

    “開什麼玩笑!!你打算把這座城市交給我這個巫妖?我這個差點毀滅了世界的魔王?別開玩笑了!”

    亞當苦笑了。

    “我也覺得不靠譜,那你覺得我能交給誰?”

    是呀,交給誰?小紅作爲紅龍,倒是很符合她的種族特性,喫飽了睡,睡醒了找人玩,玩累了再去睡…..但若是做城主的話,恐怕第二天就會把其變賣成金幣。

    三巨頭最後一位的賢者瑪格麗特?她精明而博學,應該是合適的人選呀。

    “瑪格麗特當然是第一人選,但她說不幹。”

    別人當然不會幹,她爲了已經在這裏耗了一百多年青春時光,現在你這木頭不開竅不說,還打算來個跨越時間長河的殉情,然後把自己的職責丟給別人,瑪格麗特沒動手修理你,就已經很節制了。

    看着眼前一臉不爽的男人,我氣就不打一處來,瑪格麗特這麼好的姑娘,怎麼會看上這個白癡。

    “該死,若我也有瑪格麗特這樣的好女孩喜歡……”

    “呵呵。”亞當得意的笑了,笑的讓人恨不得給他掩面重擊。

    “混蛋,你已經揍了。”

    好吧,心動不如行動,既然想到,我還猶豫什麼,狠狠給這老帥哥添個黑眼圈吧!

    然後兩人繼續混戰一團,但十秒後,由於職業的劣勢,我再次被武力鎮壓,當他坐在我脊樑骨上,開始扳我的腿骨的時候,無奈,我只有拍地投降。

    “別撇了!骨頭要斷了,要斷了!真斷了!混蛋呀,若我還是聖騎士的時候……”

    “得了,說,你到底接不接手!”

    “不幹!好不容易等到刑滿釋放,我還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想用典獄官的位置綁住囚犯?你開什麼玩笑!”

    “監獄嗎?你到現在,還把這個我們心血凝聚的城市,視作困住你的監獄?你願意看着它由於失去了庇護者,而淪爲其他地下城主的附庸。”

    “當然….”本來開口就是“當然是監獄,誰管它“之類的,但說到一半,我卻猶豫了。

    我真讓把自己花了一百多年親手建立的城市,視作束縛我的禁錮嗎?不得不說,在我漫長的生命之中,在硫磺山城的日子,是最讓人愉快的。

    多種族混居,數十年沒有遇到大型戰爭,人民安居樂業,這座奇特的城市恐怕和艾希大陸上任何城市都不一樣,這可是我們一點一滴做成的。

    “好吧,就這麼讓這些貪婪的豬佔有我們辛苦打造的珠寶,的確很讓人心煩,那麼,你到底要我做什麼,別說讓我當城主,你知道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根本沒有這個精力。直接交底吧。”

    他了解我,我自然也瞭解他,他應該知道我是無法接受擔任城主的,搞不好,現在的說辭,就是瑪格麗特准備的,無法是以退爲進,讓我接受一些東西。

    “呵呵,果然反應和瑪格麗特說的一模一樣,既然我們都無法繼續擔任城主,那麼,就交給下一代吧?”

    “下一代?我們都是單身漢,那來的下一代?你是說…..”

    “是的,安,我的弟子,你的緋聞女友,紅髮的安,回來了。”

    --------------------------------

    安,孤兒,今年….大概十七八歲了吧。

    別這麼看着我,她是亞當收養的孤兒,上次見面還是七八年前,巫妖對歲月本來就不敏感,好多年不見,我能夠知道大概的年齡就不錯了。

    至於緋聞女友之類的,只是個玩笑而已,當時還是蘿莉的她,看着我們哥兩好抱怨沒有女友互損,居然說看我可憐,長大了要嫁給我,於是,巫妖羅蘭那個還個戀屍癖女友,就淪爲了一個總是被反覆提及的笑柄。

    “別開玩笑了,交給安??你確定第二天硫磺山城還有剩?”

    安是個怎樣的傢伙?大概一句話形容吧,熊孩子!!這世界最熊孩子的熊孩子王!

    當年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正在給我的骨頭上保養油脂,那可是混入了鹽澤蛇牛油的高檔貨,正當我爲被擦的發亮的頭蓋骨高興的時候…….

    “哈,射門!”

    一聲帶着童音的大喝,眼前的風景飛退,眼前的視角不斷打轉,那天,我才知道,就算是巫妖,腦袋轉的太快,也會昏眩欲死的…….

    後來,我的腦袋就飛出了幾英里,無頭的身體,嚇哭了無數的路人,才找到掉進垃圾桶的腦袋……

    即使沒有嗅覺,在那個下午,我也被那些垃圾和臭蟲噁心的夠嗆。

    事後我才知道,原來當時才六歲的安,正在癡迷與我“發明”的足球運動,當時她最喜歡的,就是跟隨生物的本能,就是看到圓的,不管是垃圾桶還是路上的小貓小狗,然後一聲大喝,一腳踢出去。

    而巫妖的頭蓋骨也是圓的,當時擦的反光的腦袋和白球又頗爲相似……

    我也不是一個小氣的人,也不會和孩子斤斤計較,但貌似,對方卻愛上了那大力抽射的“腳感。”

    “那些皮質球是給娘們踢得,力氣一大就散架了。骨頭叔的頭骨滿是魔力的感覺,比那些沒勁的球有趣多了,踢起來特別帶感哦。”

    至此,我對熊孩子那天真稚氣的笑容深惡痛絕。

    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她的攻擊毫無徵兆不說,居然好無惡意,而我身上的防護法術,大多以惡意爲啓動條件…….於是,在我重新編寫了防護魔法之前,那段日子,真是不堪回首呀。

    於是,每一次見面之時,就成了一場災難。

    在那些日子裏,我往往只聽到那標誌性的招呼“嗨!骨頭叔”,然後眼前的視野飛退,天地旋轉,360度迴旋,然後準確進洞……

    我會如此討厭熊孩子,也是自此開始的。

    而後,當打擊樂和說唱歌手流行之時,這熊孩子不知道從哪裏聽說,帶着魔力的骨頭,是最好的魔力鼓棒材料,可以附帶嗨翻全場的魔力共振效果……..

    而最高級的骨類魔力材料,除了龍骨,就是不死生物的終極——巫妖了。

    好吧,她的樂隊“骷髏搖滾”的確震撼了這座城市,但若是作爲樂器還不是一員,被稱讚肋骨的音色出色,我又怎麼高興的起來。


章節報錯(免登陸)